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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媳妇背猪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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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末深夜,雨下得正酣。非衣依靠在乱坟岗一块墓碑上,伸长了右腿,特意将它搁在了山道上。他又冷又饿,走到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索性坐下来不走了。

    周遭简直没有一点声气儿,除了雨水像珠子打下来,砸在断石残碑上的那些劈啪作响。不大一会,前面山道隐约传来一些夜里赶路人的声音。

    闵安提着灯笼打着油纸伞走在前面探路,回头又殷勤地替后面队伍照亮,对于脚下难免疏忽了一些。非衣伸出来的长腿不偏不巧将他绊倒了一跤。他爬起来将灯笼凑到墓碑前一照,看到非衣那张在雨水冲刷下显得苍白的脸,马上惊叫道:“哎呦,毕大人,这里还躺着个人。”

    闵安喊的毕大人就是毕斯,再朝前走就是他的治辖所在地黄石郡。毕斯刚给上级王知县送完了禀帖和贺礼,回来时正好赶上了夜雨,心里堵着一股烦躁劲。再又听到闵安说乱坟岗上躺着个无名氏,他推想着怕是郡外来的流浪汉,要不就是和死人有关的污秽东西,连忙坐在轿子里跺脚:“快走,快走,别管那些了!”

    抬轿子的随从也在嘀咕:“这是死人的地界,小相公千万莫整治事儿。”

    闵安拎着灯笼又凑近了一些,看清了非衣墨黑的眉峰抿紧的双唇,面相生得极为俊美。他又细心打量了一下非衣的领口袖角,见那些地方是干净的,且隐隐露出了一截内里缎布料子,心里更有底了,回头说道:“大人,这躺着的是个落难公子,不是什么杂七杂八的人,不如搭把手救他回去吧。”

    毕斯甩开轿帘子说道:“他有手有脚,来历又不明,本官保着一郡的治安,哪能随便捡个人回去?”说完又催促队伍继续朝前走,早些赶回郡衙里。

    闵安踌躇一下,随即跑开。

    非衣继续靠坐着蓄力,没有动弹。就他坐的那块石碑前面有一截断掉的石基,与碑面形成了一个椅子状,经过雨水一冲刷,座面上干干净净,再挪个地方,他还怕脏了衣服。再就是刚才那个小相公提灯笼来照时,他看见了小相公长得俊俏,杏眼直鼻的,不是他想撞见的人,依照买来的消息来推断,小相公只是那人的徒弟。

    等天亮雨停了,再朝前走吧,黄石郡只那么大,总能找到吴仁。非衣打定了主意,开始闭目养神。小睡了一会,山道上传来急促脚步声,他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小相公提着灯笼又跑回来了。

    闵安抹去满脸的雨水,蹲下身子对非衣说:“我们郡子这段时间兴盗贼,他们老爱半夜打劫,把你一人丢这里,我还是不放心。”他的声音柔和低沉,拿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非衣,模样极为可亲。非衣听着他又说了两句,语声总是那么温和,听得非衣很想睡着。

    非衣这么一想,干脆真的闭上眼睛睡觉了。闵安急得拍他手臂:“喂,我说你,站起来跟我走呀,我好心来收留你,难道还要我背你回去不成?”拍了一阵,非衣不动也不答,眼皮也不抬一下。

    闵安非常无奈地转过身子,将非衣扒拉上他的背,背着非衣朝郡衙那条路走去。他边走边说:“我叫闵安,公子怎么称呼?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大半夜的坐在坟前吓人?”

