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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果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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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中海是七级钳工,向领导要一个进厂名额是可以的。

    “媳妇,以后我上班,赚钱养你,保证顿顿有肉吃,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宁小名说着把秦淮茹搂在怀中。

    要美女不放空,不排斥,最好就是说几句暖心话,对方就会对你千依百顺。

    秦淮茹俏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就算宁小名没有工作,易中海的工资,也可以养活一家四口。

    宁小名如果去上班,家里又多了二十块左右收入。

    宁小名眼力那么好,做钳工,绝对会很优秀。

    易中海的工资是七十多块,加上二十块的话,差不多一百块了。

    一百块,对于秦淮茹娘家来说,可以帮助哥哥弟弟娶媳妇了。

    怎么样计算,都比家贾东旭好。

    至于何雨柱,被父亲抛弃,还带着一个妹妹,二十块工资,生活也是比较艰苦的。

    幸好和贾东旭相亲,见过易中海,否则就算易中海带着宁小名上门提亲,秦家不知道来历,也不会草率把秦淮茹嫁给宁小名。

    宁小名把秦淮茹抱起来,温香软抱,有着说不出的销魂。

    心跳动得特别厉害,谁都很紧张。

    宁小名在秦淮茹俏脸亲吻一下。

    秦淮茹芳心宛如小鹿般跳动,红到俏脸发烫。

    接着亲吻秦淮茹的樱红小嘴,两人倒在席梦思上。

    秦淮茹突然把宁小名推开。

    宁小名皱皱眉头?

    难道还要适应期?

    秦淮茹俏脸通红,弥漫出勾魂的气息。

    “对不起!我的好朋友来。至少要过七天才可以。”

    宁小名额头直冒黑线。

    怀疑的目光看着秦淮茹。

    秦淮茹俏脸通红,娇羞地说。

    “真的,不信,你可以看。”

    宁小名苦笑不已,自然不会去看。

    万一看了,忍不住,怎么办?

    毕竟那个来了,就算圆房,也不知道秦淮茹是否是清白之躯,所以必须忍耐。

    “媳妇,我精力十足,不如拿手电筒去打猎好不好?”

    “嗯嗯!谢谢你!你最好了。”

    秦淮茹绽放出幸福甜美的笑容。

    宁小名拉着秦淮茹的手,拿着手电筒,走出卧室。

    “媳妇,我扔石子,那么准确,知道为什么吗?”

    宁小名为自己吃得多找借口,否则每一天都吃那么多,秦淮茹会怎么样想?

    “我知道啊!妈妈已经说了,你会武功。练武的人都吃得特别多。每当收获的季节,晒谷场,都有人练武。那时候练武的人,吃得特别多。”秦淮茹笑嘻嘻地说。

    宁小名无语了,没有想到一大妈早已经为他解决大胃王的问题了。

    秦淮茹滔滔不绝地说。

    农村一般都在稻谷收获的时候,聘请教头来村里教人习武。

    一般说吃过夜粥,就是稻谷收割之后习武。

    这个年代,不管是农忙,还是平时,在农村,白天都有农务的,没有空的,习武只能够在晚上。

    秦淮茹拿着手电筒,小心翼翼的,把手电筒当做宝贝。

    这年头手电筒,也是当做宝贝看待,一般家庭不会有手电筒。

    秦淮茹家里就没有手电筒,村里也没有几户人家有手电筒的。

    城里的生活和乡下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爷们儿,什刹海那边很多野鸭子,今晚我们过去,找到野鸭子栖息之地,就发了。”秦淮茹一边走,一边说。

    到了院子里,秦淮茹用手电筒照射。

    “很多斑鸠。”

    秦淮茹小声说话,指着院子桂花树上的那一群斑鸠。

    由于这里没有小孩子,也没有几个人,所以斑鸠没有被惊吓之前,不会挪窝的。

    四九城可是帝都,居住的人口是非常之多的。

    每一种鸟类,都有固定的地盘,类似宁小名的四合院那么清净的地方,是非常少的。

    斑鸠能够在这里栖息,把很多对手驱赶,才获取到这一片地带。

    昨晚被宁小名猎杀了十几只斑鸠,依然不舍得搬迁。

    宁小名用手电筒照照,摇摇头。

    斑鸠的数量没有增加,还是昨天的十几只,不可以猎杀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所以这些斑鸠还是留着。“

    秦淮茹一脸狐疑,也认为宁小名说的话,很有道理,所以拉着宁小名的手走出去。

    这个年代还没有到生产队时期,经济虽然萧条,但四九城的夜市还是很热闹的。

    “媳妇,想吃点什么?“街道很多小吃地摊在吆喝着,看到美食,宁小名就流口水,想吃。

    秦淮茹白了一眼宁小名,娇嗔地说。

    “不许浪费钱,你要吃的话,一会我回去做给你吃。“

    宁小名没有生气,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

    毕竟家里的开支,有一个媳妇管着,那是多么的幸福。

    毕竟有人管着,说明自己不是一个人,还有亲人,还有亲人为自己未来着想。

    宁小名发觉自己是受虐狂,否则秦淮茹不给买吃的,为何感到幸福呢?

    难道自己喜欢受虐?

    穿越过来,发觉自己过目不忘,而且路痴病也好了,所以就算夜晚逛街,也记得住路,不会迷路找不到家。

    秦淮茹很认真在街道绿化带的树木照射,连续找了几颗大树,就是找不到小鸟。

    宁小名也用手电筒照射,在大树上搜索。

    施展兰花指!

    “叮!兰花指经验+1”

    嘭!

    秦淮茹看到一个黑影掉落,露出惊讶的神色,有那么大的鸟?

    “嘻嘻!哇哈!“

    秦淮茹快速过去,用背部接着了黑影。

    黑影掉落到背篓之中。

    秦淮茹马上把背篓卸下,查看里面的猎物,露出惊骇的神色。

    看起来宛如老鼠,但个头大很多,至少有六斤重。

    这是山珍中的美味,果子狸。

    “哇哈!果子狸,最好吃了。“秦淮茹说着,差点流口水。

    没有想到这里竟然有果子狸,这可是大城市啊!

    怎么有那么珍稀的野生动物,而且还是野生动物之中的珍品。

    此刻才是开春季节,果子狸的皮毛非常漂亮,毛茸茸的,绝对是珍稀皮草。

    果子狸还会动,身躯在颤抖。

    果子狸头颅被滚珠穿透,这是大脑死亡,身体还活着。

    “真的是果子狸,还那么大。皮毛特别好,很值钱。卖不卖?”一位穿着中山装干部打扮的中年男子发出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