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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跟那个人的事,你早就知道了。”某人闷闷地说。
他跟海蓝的那些事无论在小粉红还是在内围私下流传的,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随便点一个818的帖子或者问一两个内围、老粉之类的也能知道个大概。更何况,以林希的能力,找人直接去查他当年在加拿大的事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所以他一直以为,身边的这个人的心生了九窍,是早就知道他以前的所有事的
林希淡笑着看他:“我没看,别人说的我不信,还是等你想说了,慢慢说给我听。”
夜晚的沙滩潮湿而冰冷,某人挪动了一□子:“那就今天讲吧。”
林希拉某人起身:“回去再说。”
“嗯?”某人不明所以地转头看林希。
林希一边拉他往回走,一边笑着说:“海边风大,沙滩也凉,你感冒还没好,就算解释也不用找这种地方拼命吧?”
某人这才任凭林希拉着回了车里,依旧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等着林希开车。然而林希坐到他的身边,却没急着启动发动机,而是摸了摸某人的手:“太凉,我开暖风吧。”
某人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病弱受,被小攻各种照顾,有点不开心地说:“还不开车?”他当然不会知道自己的表情到底有多别扭,也当然不会知道自己的别扭表情落在林希的眼中到底是一番什么模样。
车子开了没多远就在一家咖啡厅门口停了下来,某人看了一眼门口的牌子,不屑地表示:“我煮的咖啡肯定比这里的好。”
林希笑了笑,还是拉着某人走了进去:“外面太冷,喝杯东西暖和一下。”
某人扁了扁嘴,很嫌弃地在单子上看了一圈才说:“一杯美式。”这个最不考验技巧,就算做的不道地,也是勉强可以喝下去的。
一边的林希则点了菜单最后面的姜母茶,某人奇怪地看了林希一眼,结果实际上桌的时候,那杯姜母茶被摆在了某人的面前。
“……”某人怨念地看着林希面前的美式咖啡,忽然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嫌弃小咖啡厅的手艺了。
林希避开某人想要换杯子的手,抢先喝了一口那杯美式咖啡:“味道的确没你做的好。”
听了这话,某人顿时心情值提升了一个档次,脸上却依旧保持着刚才的怨念表情,喝了一口姜母茶,苦着脸表示嫌弃:“这是给小女生喝的吧?”
“你感冒还没好,喝点暖和。”林希笑着盯他像喝药一样灌姜母茶。两个人出门的时候,某人的手果然不凉了,林希趁人不留神,悄悄握了一下,完全是平日的温度,这才放心了下来。
寂静的夜晚,小店外并不吵闹,只有寥寥几个路人,大多是要回家,因而行色匆匆。林希去开车,某人站在街角随意向路上看了一眼,不知怎么,视线胶着,完全停顿在了远处的一家小餐馆。
直到林希在他面前按喇叭,他才恍然回神,坐回了副驾驶的位置。
“怎么了,忽然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林希一边开车,一边问他。
他转回头,勉强笑了笑:“没事,刚才以为看到熟人来着,应该是认错了。”
应该是认错了,那个人,应该还在法国,又怎么会出现在街边的小餐馆里?
他一定是眼花了,隔了这么多年,连那个人长什么样子,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记错了。
回到家,林希就推某人去洗热水澡,自己则很贤惠地把床单换掉,重新铺上了一条亚麻色的床单,又舒适又温暖。
某人披着浴衣出来就看着那床单笑:“今晚不侍寝,所以不用铺蔷薇色的了?”
林希脱掉衬衫,在某人的胸口轻轻戳了一下:“乖乖躺着,等我一会儿出来审你。”
某人当然不会乖乖在床上等着林希出来审自己,他心里还惦记着《半世》的事,趁着林希不在就开了微博,果然在一堆私信里找到了《半世》策划的回复。
披星戴月:小青不好意思,这么长时间没联系,当年的群也没有了,我只能在微博里私信你说出剧的事。录音的确是海蓝给我的,但是两年前。那时候我怀了宝宝,一直没有开微博,直到年初孩子满周岁才在整理东西的时候开了以前的邮箱,发现海蓝给了我《半世》最后的录音,我很久不在圈里,找后期又耽误了时间,不然应该去年秋天就能出。
去年秋天?那不就是他初识林希的时候?某人眯了眯眼,忽然不知道该回复什么。想了想,才打了一行字:完结篇很棒,谢谢阿星,辛苦了。
对方的头像明明是黑的,他才发过去话却就有了回复:小青,如果有机会,真想再找机会聚在一起合作一次。
在他刚入圈的时候,是被叫做小青的。因为年纪小,性格又活泼开朗,那时候又刚接触网配,交音勤、态度认真,跟士大夫们也混得很好。《半世》的导演望穿秋水跟他的关系不错,就连小青的名字也是望穿秋水最先叫出来的。
后来海蓝退圈,望穿秋水一直站在他这边,说海蓝没有责任感,说要对外说清楚,免得大家都觉得是他渣。某人一直就对身边的人特别维护,就算再不满海蓝做的事,也还是不愿意说出去。觉得人既然都离开了,也没必要在后面这么扯腿。望穿秋水当初就跟他开玩笑,说看不出来,原来小青还是一朵白莲花。某人因为混得熟,也不生气。
