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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非洲货郎
老天爷非常给面子,整个收获过程非常顺利,没有发什么脾气,直到颗粒归仓,老天爷都是满脸的阳光。
分配果然还是体现了阶级特性。
家家户户的三成收入归了统治阶级,也就是瓦杜、比康、大民三个为代表的上层人士,当然包括那些跳大神的、瓦杜的几个跟班、大民的四个女仆;两成进入羊部的公仓,剩下的一半儿按照个人开垦土地的大小大致分配,还要包括大约几十个孤儿,当然,孤儿的待遇就是混个饿不死而已,平时还得族人的救济。
大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莫名其妙地混进了统治阶级,羊部的族人还觉得理所当然,尤其是四个女仆更是觉得理所当然,往家里背粮食的时候一袋都不肯少,大民救了整个羊部的战士呢。
可大民觉得自己胃口再大,也吃不完整个羊部一成的玉米,加上四个正在长身体的女仆也做不到。于是,那三十九个孤儿就成了大民的食客,后来就成了大民家里的常客,甚至干脆在大民的房子里住下了。
说来也可怜,这些孩子都是战士的后代,父亲战死了,母亲被掠走了,都是部落战士的遗孤。父母人缘好的都被存活的家庭领养了,剩下的这些孩子就是父母人缘比较差的,没人愿意领养,只能由族里养活着,但没娘的孩子多少都要吃点苦,这在哪里都一样。被大民领养后,大民的“家庭”迅速成为羊部第一家庭,人口稳稳地占据第一。
这39个孩子,女孩21个,男孩18个,年龄最大也不过13岁,羊部的人14岁就成年了,得自己去找吃的;小的不过一两岁。被哥哥姐姐背着到处跑,看着就心酸。
被大民收养后,充足的食物和相对安全稳定的环境,更加重要是一种有了“家”的感觉。让这些野孩子迅速地拧成了一股绳,大民的闲暇时间就更多了,孩子们都很卖力地做着力所能及的活计,生怕被大民抛弃。
米娅四个女仆的地位就显现出来了,一个是最早跟着大民的人,另外年纪也大一些,尤其是心理上被认为是成年人,让她们自己也将自己当做成年人对待,孩子们也认账,管理这些孩子也很轻松。每天早上米娅就发布当日的活计让大孩子们去做。有砍柴的、挑水的、扫地的、洗衣服的、照顾小孩的、磨玉米的……米娅四个到也称职,活计不多,孩子们也完成的快,然后就是玩耍,没多少天脸上就渐渐有了肉。身体慢慢变得健康了。
当然,大民也有工作,那就是去狩猎,给孩子们足够的肉食,但这对大民就不是事儿,往往十分钟就完成了,剩下的时间就是看孩子们干活、打闹……
“巫!巫!嘟嘟来了!嘟嘟来了!”
一阵小脚丫噼噼噗噗的声和着这个兴奋的声音。大民一听就知道这是那群六七岁的毛孩子,整天就知道玩耍的孩子。要他们照顾婴儿是不可能的,根本没那个耐心;要他们干活吧,力气太小,还尽添乱,唯一能干的活儿就是从山上背一小捆柴禾共米娅他们做饭使用。做饭、烧水这些个厨房里的活儿是米娅四个人的专利,她们绝不让别人插手。
大民躺在河边的大柳树下乘凉,身下是一把自己亲手制作的躺椅,上面还铺着米娅四个人合作编织的草垫,不知道用了什么特殊的编织手法和材料。一寸多厚的草垫很柔软,躺着很舒服,大民觉得光是这个手艺就足以让她们在国内生存了,大民的记忆中,茅草编织的草垫都是硬邦邦、毛扎扎的,那里有米娅他们编制的这个草席舒服?
