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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一场大雨下来,整个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打更的李一和外甥张全扶正了斗笠,一起从避雨的一家店面的屋檐下走出,来到了街上,雨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大。
张全拿起手中的锣,李一提着梆,一边走,一边敲打着,“笃笃———咣咣”。
“四更天啦”
“雨潮来临,关火关门!”
突然张全手里的锣掉到了地上,吓了一跳的李一不由的一愣。
“全啊,你怎么了?”
顺着张全抖动的右手望去,李一眯起眼透过丝丝的雨幕,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鬼影向他们飘来。
“鬼,鬼,..”李一也吓得扔了手中的梆,灯笼掉在地上,原本暗下来的烛光突然重新亮起,停在半空,吓得屁滚尿流的两个人一起捂住了眼睛。
“你们别怕,我不是鬼,我是人。”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传出来。
年轻的张全一听不是鬼,稍微有了点胆气,放下了右手,睁开眼望了过去。然后立刻怪叫一声,又闭上了眼睛。对方的确是人,可是一只胳膊显然被砍去的身体摇摇晃晃不说,他身上的血水虽然几乎被雨水洗去,可是苍白失去血色的脸在摇曳的烛光下看上去甚至比鬼还可怕。
拿灯笼的人慢慢坐下,放好灯笼,一只手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和一锭金子,递到张全和李一的面前。
“这锭金子给你们,请把这个盒子交给聚宝楼的歪爷,让他去见莫,莫...”
话还没说完,鬼一样的人身子突然一挺,慢慢倒了下去。
张全把死人的眼睛合上,看了看李一,
“叔,我们快去报官吧。”
咬了咬,把金子从嘴里拿出来的李一拉住张全叫了一声“傻小子”,看了看四周,说道,
“跟我来。”
到了住处,张全不解地看着收拾屋子的李一,
“叔,你这是在干什么?”
“全,你人太老实,衙门里人多半会把这个金子打听出来,我们就什么又都没了。”李一放下手里的包袱,
“有了这个真金子,我们还用在京里干这个苦差事?走吧,去别的地方,有这个金子够我们好好生活了。”
“那,那个盒子呢?”
李一拿起小盒子,很普通的毫无特色的盒子,晃了一晃,然后打开,两人朝里面一望,空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不管他了,我们走。”李一将盒子往地上一丢。
“叔,刚刚那个人随手就给我们一锭金子,他让我们去找的人会不会更有钱?”
李一停下了脚步,浑浊的眼神里突然透出一丝光亮,
“小子,你可真不傻。”拿起地上的盒子,李一拍了拍张全的肩膀,“走,我们去聚宝楼找那个歪爷。”
天亮了,雨后的阳光照在湿漉漉的地面,京城又是一片热闹的景象,百姓们来来往往,和每一天一样。
只有部分早起的人发现,打更的人最后一更没有打。
还有少数人看到六扇门的衙役抬走了一个只有一只胳膊的死人。
“那个盒子送出去了?”屋里的人阴森森地问道。
“属下看到那两个打更的商量好了去聚宝楼,他们和江湖一点关系都没有,应该会管用,就不知道歪爷会不会上这个当给莫春天带消息。”
屋里的人冷哼了一声,“你下去吧。”
等着下面的人离开,屋里的人咬牙切齿抓着的桌角碎成了一块块掉在地上。
“莫春天!”
“她这个意思,是她不肯去?”看着甩着膀子离开的高玲玲,高大元的脸几乎扭成了一堆,
“这,这怎么回事?平日里,她和裘儿的关系最好。如今出了这等大事,她居然不管不顾?”
“大小姐今天是有些和平时不一样。”高明摸了摸老鼠胡子,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
“赶紧让我们的人先把裘儿弄回来,到了家至少比在外面安全。”高大元在屋里来回踱了几步,我再去和她谈,为了她的大小姐面子,居然不顾弟弟的死活,岂有此理。”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与此同时,高玲玲同样在自己的屋子里抱怨,
——我有恐高症,居然让我上山陪笑找个杀人犯?你家儿子惹的麻烦凭什么我给他擦屁股?
一想到自己看到地上的那具尸体,高玲玲胃里就一阵翻腾。
尼玛,那么有钱,找人把儿子藏起来就好,打个金刚密室,再多弄几个保镖,看谁还能杀他,凭什么要我出卖色相?
越想越气,高玲玲在屋子里转个不停,离开这个家的想法突然从心底冒出,反正她也不是原版的高玲玲!可是离开了去哪里她又没了主意,人生地不熟,再加上这张美人脸……哎!端着铜镜欣赏了一下自己的高玲玲努努嘴,她这么美,万一遇到坏人,后果简直不敢想象,好歹这里还算是自己现在的家。再一想到那个陌生的麻烦精弟弟,高玲玲漂亮的脸蛋就有些个抽搐。
“小姐,你真的不管少爷了?”
