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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难道没有爱过一个人吗?”婆婆的话一直回荡在耳边,因着她的这句话,我决心来到平言江的入海处,传说,这里是狐仙的故土。
平言江由长江上游分支而下,横跨鄂赣二省,蜿蜒流转,直到汇入茫茫东海。
而楚山,是坐落于江尾左岸的一座样貌奇伟的峰峦,峰顶高耸入云,常年雨雾萦绕,气候寒冷,阴晴不定,久而久之,便鲜有凡人再入山探险,流传世间的,就只沦落成这段与狐仙有关的斋中闲谈罢了。
这段传说由何而来,早已不得而知,可巧是,春秋时期开始,山麓周围就已经记载着世代都栖居于海岸边的土著渔民留下的生活痕迹,那是部落的先民现的,对他们来说,早也是历史之谜。
野树丛生,沼泽密布,这里到处滋养着野兽们的生存斗争,一副自暴自弃又自得其乐的原始生态,是婆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描述。蛮荒霸守在此地千百万年,直到战国时代的粉墨登场,才使它逐渐被纳入文明社会的领地。
我站在钟楼的角落,四面一片狂舞的夜风,眼下四处是灯火阑珊,疏影重重。我寻觅着江尾的方向,直到密集的橙红色流光映入眼帘,才蓦然想起她意味深长的嘱咐。
“狐仙从未离开过,她一直都守在江边的亭阁,如果你相信,说不定可以见到她。”她的眼睛像琥珀色的玉石,不热烈,流淌着淡淡的柔光。
“那,她在那里等谁呢?她为什么不去找那个人?”
“这世间,女人,还会等谁?”
我倒吸一口气,仿佛做卧底的当面被人揭出底细一般,急匆匆问她:“那最后,她等到了吗?”
“也许等到了,也许,又不算等到。”
“您为什么说话总是模棱两可?若是好不容易等到了,怎么会不算?要是怎么等都等不到,那还留在江边干嘛,可不白付了好光阴?”
“你难道没有爱过一个人吗?”
我哑口无声了,直到静静听她说完整段故事,才逐渐从空白中醒过来。
之后,我就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这处江岸,传说中狐仙最可能出现的地方。我没有问及婆婆更多关于传说的取证,更不会贸然问她是如何得知。也许传说和历史本来就不相上下,身处同一时空都难得辨别真假,更何况是仅仅依靠那几本装模作样的故事书,和几块伤痕累累的陶器。
真真假假,结局好坏,都不是我所能评判。我在意的,是这故事的情节怎样跌宕起伏,人物之间又有怎样的爱恨纠葛。
自古以来,生命都乐于聚水而居。
渐入深夜,江边的烟火还是未见消散。
我在凉凉的亭下坐着,托腮,凝视,不言不语。许久不去接触人群,倒也没有不习惯的恐惧了,只当自己是一个看客,反正,什么戏落幕之后都是一样的荒凉。
要在这座人口五十万的城市里找到一只青狐谈何容易?可是,不去找,我心里的念头就会一直挣扎。我害怕有一天找不到阿宝,我会不能原谅自己,我会遗憾曾经没有用尽全力。
这时,游轮上居然有人放起了烟花,引得一阵阵欢呼飘散四野。
我愈心烦了,瞅着那片江面,愤愤然起身离开。
可是,前走后走,却都不知道该去哪儿,这才想到自己原来没有地方可去。
酒店的招牌挂地满街都是,可我一看到那花花绿绿的广告灯就直反感,丝毫想落脚的念头都没有。
“租房?单身公寓!月租面议。急急急1后面紧跟着的,是一大串的数字和地址,径直闯进我的视线。我瞪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看错,又多读了几遍,虽然头顶的路灯的确昏暗,可我还是辨别清楚了,这就是租房信息,刚好符合我的常住要求。
我想都没有再想,就拨了电话过去。
“喂,是许先生吗?”
电话那头传来回应。
“您还在租房吗?”
“在,请问你是在哪里看到的信息?”
“额,先生,我是在路边的灯柱上看到的,您为什么要贴在那上面啊,多不文明。”
“呵呵,不好意思,我是找别人贴的广告单,我不知道他居然会贴在那上面去了,真是很抱歉。”
“没关系没关系,那您什么时候有空,可以去看房?”我抓抓脑袋,第一次租房,真的是有些生涩。
就这样,时间敲在明天上午,为了省电,我关掉了手机,看着漆黑的屏幕,不禁哀叹连连,但愿今晚睡在这里,不要被人说成傻瓜,最好,也不要有流浪汉和我抢床位。
耳边的浪潮声越浓郁了,我知道,人间已进入深夜。我侧耳倾听着,似在享受一曲难得的音乐,婆婆说故事一样和蔼的声音又重现在脑海。
“兵法中曾有九地之说,古人的眼光又大都一致,因此,这里就成为极有战略意义的围地。拱月形的山脉与江尾紧紧相邻,衔接着礁石散布的海岸,山路狭隘,两旁又峭壁林立,小道迂回,入则易,退则难。灵狐一族本来在山顶上过着得天独厚的悠然生活,它们从不愿意与人类有所来往,直到人间权利游戏的烟火蔓延到这里,才为传说的开始展开铺垫。”
战争,可以加快历史的演变,最后,又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命运真的是很奇妙,他要是来了,万水千山,夏雷冬雪,也都是挡不住的。”
“王戍十五岁的时候,就主动追随他父亲铁马戎征,他领略过大小战役的惊险多变,也见识过精兵强将的勇气和智谋,他好学上进,连严格的父亲都叹服于他的天赋,那王翦是何等人物,能让他赞叹,必定是世间难得。也许,他的一生可以像历史上众多著名的将领一样,走上一条扬名万古的道路,然而,这种故事连小学生也不会相信的。父亲太过于偏爱他,又把精力过多地栽培哥哥王贲,对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当平言江之战拉开帷幕的时候,他就意识到,自己静候已久的时机真的要来了,他不愿再待在家乡的高原上靠打猎取乐,他也更不屑于纸上谈兵的学习方式,他向往黄金百战穿金甲的男儿气势,更想要在兵马嘶吼的沙场上流尽血汗,甚至指挥千军万马,他认为,只有那里,才是自己此生的领地。”
“他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吗?”
“是的。”
“大凡男主角都是英气逼人,样貌堂堂,文韬武略,必有一精,那王戍是怎样一副模样呢?”
“他呀,”婆婆轻笑,像是回忆一个旧友那般,“他好像,都不是呢,在我眼里,他更像一个淘气的孩子。”
“好吧1我只把婆婆的话理解成她对此人的评价,并未想太多,急急忙又问道:“他和狐仙是如何相识的?”。
“这些,便是后话了。”后来,任凭我怎么问,婆婆都没有再说,她说,是故事总要留个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