卡卡,就是大民家这群毛孩子的头儿,刚十岁,上面有个13岁的姐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妹妹,但他是什么事儿都不管,照顾弟弟妹妹的事情都是他姐姐一手包揽了。十岁,或许是男孩子最费的年纪,什么事儿都是半懂不懂,胆儿最肥的年纪,孩子们喜欢的游戏没他不会的,摸鱼掏鸟、撵鸡拔毛就每个消停的时候,尤其那个破足球就是他的最爱,每天晚上百十人追击一个破足球的游戏,他是最热心的,天天不落,脚趾头都踢骨折了,还忍着不哭,继续玩,要不是大民发现的早,估计这只脚就报废了。
家里他这么大小的孩子有十来个,每天做完米娅他们给分配的任务后,就漫山撒丫子疯跑,半天都见不到人影。卡卡嘴巴里说的“嘟嘟”,其实就是汽车,大民放出神识后才明白就是瓦杜他们嘴里说的“零售货车”,孩子们还是喜欢用“嘟嘟”来表达汽车这个概念。
来的车队很大,有三十来辆大型卡车,外加一辆小型车辆,仔细看了看才知道是房车,还真够享受的。
懒洋洋地睁开眼睛,“去,把你们平时采集的山货都拿出来,说不定能换几颗糖吃吃。”
一帮子孩子刚乐了一下就傻眼了,“巫,我们没有……”,“巫,我们都吃光了……”
大民也是一乐,这帮毛孩子,没一个长心眼儿的,不像家里那帮女娃娃,能耐得住嘴馋,平时在山上采集的一些野果子、根茎之类的食物、甚至一些药材都能忍住嘴馋,晒干了等着这次集会换一些私人的小物件。
“那我也没办法,谁叫你们平时嘴馋呢?自己想办法。”
大民摊摊手,表示自己无能为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男孩子可不能养成依赖别人的毛病,遇到问题就找大人可是没出息的表现。
家里的女孩子们显然也得到了消息,正在忙着将平时存储的山货拿出来抖抖灰尘,归拢好等着换东西。平时也没见她们特意去做什么事情,可这一归拢起来,东西还不少,一种黑色的小果子有半袋子还多,恐怕有50多斤,小果子和葡萄干大小差不多,黑色的。米娅她们平时也吃一两颗,嘴巴都染成了紫黑色,很像梨花坞的一种叫“浆果果”的玩意儿,成熟的时候与葡萄大小差不多。一含就爆出一口酸酸甜甜的果浆,染得牙齿都是黑的;晒干后就像葡萄干,具体学名叫什么大民到是不知道。
还有一种小麦粒儿大小的圆球形的坚果,和胡麻子一样,炒熟了吃起来很香,也是交易的重要山货。
大宗的货物是动物毛皮和药材。
动物毛皮是战士们平时狩猎的收获,剥皮后撑开阴干就成了,有些家里的女人会硝制皮毛,价格会高一些,但那硝制皮毛时的味道很大。羊部的人都不喜欢。数量最大的是羊皮,这是羊部族里的资产,所有权归族长瓦杜,现在也在指挥几个壮汉倒腾仓库。
药材是另外一种值钱的山货了。比康正在指挥一帮子神汉神婆在仓库里规整,药材的种类就十几种。但数量不小,看样子是大民来到羊部之前就准备好的,大民到羊部后跟着比康出去采药,都是少量地采集,没有这么多的数量。
车队在垭口外排列队形,围成一个大圆圈,五六十个膀大腰圆的司机在忙碌着、吆喝着。加上羊部的一些孩子也在凑热闹,场面瞬间就热闹起来。
那辆房车相比较卡车而言就小得多了,在大圆圈里面停下后,不多时就走下来一位壮硕的白人,甚至比那些正在忙碌的、膀大腰圆的黑人还要强壮。头戴一顶宽边的青灰色遮阳帽,身上一件滑不溜秋的半截袖休闲衬衣。就系了两个扣子,敞着满是胸毛的胸膛,胳膊有大民的胳膊那么粗;下身一条半长的褐黄色沙滩裤,系着一根白色的绳子,松垮垮的。腿上满是棕色的腿毛;脚上到是正统一些,穿着一双满是小洞的透气运动鞋,袜子是黑底儿棕色花纹的短袜,一身装扮很有热带白人的风味。
吆喝了几句,就带着他的全副武装的司机向垭口走来。
瓦杜和比康已经在垭口等了一阵子了,见到这个白人走近,一起向前走了几步,先打开双臂,然后交叉在胸前,向对方微微鞠躬。
“尊敬的尼洛先生,欢迎您又来到热情美丽的羊部!看到您健康的身体和开朗的笑容,想必宽厚的大地之神也会祝您一臂之力,让您得到丰厚的回报!”
