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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沈鹤签约的人除了《金戈铁马》的制片和导演外,还有就是寰球的老总。
办公室是用玻璃隔开的,里面的情况站在外面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孟章和沈鹤都清楚的看到卫彦气冲冲出来的时候,寰球的老总脸色不太好看,显然是被这位没什么名气却因为金主的关系骄傲的像只孔雀的艺人气坏了。
当然,卫彦看到沈鹤的时候,脸色也不好,甚至于根本没有任何礼貌的直接撞着他的肩膀从办公区离开。
“你没事吧?”
孟章正要伸手去抓卫彦要他道歉,郑辉已经从办公室里蹿了出来。试镜的时候他就看中了这个年轻人,一想到《金戈铁马》的男二号将会由他来扮演,就可以想象到电视剧的收视率会有多高,但是寰球高层的施压,让他不得不退后一步。好在有人不愿意看这个年轻人被人针对,遭到埋没。
“我没事。”沈鹤简单的揉了揉胳膊。他比卫彦要高,卫彦刚才那一撞没撞到他肩膀,倒是撞上了胳膊,他又早有防备,所以其实并不疼。“郑导,很高兴您能再次给我这个机会,之前那通电话打来之后,我还以为没什么希望了。”他说着苦笑了一下。
郑辉爱才,喜欢提拔新人,加上这个年轻人又是老友最近推荐的,当然十分爱惜。一听沈鹤这么说,郑辉当即拍着他的肩膀道:“你放心,这次不会再出岔子了。我们这就把合同签了,签了合同,你就是卫匡!”
这一次的签约没有了人为的阻拦,顺利得让孟章乐得嘴巴都合不拢。上一次这么傻乐,是他带着宋霖签下了让宋霖成为影帝的那部电影。
只是,合同都签了,沈鹤脸上的笑容却好像一直都是淡淡的,像戴了面具一样。
“在想什么?”车子还没开到大学城,沉默了一路的沈鹤终于让孟章忍不住开口询问。人死过一回之后,是不是就真的连性格都会改变?从前的宋霖……很少会像这样陷入长久的沉默。
“郑导说,除了因为吉诃那边说了话,还有另一个人也帮了不少忙,所以才让我又能和剧组合作。”沈鹤沉默了会儿,凝望着窗外不知名的某处,“孟哥,你说那个人会是谁?”
“反正不会是闫宁。”
“当然不会是他。”沈鹤翻白眼,“一开始施压不许剧组用我的就是闫宁,他不可能同时唱两边戏。”
“那还有谁会帮忙?你现在就是个无名小卒,哪路神仙会为了你开金口……”
孟章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鹤掏出手机,看着震动的手机屏幕上熟悉的名字,他显然恍然大悟:“我大概知道是谁了。”
“谁?”
沈鹤没有回答孟章,而是接起电话,对着那头的人轻轻喊了一声“盛哥”。
姓盛?还让沈鹤叫哥?
孟章的脑子有一瞬间的打结,但是等结头解开,他差点没把车开进旁边花坛里。
卧槽卧槽!三十六岁的宋霖喊三十出头的盛伯雍“哥”?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想起最近这段时间在补充宋霖生前几年的新闻,尤其是盛伯雍和宋霖同时入围最佳男主角,然后轻松拿走影帝奖杯的新闻,孟章觉得自己刚才一定是幻听了。
然而接电话的沈鹤只是看了他一眼,继续和电话那头的盛伯雍说话:“盛哥,要是你想大王了,我就把它给你送过去……等你忙的时候再寄养到我家。”
孟章竖着耳朵偷听,也不知道是沈鹤的手机问题,还是那边说话声音就是这么低沉,他始终没能听到内容,倒是沈鹤伸手把他的脸推开回了一句:“行,我明天下午正好没课,可以带大王过去。”
沈鹤挂掉电话的时候,孟章已经把车子开进了大学城。路两边有年轻学生骑着山地车嗖嗖的经过,还有女孩的欢歌笑语。他扭头看了眼身边的沈鹤,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
“你……就这么喊比自己小的人哥,不尴尬吗?”
“尴尬什么?”沈鹤抬起眼皮,懒懒道,“我今年二十出头,严格说起来,我该喊你叔叔了。”
孟章:“……”不要用这种“我本来就很年轻”的语气说出聊斋志异一样的真相!
还没等孟章把气顺了,沈鹤又追加了一句话:“帮我说话的那个人,应该是盛伯雍。”
“咦?”