    非衣的身子有些沉,压得闵安大口喘气,人却不答一句话。

    闵安丢下灯笼,扯了根树干做木杖杵着,深一脚浅一脚朝前走。山道上的风夹着雨,有时还飞来一点细碎的石末荆棘枝,刮在脸上可有些痛,非衣大概觉察到了,将头低了一低,躲进了闵安的颈窝处,闵安还得迎着风朝前走,背着一个快睡着的家伙。

    “公子既然不做声,以后总得要被人称呼对吧,不如叫三不公子。为什么呢?因为一问三不答啊,不答名姓,不答籍贯,不答原因来这里。前些天我从后山捡回来的小狼狗,还有个名字呢,叫阿瓜。阿瓜之前是阿花,它也是我捡回来的,身上的毛黑一块白一块,像石斑鱼,我把它俩放一起,老打架,最后这个叫阿瓜的狼狗竟然被一头花斑猪给咬死了,你说稀奇不稀奇。哦对了,阿花还在我师父院子里,等会儿我把你也送进去休息下。”

    闵安絮絮叨叨说完,非衣就开口了。“我叫非衣,曾定居楚州昌平府,不久前死了娘亲,外出游玩散心,走到山上迷路了,借宿在路边,不巧又被你吵醒。”

    闵安一愣:“你是说……你靠在坟前睡觉是在‘借宿’?”

    “嗯。”

    闵安小声嘀咕:“有这样借宿的吗,从坟包里伸出一只腿,半天又不吭声,吓死个人。”

    非衣听得见闵安在说什么,淡淡说道:“贵地方圆二十里只有一家客栈,不收我这样的客人。”

    闵安答:“掌柜的怕你是盗贼派来的探子,一般的都不敢收陌生人过夜。”

    非衣没说什么,事后才让闵安明白,他之所以流落郡县之间,无饭食无宿处无衣装,最大的原因是他随身带着面额大的银票,所经过的饭庄客舍都没法换散。即使碰上了银铺,见他所持的银票盖的是前代皇帝颁布的印玺模子,不是现有的摄政监国的楚南王颁布的印戳,马上一口回绝了他。

    非衣不可避免成了有钱的穷人。

    当晚,闵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非衣安顿进了黄石郡衙破落的边院里,烧了一灶热水,送给非衣好好清洗了下。他取来一套师父干净的细布袍子,从窗口递了进去,又去厨房里做了一碗热腾腾的馎饦,看见瓦罐在旁,从里面捞出一碗山菌莲藕汤一并送进了非衣房里。

    非衣饿了一天,吃到这姗姗来迟的饭食时,举止还是斯文的。他的头发上带着水汽,氤氲在灯彩里,衬得发色如墨。清洗一番后,他的容貌完全显现了出来,象牙白的肌肤像是润了一层玉,将那墨黑的眼淡抿的唇极美地映衬了出来,有如丹青妙手用笔描过一般。

    闵安看非衣安静地吃着,心里想,这公子哥生得这么美,像是没经过什么风浪的样子,手指上却长了点细薄的茧子,看来也是会武功的练家子。难怪他一路走过来,也不怕遇上什么盗贼打劫。

    非衣放下汤匙问:“在想什么?”

    闵安摆手笑:“没什么没什么,我收拾一下就让你早些歇息。”

    非衣抓起手巾擦嘴:“上次那个直勾勾看着我的男人,被我挖了眼睛。”

    闵安脸红道:“知道了知道了,以后斜着眼看你就行。”

    非衣拈起桌面上散落的一粒瓜子,轻转手腕,朝着闵安的眼皮弹了过去。闵安躲不开,眼皮被弹了个结实,痛得他哎呦叫了一声。他忙不迭地捞起托盘竖在面前,退出了门。

    非衣打量了下冷清的厢房、蒙了一层灰的土炕,还有桌上遗留的瓜子花种,皱了皱眉,收拾出干净的一块地,打算应付一宿。临睡前,他将袍子脱下折叠好,放在膝上,才端坐在椅子里闭上眼睛。

    门外,闵安看见对面厢房里的油灯亮了,连忙压低了身子,蹑手蹑脚朝外走。那间房里马上传出一道苍老而又激越的声音,在喊着:“死小子半夜不睡觉在瞎捣什么!抢老鼠女儿做娘子么!给我滚进来!”