健壮的尼洛大声地笑着,拥抱着瓦杜和比康,握住他俩的手,“哈哈!谢谢您的吉言!宽厚的大地之神也会祝福热情美丽的羊部族人,让你们有一个大大的丰收!哦,看到你们健康的身体,我非常高兴!瓦杜!还有比康!上帝也会祝福你们的!”
三人寒暄完毕,瓦杜和比康邀请尼洛进入羊部,一帮小孩子在他们周围跑着跳着,莫名地兴奋着,长的这么白的人可不常见,尤其是尼洛身后那个挎着双枪、提着礼物的黑人,长的可真黑,比他们黑多了。
且不说尼洛一行被瓦杜和比康邀请进族长家的大房子喝玉米酒,大民现在正拿着一根指头粗的荆条在抽打卡卡的屁股!
事情其实很简单,小孩子能有什么复杂的心思,就是卡卡见到姐姐有一小袋黑果果,就起了强盗心思,抢了姐姐的东西就往跑,想着去垭口外换东西吃。可不巧刚好碰到大民回来,直接被提溜起来,弄明白情况后,也是非常生气,将卡卡压在蒲团上用前几天剩下的一根荆条抽打屁股,让他记住,抢东西是不好的行为,尤其是抢自己的亲人。
大民的荆条抽的欢,“啪啪”地响,可吓坏了家里的这些孩子,从没见到巫这么生气的时候,平时他都是笑眯眯的从不生气,即便将破足球踢到他头上,他也嘻嘻嘻地脑袋一顶,原路奉还。
卡卡的姐姐叫卡琪,更是吓坏了,抱着最小的弟弟在哭泣。本来被卡卡的抢劫弄的很生气伤心,但忽然就被暴怒的巫吓得没了一丝丝伤心,只担心卡卡会不会被暴怒的巫打死,那可是荆条啊,还“呜呜”的作响,看来巫真的气坏了。
不理会一屋子吓得哆嗦的孩子们,大民仍然在边打边教训卡卡,当然也有教训大家的意思,杀鸡儆猴嘛。
“知不知道什么叫‘抢劫’?你这就是抢劫!不思辛勤劳动、光想着享受,还动歪脑经!竟然抢自己的姐姐!你姐姐收集那么一点点黑果果容易吗?那都是她每天辛苦劳作的成果!你到好。抢劫!知不知道什么叫‘强盗’?你这就是强盗!还是最恶心人的强盗!抢自己亲人的强盗!最没良心的强盗!……”
至于荆条,大民就两三下就拿捏非常有准头,很疼,但不伤皮不伤肉更不伤骨头。唯一吓人的就是那架势和声响,“啪啪”地作响,吓唬小孩子最有用了。
卡卡也极为配合,叽哩哇啦地惨叫,他只知道屁股非常的疼,很后悔今天没有穿裤子,否则会好受很多。
当长腿跑得快跑来传达瓦杜和比康的邀请的时候,大民扔了荆条,空手拍拍卡卡的屁股,揉巴两下。然后不解恨地“啪”地打了一巴掌,“滚!下次再犯,我打得你屁股开花!”
卡卡一听这话,立马停止了惨嚎,一骨碌爬起来就跑。又让大民给逮住脖子提溜起来,“还没给你姐姐道歉呢!”