“他大概猜到了什么,有点怀疑我跟宋霖是不是……同一个人。”
*
盛伯雍在燕城四环的别墅区有套房子。和那些有钱之后喜欢到处置办房产的艺人比起来,盛伯雍就是个赚了钱却不知道怎么花的家伙。
可能是因为他的出身本来就不差,也可能是当兵的经历让他养成了艰苦朴素的习惯--盛家从祖上开始就是书香门第,家族庞大,各界都有人脉,到了现世本家、分家的人繁衍出去差不多都是人精。他自己的父母都是国内有名的老牌影帝影后,尽管已经退休了,但是仍然不时接一些戏。
出身在这样的家庭,你要说他是因为穷所以不怎么花钱,也不怎么置办房产,就有些不能解释了。
沈鹤一贯不喜欢深究别人的*,把手机里盛伯雍发过来的住址给出租车师傅看过之后,他轻轻拍了拍猫包,听到大王的回应,这才放心让师傅出发。
陈大少原本想跟着去的。如果不是临出门的时候被导师夺命连环call回去,大概沈鹤也不会拦出租车。
车子四平八稳地开出了大学城,开到目的地的时候,看到计价器上的数字,沈鹤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对现在的沈鹤来说,没有富裕的收入是很大的问题。上次《天工》的片酬没有多少,被他交给沈父沈母用来还心脏移植欠下的债。他现在跟个普通穷学生其实……没有一毛钱的区别。
盛伯雍住的这个别墅区物业管理方面,比宋霖那边要严格。沈鹤下车准备进去,却被拦住盘问。他耐着性子报出了盛伯雍的名字,却被物业用一种“你从哪里打听来的地址”的眼神看着他。直到他无奈地给人打了电话,看到跑过来接人的小郑,物业这才放行。
沈鹤看着眼前的独栋小楼,除了以一个现任穷人的身份暗叹了下有钱人的生活外,脸上并没有其他表情。猫包里的大王喵呜了一声,小郑输入一串密码开门,听到声音低头看了眼猫包,黑漆漆的猫包里,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嘿,咪咪的精神真的好多了。”小郑推开门,“盛哥刚捡它回来的时候,跟害了相思病一样,茶饭不思的。”他说完话,开门往里走。玄关口放着一个柜子,小郑熟门熟路的脱下鞋子,从里头拿出棉拖鞋,“盛哥在楼上健身房里,你先进来吧。”
沈鹤有些犹豫的看了看拖鞋,正要脱鞋,小郑突然叫了一声,从柜子角落拿出一双还没撕掉标签的新拖鞋:“我忘了盛哥说让你换这双的。盛哥说你爱干净,昨天特地叫我新买了几双拖鞋过来。”他顿了顿,等沈鹤换上新拖鞋,这才把旁边的一双收了起来,“不过盛哥家里客人用过的东西,他都会清洗一遍。他其实也没洁癖,就是不知道跟谁学的,家里所有东西都非要保持得干干净净才行。”
沈鹤抿了抿嘴唇,一路上都安静的卧在猫包里的大王动了动,沈鹤蹲下身,把它从包里放出来。
盛伯雍的房子对大王来说,算是熟悉的环境之一。四层楼的独立建筑,地上一层是客厅,从国外进口的猫爬架摆在客厅的一脚,大王熟练地爬上去蹲在最上头,撑着两条前腿喵喵叫。大概是听到了什么声音,大王的耳朵明显转了转,扭头朝着一边看去。
大王看的那个方向是个楼梯。沈鹤往那边看了一眼,正好撞上一双深邃的眼睛。
当过兵,并且坚持锻炼的人,身材看起来就是好。
沈鹤没有挪开停留在男人身上的视线,点点头:“盛哥。”
盛伯雍在楼上有一间健身房,堆满了各种健身器材,平时休息的时候只要不出门,经常会泡在楼上的书房或者健身房里。整栋房子开的是中央空调,所以,刚锻炼完的盛伯雍穿着运动背心就可以楼上楼下的到处走。
“咪咪好像……大了?”
看着蹲在猫爬架上的黑色毛团,盛伯雍想了想,最后还是斟酌着用了“大”这个形容词。
“盛哥,我也觉得它变大了不少,精神也好极了。”小郑伸手想去摸一摸,却被大王虚挠了一爪子,吓得赶紧缩回手,“好像还变凶了。”
“这段时间住我那儿,有点被我爸妈宠坏了。”沈鹤哭笑不得地看着傲气地趴在猫爬架上舔爪子的大王,“每天一个罐头,有时候还有零食。想玩了我妈会陪它玩,饿了我爸会给开罐头,除了晚上睡觉和挠痒痒,它差不多不会来找我了。”
看见小郑不甘心被猫嫌弃,越挫越勇地伸手要去摸大王,沈鹤也没有阻拦,只是回头看向身边的男人:“盛哥,《金戈铁马》那边我正式签约了。”
“嗯。”
“我知道盛哥在里面也有出力,下次请你吃饭……“
“陪我看场电影吧。”
“最近有什么新电影……”
盛伯雍转身,指了指楼上:“家里就能看。”
人已经接过来了,家里也没什么事要忙的,盛伯雍索性放了小郑半天假,等兴高采烈的小郑出了门,他这才领着沈鹤往二楼走。
二楼楼梯口转弯的时候,一回头,盛伯雍就看到了那团黑猫动作利索地下了猫爬架,追赶着跟了上来。“二楼的书房可以放电影。我知道你喜欢宋霖,那里有不少是宋霖的片子,你可以挑部喜欢的看看。”盛伯雍站在楼梯口,指着最近的一间房间,“你先坐会儿,我去弄点喝的上来。茶还是饮料?”
“白开水就好。”
一直到盛伯雍走下台阶,沈鹤都没有收回视线。男人的身上有着让人无法逃避的吸引力,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粉丝喜欢他的原因,不仅仅是长相,更多的还有人格魅力。沈鹤想了想,低头看了眼卧在脚边的大王:“走吧,咱们看电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