    闵安立刻唯唯诺诺走进厢房,领教了师父一顿好骂。吴仁骂得口干,要闵安温茶给他喝,又嫌弃水烫,抄起一只布鞋就将闵安砸出了门。闵安捡起布鞋,给师父恭敬地放回了脚踏上。吴仁骂得兴起,伸脚一踢,还好闵安躲得快,才没被蹭下帽子。

    吴仁瞪着眼睛吼:“快去烧水洗个澡,凉着了咳着了别指望我给你治!还有对门那小子,来历不清不白的,你也敢捡回来,不怕招着狼了么!”

    闵安忙赔上笑脸,一直应着晓得晓得,安抚住了师父,再带上门退了出来。他看了看非衣那边漆黑的窗口,觉得非衣也是异于常人,师父这厢指桑骂槐的嚷了半宿,他那边一句话不吭声,完全沉得住气。

    闵安拿了两片白菜梆子,走到墙角的猪圈前,戳了戳没动静的花斑野猪,嘴里说道:“嚯嚯,这么吵,阿花也睡得着嘛!”野猪哼唧了起来,窗口纸屏一抬,吴仁的布鞋又砸了出来,伴随着一句吼声:“滚远些!莫吵着老子睡觉!”

    从第二天太阳打头起,就不断有郡衙里的狱卒、随从、捕快走进院子里,借口端详阿花是否产了崽,眼睛瞟到一边厢房里去,将非衣的状况打量了个够。非衣穿着青色细布袍子,露出一截雪白的绫缎里衣,一副清俊淡雅的模样,把一众在乡下行走的男人比了下去。毕斯作为郡衙里最高长官,听说来了外人,生得比小相公还要漂亮时,也不得不来打探两眼,询问非衣的出身来历。

    非衣还是那套说辞,娘亲去世,他独自一人外出散心。有武功傍身,所以不怕山贼。毕斯问他是哪家公子时,他顿了顿,才回答说娘亲来自北理国谢家,父亲这一派略过不提。

    “北理国么……那倒是个远地方……”毕斯叉着手说,“近四五十年与我们华朝互通贸易经商往来,也落得个友邦的声名。罢了罢了,既然远来是客,就在本官郡子里住下来吧。不过有一点,公子要跟着小相公走,听他的吩咐,千万不能生事。”

    非衣点头。

    毕斯哈哈一笑:“小地方也没什么好东西给公子接风洗尘的,这顿饭就暂且记在本官名下,等来日本官腾达了,再好好给公子办一场盛宴。”

    闵安站在一旁微微笑,没说什么。

    非衣从袖口随手扯出一张百两面值的银票,双手递给毕斯,温声道:“银票放在我身上,等同于草纸一张。请大人帮我一个忙,收下这张银票,如能兑换出白银,抵当我的食宿费用,算是大人体恤我的最大恩情。”

    毕斯一年官俸不超过四十两,非衣“小露一手”且用词含蓄文雅,极大地装点了毕斯这破落黄石郡的门面。毕斯家里也不是缺银子的,这个低于七品的郡官就是家里捐纳出来的名额,但钱财多总不是坏事,看非衣谈吐大方自身带了财富,想必也不屑于做盗贼那一类的事,毕斯这样考虑着,一天没过,已经完全对非衣放了心。

    拿逢迎之财之前,毕斯照例要推辞。非衣诚恳道:“请大人赏我一个薄面。”毕斯哈哈笑着,见左右没有闲人,取了银票塞入袖子里,再迈着方正的步子离开。

    半月没过,不多话的非衣灵巧融入黄石郡衙里,以寄宿客身份低敛出入门户,没有生起一点事端,取得多数人的信任。吴仁长期不落脚屋里,对非衣没有一点好奇心,听说非衣富有时,他也只是翻了个白眼,哼了声“与我何干”,再背着百宝箱,匆匆离开郡衙去外地开场子挣银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