卡卡也是个不吃眼前亏的家伙,立马嚎着给卡琪道歉,说什么以后再也不抢姐姐的东西了,凡是姐姐的东西他以后绝不碰,还说要帮姐姐采集黑果果……大民一看这家伙也就这水平了,好话满天飞。还未必是真心的,闹不好转头就忘,可也没有耐心继续调/教,任由卡卡一溜烟跑了。
这些孩子没爹没娘,饥饱没保证,更没人管教。为了自己的生存,多少都有些小毛病,男孩子手脚不干净,偷点顺点都习惯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到了大民家后。这些小毛病都改了不少,尤其是女孩子们就没人犯这毛病了,但男孩子天生性子野,在外面跑惯了,走路的时候,顺点东家的黑果果,拿两把西家的杏仁,大家见到了也就吼两声完事儿,又不是什么要命的东西,也就原谅他们了,但同时也养成了他们的坏毛病。
不修枝不成材啊,以后有的他们皮肉之苦,嘿嘿……
客人已经在瓦杜家的大房子里喝了一阵子玉米酒了,瓦杜的女人在指挥着几个女人做饭做菜,瓦杜和比康则陪着零售商尼洛说话喝酒,尼洛的随从,也就是那个全副武装的黑人大汉则坐在尼洛身后不远处,神情依旧警惕,默默地吃着风干肉,他是不喝酒的。
大民理解瓦杜和比康的意思,虽然在某种概念上说,自己是羊部的守护神,地位在他俩之上,应该是他俩带领尼洛来拜见自己。但一句老话怎么说的,叫“人穷志短”啊,自己到羊部算来也两个月了,从未见到任何一个外来的人,更别说商人了,羊部非常需要、甚至是依赖这个原来到这个偏远部落来做生意的商人,不说别的,日常生活中需要的盐巴、针线、布匹、金属盛具、刀枪、箭头……都需要这个商人,因此他俩不敢得罪他,至于请大民来参加,是不是有别的意思在里面也说不上,毕竟,这段时间大民对羊部的影响太大了,仅仅是战士们狩猎前不再向比康祈福,反而向大民祈福就已经让比康很不舒服了。
可大民心里完全没这些概念啊,自小受到的平等思想的灌输依旧在起着作用,下意识地就用在了羊部,孤儿们缺少吃穿,大民觉得自己也不缺这点粮食和肉食,就全部接纳过来养着,在羊部的历史上还没人这么做过;族人有个小病小灾的,甚至是被猛兽给挑破了肚皮,只要能回到羊部,全都被大民治好了,也没要什么回报;女人们生孩子遇到难产的,更是被女人们第一时间叫去坐镇,反正这两个月来十几个产妇没有一个死亡的,生产后让大民按摩几下,恢复的极快,连眼睛都没睁开的婴儿也喜欢大民的气息;还有,大民给羊部的孩子们传授了一种舞技,孩子们学的也快,两个月下来,这帮毛孩子各个跑的飞快,比以前更让大人们头疼了,村头的池塘里现在大中午都有一大群孩子们在游泳,以前是绝不允许的,中午的时候太容易抽筋……
反正,羊部的人觉得,族长和老巫医似乎不再那么重要了。自从这个外来的年轻人做了他们的巫之后,羊部好像不再为什么事情发愁了,只要遇到了困难就去找巫,好像还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尼洛是个魁梧的壮汉。怎么个魁梧法呢?有句话说“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跑得马”大约就是形容这种人的彪悍了。大民心里暗自比较了一下,妈耶!人家的胳膊都赶得上自己大-腿粗细了!将半截袖的衬衫袖子撑的紧绷绷的,一双健壮无比的胳膊,极具视觉冲击力。全身骨骼粗壮,拳头也比常人大了一半儿,指头也粗壮的多,隐隐还能看到手掌上的膙子,尤其是虎口上有很明显的膙子,看样子也不是个善茬。玩枪玩惯了的。腰相比起身躯来说就显得细了一些,八块腹肌在衬衫下不时地显露出来。腿很粗,腿毛泛着金色的光泽,与头发一般是金色的,无处不显示出这家伙的健美和潇洒。倒三角的身躯,健壮灵活的四肢,金发淡蓝色的眼睛,笔挺的鼻子,棱角分明的脸型,这家伙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帅小伙。
