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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小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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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我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这四周除了一只海龟没有任何生物,怎么洗把脸的工夫忽然就冒出来一个人来?我马上站了起来,双眼紧盯着那个胖子,浑身肌肉绷紧,我伸手在身上摸了一把,兜里装着的手枪还没有丢。

    “你是谁?”我一边盯着那个胖子,一边将手伸进兜里,握住了枪柄,这家伙并不是我们的人,可以说任何我们队伍以外的人出现在这个岛上,都很有可能是敌人,可是如果是敌人的话,他为什么没有对我出手?他刚才可是完全有机会不声不响地从背后将我解决掉的。

    “那么紧张干什么?”胖子笑着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沙子就向我走了过来,我心弦一紧,迅速从兜里掏出了枪,对准了他,“站那里别动,不然我就开枪了!”

    “你拿着根香蕉对着我干什么?”胖子笑道,我一惊,这才发现自己手里拿着的是一根香蕉,可是我刚才摸到的明明是一把手枪啊,那冰凉的金属触感,怎么会错呢?我马上就慌了神,把香蕉丢在地上,伸手在口袋里掏了半天,什么东西也没有。

    “你在找这个吗?”胖子问道,我一脸错愕地抬头,发现他手里正把玩着我的手枪,我明明记得刚才自己掏出的是手枪,而且这时候他离我还有十几步的距离,是怎么在我掏枪的一瞬间用一根香蕉将它从我手中换掉的,戏法吗?魔术吗?可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不准动哦,”胖子把枪对准了我,带着一脸玩味的笑慢慢走来,在我面前站定,看着那黑洞洞的枪口,我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那死胖子忽然就开了枪,我大脑一片空白,连反应都没有反应过来,眼睁睁看着他扣动了扳机,“啪”,没有硝烟,没有血花四溅,一朵玫瑰忽然在枪口绽开,胖子哈哈大笑着收起了枪,拍了拍像木头一样愣在那里的我,“行了,跟你开个小玩笑,到这里来坐。”

    我呆呆地跟着他,走到他刚才坐的地方,这死胖子一边走一边偷笑,显然是对自己的恶作剧非常得意,他拉着我坐了下来,这时我发现眼前的沙地上写着很多字,还画着一些流程图一样的东西,但是那字非常之丑,实在是我生平仅见,说是鬼画符都算是侮辱鬼画符了,我明明知道那是汉字,但愣是一个字都没看懂。

    “你到底是谁啊?”这时候我终于回过神来,问道。

    “我嘛,”胖子一边说一边从地上拾起一根树枝,在他的“杰作”上涂改起来,“我是一个网络写手,我姓李,你可以叫我李哥,或者干脆跟他们一样叫我小李子。”

    “小李子?”我心说这不是一个公公的名字吗?

    “嗯,”胖子语气颇有些无奈,“因为我经常断更,读者就给我起了这么一个外号。”

    “你那是活该,”我腹诽,虽然我不经常看网络小说,但也特别讨厌这种喜欢断更的作者,特别是一本小说正看到精彩处突然就没了,你很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是作者就是什么都不写,这时候你恨不得顺着网线冲过去把他给掐死。

    胖子用树枝在沙地上写写画画半天,却似乎对自己作品并不满意,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把树枝一扔,用脚把地上的东西都给擦掉,然后变戏法一般从兜里掏出一堆吃的和一瓶酒,在地上摆开,有掏出两个杯子,倒满之后冲我扬了扬,还递过来一双筷子,“来喝两杯。”

    我看着这一地吃的,好家伙,凉的热的各种菜色都有,有的还冒着热气,可问题是这些东西都是这家伙从衣兜里掏出来的,这怎么可能,难道这家伙真是个专业变戏法的?不过折腾这么长时间我也真是饿了,拿起筷子就吃,味道还挺不错的。

    我们两个一通吃喝,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我看这胖子对我确实没什么恶意,人还挺好的,渐渐他熟络起来,这胖子确实是一个网络写手,写的是科幻灵异,盗墓探险之类的小说,我问他不好好坐在家里码字,来这里干什么。

    “我这不是一年多没更新,没了灵感嘛,”胖子喝了一口酒,颇有些唏嘘,“每次没有灵感的时候,我就会亲自到那里去找找灵感。”

    我心说你这胖子还真是有胆色,断更一年之多,我要是你的读者,你现在坟头草都三尺高了,不过这家伙还挺轴的,为了灵感竟然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不过他的表述并不准确,亲自到“那里”,那里是什么地方,难不成他还能钻进自己的书里?

    “那你是怎么到这里的?”我更好奇这一点,这地方的位置是墨家花了几个月时间,从我们三个用命从蟒山周王墓里带出来的赤铜卷轴中破译出来的,又不是随便什么度假海岛,他怎么会知道有这种地方,又是怎么一个人在茫茫大海上找到这里的?

    “很简单,因为我想,”胖子一脸严肃,“我想的时候,就会在这里。”

    “你是蒙多吗?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被他给逗乐了,“还是你以为自己是老天爷,言出法随?来来来,你给我现场想一个,随便什么都行。”

    “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沙子才是主食,”胖子也不生气,冲我诡异一笑,“人都是吃沙子才长大的。”

    “切,这不是常识吗?”我嗤笑一声,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塞进嘴里,“老说这些废话,你要是不吃沙子,怎么能长这么胖?”

    不得不说,这个地方的沙子真是不如家乡的,水分太大,吃起来黏喉咙不说,还有点塞牙。

    胖子莫名其妙“嘿嘿”笑了起来,笑得有点阴,我被他笑得心里毛毛的,问他笑什么,他也不说,而是问我,如果我是作者的话,会怎么写小说。

    “嗯……你写的是盗墓小说嘛,那就要多一些惊险的情节,”我沉思了一番,认真分析道,“最好是险象环生,九死一生,让读者看了之后觉得惊悚,觉得意想不到,嗯,这两年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倒是挺惊奇的,足够你写进小说里,但是这其中牵扯太多,我也不好跟你讲。”

    “那倒不用,”胖子摆了摆手,脸上依旧挂着玩味的笑容,给我的感觉甚至有些幸灾乐祸,“你的意思是说,要多把主角置于险境,说通俗点就是朝死里整?”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别真整死了,”我说,“你自己是写书的,肯定都懂。”

    “来,喝酒喝酒,”胖子一边说一边把我的杯子倒满,我们两个又喝了一会儿,我就有些醉了,仰面躺倒在在沙地上,想着休息一会儿,就去找找凌零他们。

    我的脑袋晕晕乎乎的,蟒山周王墓、图书馆底下的古墓、还有这座号称蓬莱仙境的破岛,遇到老赵之后发生的种种都在我脑子里面闪过,仔细想想,这些事情似乎都跟秦始皇嬴政有关,我突发奇想,要是当初荆轲在献图的时候一刀把这个狗日的给刺死,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么多破事,我现在是不是会在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荆轲刺秦王?有意思。”胖子似乎能读懂我心中所想,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我“腾”一声坐了起来,一脸诧异地看着他,胖子也盯着我,缓缓说道,“如果你是荆轲,那时你会怎么选择?”

    他的脸忽然变得模糊起来,不,模糊的并不是他的脸,而是我眼前的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