虽然接触时间不多,丫鬟小青的性格高玲玲还是有些了解的。和嘴停不下来的阿紫不同,小青比较稳重,安静,只有通报事情,回答问题时她才会主动开口,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寡言,可是这会儿她却主动开了口,而且神情焦急,看来她是真的关心少爷的安危。
“不是不想管,只是…”
高玲玲也不是个没有爱心的姑娘,只是刚才觉得有些被逼急了的逆反心理作祟,才愤然离开的。如今看到满脸愁容的小青,高玲玲心里也不是滋味,穿到这里当了人家的姐姐,完全不顾弟弟的死活好像真的有些说不过去,勉强憋出一个借口,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行不行。”
“一定行的。”小青的脸上立刻有了光彩,一双眼里的期待就好像事情已经办成了一般,“小姐你一定行的!。”
“是吗?”高玲玲有些不置可否地反问道,天知道原版高玲玲有什么神通,反正她是没有。
“是的。”一个声音在高玲玲的背后响起,一转头,高玲玲的眼里就被高大元庞大的身躯占满了。
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大胖子老爹一副恳求的样子,高玲玲的心更加动摇了。
怎么说自己现在也算是武林高手了,总不能太怂吧?又长的这么美,说不准那个杀手直接拜倒在自己的白纱裙下呢?
“那至少告诉我一下,莫春天的喜好吧?知道了,才能投其所好,也许可以说上话?”
高大元想了想,摇了摇头,
“虽然我不是江湖中人,可是就我对莫春天的了解,他没有什么大家知道的喜好,如果有,那就是喜欢一个人待着。”
这姓莫的原来是一个超级宅男,高玲玲不由心中大喜,
——宅男嘛,都喜欢美女,都梦想能和女神约会,胜算又高了点儿,不过…
“即然他喜欢一个人待着,干嘛跑出来杀人?”
“这个嘛,”高大元抬起头思考了一下,“如果仔细想想,好像倒不是他主动要杀人。无论他在哪里落脚,每年都是有人主动去找他,不是比武,就是寻仇。他就把这些人杀了,然后要报仇的人越来越多,他杀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么循环下来,他就落下了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的名声。”
“为什么大家都要找他?”
“因为他的外号,杀不死的莫春天。”高大元一脸严肃地说,可惜因为脸太圆,肉太多,说话时,脸上的肉在高玲玲的眼里就像两块会上下左右乱跳的肉球,一点也严肃不起来。
“也不知道江湖哪里来的传言,谁可以杀死神秘的莫春天,谁就可以称霸武林。”
明白了,人怕出名猪怕壮,为了当功夫皇帝,大家都要找他麻烦。高玲玲站了起来,在屋子里转了一圈。
——我穿越,就是为了成为武媚娘,将来尝尝当女皇的滋味,这个理想算是泡汤了。可是,高玲玲的大脑迅速转了起来,即然到了这里,靠人不如靠己。
“所以说,谁得到莫春天的支持,或者杀了他就可以做武林的王?”
“对。”高大元点了点头,不知道自己这个女儿突然兴奋起来的原因。
“那我同意了,我去找他救人。”高玲玲愉快的下定了决心,两眼冒光仿佛已经看见自己把整个武林踩在脚下的英姿!
“你同意了?”原本打算继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高大元激动地叫了起来,果然当姐姐的再高傲,也会向着弟弟,虽然眼光有那么点不对劲。
“是,同意了。”高玲玲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计划,反正都要去说服这个人见人怕的瘟神,那么去施施美人计,让那个莫春天臣服于自己,助她成为武林女皇,顺便救下那个从来没见过的二货弟弟也算是功德一件,一箭双雕,简直完美!
这个可以有!非常可以!
“可是如果莫春天不同意呢?”一直没有机会插上话的阿紫凭空蹦出了一句。
“乌鸦嘴!”高大元瞪了一眼阿紫,骂道。
“那我就杀了他!”高玲玲哼了一声,高高地抬起头,嘴角翘起傲气的弧度,仿佛她已经化身为功夫女皇,称霸武林,睥睨天下。
功夫一次没试过,人也一个没杀过,反正吹牛意淫也不需要打草稿,高玲玲想的是那样的美妙。
可是…幻想总是美丽的,现实总是骨感的,话是这么说,可是这未免骨感过头了吧!
看着在自己面前像是看不到顶的险峰,高玲玲的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
“这里是无名山?”
“是的。”陪伴左右的阿紫,小青,领路的几个高家的好手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高玲玲的嘴微微张开,抬起头又看了看头上的云。
“哎玛,这分明是喜马拉雅山吧?”
“莫春天,你在上面还没冻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