大民在打量尼洛,尼洛也在打量大民。心里有些奇怪,一个黄人怎么跑到非洲来了,似乎地位还不低。大民虽然也健壮,但那时相比较国人而言的,在尼洛面前就不算健壮了,起码身高还差尼洛半个脑袋。体型吗,按照欧美人的观念算不上健美,肩不算宽阔壮实,还多少有点消肩,显得肩膀不够壮实。四肢虽然也算健壮有力。但在尼洛眼里不算什么,而且相比较自己,腿似乎短了些,没有欧美人的长腿好看。浑身上下唯一让尼洛觉得上眼的,就是这家伙的皮肤,一般来说,欧美人皮肤白种透红,是世界流行色,比暗淡晦涩的黄皮肤好看多了,但这家伙的皮肤虽然是黄皮肤,却隐隐散发出一种圆润的光泽,似乎透明的玉石一般,而且皮肤很细腻,比自己毛孔粗大的皮肤好多了。但也就这么一瞬间,尼洛就暗自鄙视,又不是女人,要那么好的皮肤干嘛?搞基的?哈哈!
瓦杜和比康起来迎接大民,向大民介绍了尼洛,一个穿行于大草原的零售商,也向尼洛介绍了大民,羊部的巫,也就是守护神。
“哈哈!神秘的东方人?在这大草原深处可很少见到东方人的面孔,哈哈!”尼洛也很豪爽,站起来拥抱大民,果真,大民差人家半个脑袋呢,在国内,大民觉得自己已经算是高个儿了。
“哈哈!同样欢迎您!高个儿的尼洛!你是欧洲人?”
落座后,瓦杜说,“尼洛是大草原上最著名的零售商,不但货车数量最多,连酒量也是大的惊人,还没人能在喝酒上拼得过他,哈哈哈……”
是不是最大,大民可以相信瓦杜的说法,反正在国内的时候没见过这么庞大的零售车队,而且,大民的神识看到,人家的货车竟然都是闻名全球的奔驰箱式大货车,每辆车光轮子就有22个!将车轮陷入土路的概率降低到了最小,毕竟,大草原上可没有公路可走。
至于喝酒,看看尼洛满身的体毛就知道了,绝对是个雄激素超标的家伙,一般来说,这种人喝酒都很厉害。
不过,已经喝过玉米酒的大民知道,羊部自酿的玉米酒可不是什么好酒,度数虽然高,可上头的厉害,按照网上的说法就是杂醇油含量高,后劲儿特大,一般人都喝不多,羊部的战士多数也就半斤的酒量,再多喝一点儿就要赤手空拳地去搏杀狮子,不让他去他就要揍你了。
当侍女们将一个脑袋大小的海碗摆在大民面前并且斟满的时候,大民头很大,他不喜欢喝酒啊,以前一闻到酒味儿脑袋就疼,因此从心里就反感喝酒,到了梨花坞身体恢复后虽然也能喝点梨花酒,但从没喝多过,而且他自己的酒量自己也知道,不过三五杯梨花酒而已,然后就找周公论道去了。到了羊部后,多少也喝一点儿酒,但都是自愿,没人强迫,自己喝多少自己说了算,到也没醉过,可玉米酒那强劲儿的后劲儿让大民很不喜欢,还是喜欢老家的梨花酒,绵软醇厚,没后劲儿,喝多了睡一觉就好。
看着大家都举起了海碗,大民也不好意思不喝,喝了一口喘气的时候,见到他们三个都是把海碗举得老高,一口气喝完的架势。大民心里暗自腹诽了一句,只好也举起海碗喝了个底儿朝天。
谁让人家是爷呢?
羊部的日常生活物资依赖着人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