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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说《傲世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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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世群雄》

    “这是一本热血与激情并进的小说,这是一本让你能看到无数兄弟热血,感动人心的小说,这也会让你在那些嬉笑怒骂中感受到何为爱与真理,并能从看似平凡的行文字体中看到波澜壮阔的异世。”

    当然以上都是这本书的作者“我是英雄”所写。

    而事实上,每一个看到这本小说的人最初都会相信作者所说的是真的。

    但极快的,那些人都会发现,依着作者的尿性,他们会相信那简直是太天真!

    这篇文的最开始,主角是一个孤儿,爹不疼娘不爱,倍受欺凌。作者花费了数万字去描绘这主角是如何如何的可怜,简直是让人看着就感觉心碎。不过做为阅过无数yy小说的读者们都知道,每一个主角前面的可怜都是为了后面的雄起做准备,所以他们忍的住。

    而事实上在作者花费了数万字描绘主角的可怜后,主角终于在一个地方找到了一块奇异的石头,石头里面恰好住着一位被困千年的魔尊,为了脱离这个束缚,必须依靠主角。

    嗯,照这个剧情完全应该是主角开始雄起的第一步,是鬼畜的压制了魔尊了?还是装小白莲把魔尊骗掉?亦或者主角王八之气大发让魔尊为之颤抖?

    读者们瞬间感觉到了激、情。

    结果并不是!

    “我是英雄的剧情”开始如同脱僵的野马般开始神展开,而所有的一切为的只是一点:如何把主角玩的死去活来,活来又死去。

    主角确实激发了魔尊,结果先是被魔尊下了血契这样那样虐,作者花费了数万字写主角各种折腾后,终于主角忍无可忍奋起了,作者花费数百字写主角拿到了魔尊的传承,尔后开始流历大陆,走地图,每个地图永远会有想像不到的变态与奇遇,每个地图作者总会花费数万字写主角被变态折腾来折腾去,尔后花费数百字写主角得到的奇遇。

    明明是篇爽文!可是为什么永远感觉主角在受虐?

    明明拿到了那么多的奇遇?为什么主角永远是受虐的小白莲?

    当然主角最后在这样那样的变态后,成功黑化。

    嗯,黑化不错,宁愿负天下人却惟独宠爱基友一人,这同样是极大的萌点,读者们咬咬牙,忍住。

    结果......

    黑化的主角为什么把惟一真心对他好的好基友杀了?

    为什么永远在不该黑化的时候黑化?该黑化的时候不黑化??

    最后当这篇长达三百万字的小说写到结尾,主角疯了,与这个世界一同毁灭!

    呵呵!

    呵呵呵~

    说好的“这是一本热血与激情并进的小说,这是一本让你能看到无数兄弟热血,感动人心的小说,这也会让你在那些嬉笑怒骂中感受到何为爱与真理,并能从看似平凡的行文字体中看到波澜壮阔的异世。”小说呢?

    作者我们来谈谈人生!

    “1楼:为什么我要浪费这么多时间来看主角如何毁灭世界?

    .....

    10楼:说好的黑化后惟一的真爱跟主角相亲相爱呢?

    .......

    20楼:每一次我以为是爽点的时候永远是作者的虐点,擦!

    .......

    100楼:毁灭世界,我擦,我是英雄,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漆黑的房间惟有的只是电脑屏幕幽幽的光线,远远看去总是显得有些渗人,但显然屋主早就已经习惯,熟练的点一根烟,略带苦涩的烟感总是能极大的驱除疲惫,哪怕已经连续在电脑旁边坐了近十四个小时,王明质此刻看着自己大结局后那一溜的评论,通红的眼眶里满是满足之色。

    他终于成功了!

    终于让从来不破百的评论瞬间破千!

    果然这世界还是要虐主角才是真绝!色!

    王明质,今年二十六岁,如同所有宅男一样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在第一次看了一本种、马小说后就爱上了看小说,从此称之为阅万卷书也不为过,如同所有的宅男一样,看的书多了,口味也就挑了,以至于到最后竟然到了无书可看的地步。

    在唉声唉气的叹着无书可看的苦逼的二十二岁,恰好网络写手的盛行,在得知写小说竟然可以赚钱后,王明质那简直是感觉到人生都有光彩了。没书可看,那就自己写!写书既然让自己的yy圆满还可以赚钱,这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职业有木有!

    只是很快王明质就发现,他终究还是有些太天真。

    每一个网站的作者待遇写的都极为美好,那也的确是真的,但是!那种美好的待遇针对的永远是大神,而他,不管他多么萌自己的写的小说,同样萌他的书的人极少,于是哪怕王明质奋起日撸一万,一个月也惟能拿的只是低保九百。

    这世道九百能做什么?

    连吃饭也成问题有木有!

    不管当初进入这个圈子的目的是多么单纯,在混了三年别的都混成粉红小神而自己还是透明时,王明质开始奋发(扭曲)。

    萌点还是要的,但是!可以在萌点上加点读者喜欢的元素!

    妹纸还是要的,但是!基友也是可以要的!

    温馨还是要的,但是!虐点也是可以要的!

    在死皮赖脸,无数个废寝忘食的日日夜夜后,代表着王明质一代心血的《傲世群雄》就这么新鲜出庐了。

    名字要够*、丝,够让人yy。

    内容要够霸气够代入。

    基友要够实心实意,友情以上暖昧以下。

    剧情要一波三折,荡气回肠!

    主角要够可怜,够憋屈以便后期王八之气大发后的特别霸气。

    禀着如上的座右铭,王明质从写这篇文起就开始感觉到了完全不一样的待遇。

    评论够多,收藏涨的够快,打赏也开始有。

    而在发现读者都是一边喊着不要不要,一边却特别喜欢这种虐主角的模式后,王明质看着评论下那一片哭着狗之类的评论,摸着下巴瞬间文思如涌:主角总是有奇遇的,但是!每次奇遇前总要被这样那样虐虐才能得到,重点线:主角被各种男人虐,各种场景虐!!

    就这样,王明质的文思如涌(文思如同脱缰的野马),一切为读者着想(一切以虐主角为主),历时半年,终于写完了这本荡气回肠(后妈模式全开)的小说。

    俗话说,在做完一个成功的事情后,人总是容易空虚的。

    在历时十二小时撸完一万五千字的完结章,花费两小时从头到尾看完完结章的评论,终于无事可做的王明质也开始感觉到了这一点。

    不过还不等待王明质过多感觉这种难得的空虚寂莫感。

    原本幽幽闪着光线的电脑竟是闪起亮眼至极的光线,那种光线对于常久适应幽幽光线的王明质而言太过刺激,几乎是下意识的王明质就闭上了双眼。而就在他闭上双眼时,王明质竟是感觉到一股极大的拉扯力道,那股拉扯力道似乎在拉扯着他向某个地方而去。

    可是这个房间只有他一个人,这种力道算是怎么回事?

    “嘀,鉴定为最后妈模式作者,开启主线,主角与作者的后妈之路,祝作者旅途愉快。”

    隐隐约约的,王明质似乎有听到耳侧言语闪过,但不等王明质在去细想,那种拉扯的力道竟是运行到了极致,巨烈的疼痛中,王明质再也支撑不住的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