终究是在一起过的人,就算分开得再突然,再不满,也不希望那个人的身上沾染到诋毁的词汇。
这次的出剧,剧帖上依旧挂了望穿秋水的名字。某人问了披星戴月才知道前面的返音都是望穿秋水做的,所以依旧挂了望穿秋水的名字。而海蓝交音的时候,望穿秋水也早就退圈了,也联系不上了。海蓝也没有返音,就录了那么一遍。她听过,觉得所有的干音都已经近乎完美了。那么长时间的退圈不仅没有让海蓝的配音技巧生疏,反而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更入佳境。
某人一直没有听最后一期的《半世》,那里面的剧情却因为太熟悉,完全可以脑补出海蓝的声音和最后的终章。《半世》是师徒文,一对师徒经历各种波折最后还是没有走到一起。徒弟入魔道,师父入仙道,两边对峙,年年不见。最后的刹那定格在昆仑山,那是上可通天、下可抵魔界的域界。师父当着众仙的面斩断了人间与魔界的最后一道门,门内的徒弟咬牙狂笑,转过头一个人泣不成声。
当初录那段干音的时候,某人独自缩在房间里又是哭又是笑,海蓝进屋叫他吃饭的时候,看他哭得眼睛通红,几乎完全趴在了桌上。
那时候的他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师父要斩断那道最后的联系,而不是跟徒弟浪迹天涯,再不管什么仙魔之争。而海蓝是怎么说的?那个人比他年长,似乎是跟他说了好多很深的道理。他红着眼睛听了好久,有些话似懂非懂,有些话却直到今天也没有办法理解。
海蓝之于他,并不完全是恋人那么简单,而是陪着他、引导他一点点长大的那个人。
林希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某人已经关了电脑,果真乖乖坐在床边等着审问。林希笑着坐在他身边:“想好台词了?”
“没有,”某人靠在松软的枕头上,声音略干涩,“想到哪就说到哪吧,反正我的思路也是混浆浆的。”
林希也把枕头立起来靠在床边,声音平静:“如果累了就以后再说吧。”
某人摇头:“今天说,支线情节太多,就算以后思路清晰了,也不一定能说明白。”
林希笑了笑:“好,那你先开一个支线情节,我来接任务。”
所谓支线情节,就要从某人的童年讲起。某人的母亲早年结识了下面考察的一个大学生,山里的人没有那么多规矩,所以很快就在一起了。那是一个不属于五十六个民族的特殊民族,人不多,实行走婚,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结婚典礼。两个人关了门喝了小酒就算作一家人,也算得恩爱。
然而八点档的剧情总是会出现,就在她发现自己有了孩子的时候,大学生被调回了城里,她追过去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早就有了家庭,娶的是一个留洋过来的大小姐,举手投足都不是一样的做派。
山里的女子性格火辣,当场就翻了脸,当着大小姐的面指着大学生骂了个痛快,才带着孩子回了老家。后来听说,那位大小姐哭闹着要离婚,是大学生在她娘家的门前跪着道歉才算了事。
某人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幸而族里是一直奉行走婚的,所以对于这些事也并不计较。直到他10岁那年,母亲病逝,才有人把他从山里接了出去,丢在了老街的一座房子里。那个男人始终没有离婚,没有孩子,也不敢时常来见他,只是定期给学费和生活费。偶尔忘掉,他也曾因为没有钱,在家里一连饿了两天,后来终究是学会了做饭,记得提前准备一袋大米。至少没了饭钱,也可以自己煮一碗白米饭吃。
几年后,大小姐发现了他的存在,男人急忙把他送出了国。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拎着行李走出机场,英语只会说简单的单词,法语水平几乎为零,就被丢在加拿大湛蓝的天空下。
而海蓝,就是那时相识的。两个人一开始也不熟,只是因为他语言不通,所以海蓝帮着他联系了寄宿的地方,又带他参观了校园。
直到半年后,男人因为受贿和其他的事被抓,再也不可能寄学费和生活费过来。他拎着行李退了宿舍,一个人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被晨起的海蓝捡回了家。
一个分支情节的副本打完,某人的嗓子已经哑了。林希给他倒了一口水:“先睡觉,明天再说。”那语气,明显是因为听了故事,所以特别的怜惜。
某人揶揄道:“又不是《天方夜谭》,难道还要讲一千零一夜?”
“慢慢讲,就算是过了一千零一夜,也可以给我讲别的故事。”林希笑了笑。
某人转头看他:“这么喜欢听我讲故事?要不要我给你录一段数羊和起床铃声?”
林希关了灯,抱着他:“听了你的声音还想起床?”
某人觉得自从跟自己混熟了,林希就越来越没有下限了,不免勾了勾唇:“不起床正好,从此君王不早朝。”
“明天一早开会,公司高管全员出席。”
“……”
作者有话要说:QAQ更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