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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莲娜正在极力挑起自己临死前的热闹,而在长安城另一个地方,逍遥帮的两位副帮主,正在以不同的方法为营救帮主而努力。
阴沉沉的天空之下,凉风吹拂在街道,哒哒的马蹄声乍响,一人骑着白马飞奔过街,长发飘扬。
他就是逍遥帮左副帮主,刘秀,字文叔。
他出生于皇室,成帝六子,相貌遗传天家的优良血统,俊朗不凡,性格外柔内刚。虽说腰间悬挂着宝剑,却从没有沾过半滴血。
事发的时候,他就在叶莲娜身边,等香气喷喷的狗肉端上来,也在等王越买酒回来,大家热热闹闹吃一顿午饭。
而在这时,一群披甲的卫兵突然闯入,宣读捉拿圣旨。
他想要反抗,叶莲娜制止了他,并笑着说:“别做那些傻事,你和阿越都不要乱动,否则的话,我自尽给你们看。这句话,绝对不是谎话哦。”
刘秀明白她考虑什么,就算两人合力杀出长安,那又能如何?
前往西域、罗马的地方,关卡重重。没有路引,两人一个帅气逼人,一个倾国倾城,想要装作路人混过去都不可能。
强行反抗,只会落得两个人都被杀。更何况,自己不久前和阴家小姐结婚,她肯定还顾忌这一点吧。
明明身上有那么多缺点,偏偏对朋友和伙伴,考虑得那么周全。
他多么希望叶莲娜能够如往常一样,豪气冲天地说:文叔,抄家伙,我们干翻他们。
那样他只需要拔出装饰用的宝剑,为她杀出一条血路。
若是如此,他也就不会这么辛苦。
前去未央宫,想要求见父皇,结果连宫门都进不去,被打发前往宗正府索要令牌。
而赶到宗正府,又被赶往三皇子刘毅那边。
刘秀平日不喜权势,也没有结交什么朝堂人物,在家宴之上又不上前拍成帝马屁,虽为皇子,权力连一个黄门侍郎都比不上。
没有人愿意为一个无权无势的皇子,冒着去得罪成帝的风险。
要知道,西域三十六国,个个都属于大汉附属国,罗马发兵屠灭龟兹,简直就是在汉成帝脸上重重打一个耳刮子。
若非钦天监说今日有雨,不适合大军出征,成帝早就杀叶莲娜祭旗,发兵西进。
明日无雨,正是大军出征的好时机。
他必须尽快入宫面圣,在此之前,他要劝服和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刘毅。
不同于他这个存在感薄弱的弟弟,刘毅在成帝面前非常受宠,他像是雄狮一般,散发出令人折服的霸气。
当然,有这样一位哥哥不是好事,他常常会讽刺刘秀和叶莲娜、王越瞎混的事情,认为这有辱皇室门风。
事到如今,刘秀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这里,他火急火燎赶到三皇子门口,翻身下马,还没有开口。
门前的仆人已经躬身道:“六皇子殿下,主公已经等你多时了。”
“三哥他知道我要来?”刘秀显得有些惊讶。
仆人笑道:“这是自然,他让我在这里迎接您大驾。”
刘秀心里忽然升起一丝希望,这一丝希望带来的激动如此大,令他不得不使出全身力气镇压,以至于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嗯,快带我去见三哥。”
进入三皇子府,过拱桥,再过一层层亭台楼阁。一趟下来,刘秀已经彻底迷失方向,在仆人的带领之下,他来到一处水榭。
三皇子刘毅坐在亭内垂钓,一身锦衣华袍,腰间佩戴三色玉佩,尽显上位者的霸气。
刘秀大步流星上前,重重抱拳:“三哥,小弟此来实在有要事,能否先放下垂钓之事?”
刘毅满脸热情洋溢,起身道:“六弟,为兄自然明白你有什么要事,大家兄弟一场,这点忙我还是会帮的。”
“三哥!”刘秀大喜过望,激动道:“多谢三哥,此等大恩,小弟终生难忘。”
“哈哈,这等小事算什么,桌子上的二十金你尽管拿去花,”刘毅大笑,掀开红布,露出桌子上摆放的金条,一根根散发出耀眼光芒。
刘秀的心一点点冷下来,他面色苍白,扯出一抹讨好的笑容:“三哥,我说的事情不是这个。”
“哈哈,都说别和为兄客气,你往日不是整天喜欢往赌坊,斗犬馆那些地方去嘛。我知道,依你的月俸日子会过得很吃紧。”刘毅笑容不减,甚至给他来了一个大大拥抱。
“三哥,我是想要进宫面圣,求您帮忙,和宗正府说一句吧。”刘秀顾不得脸皮和绕弯子。
刘毅笑容一止,淡淡道:“六弟,你似乎误会了什么,我不需要你铭记什么恩德。收下这笔金子,买一副上等的棺材给那个傲慢丫头睡。”
他见过叶莲娜,也承认那是一位不同寻常的美人,他曾经动心过,想要收她做情人。
结果,他被那个该死的丫头骗了上千两黄金,连手都没有碰到。
若非碍于太子一党虎视眈眈,他早就将那个丫头沉尸渭河之下。
这次那丫头落难,他不趁机踩几脚,已经算是自己胸怀宽阔。
刘秀不明白其中缘由,却也知道,自己被耍了。
“今日之耻,我来日必定百倍奉还!”他咬破嘴唇,怒气冲冲离开。
刘毅悠然道:“六弟,别随便口出狂言,那样只会让我更加看轻你。”
一出三皇子府门,阴沉的天空渐渐飘下小雨,他立于雨中,仰头望天。
忽然,他面色惊变:“糟糕,我光顾着娜娜,忘记阿越那家伙了。”
天空的小雨渐渐飘大,长安,上西大街。
某一家酒馆屋角之下,一位和避雨完全没有关系的人靠在那里,他身上披着蓑衣,斗笠微微倾斜,遮掩自己阳刚的脸庞。腰间悬挂着没有剑穗的长剑,一看样式就知道是适合厮杀的凶剑。
他叫王越,逍遥帮右副帮主。
他出生于平民之家,父母早丧,沦为长安街头的孤儿。
没认识叶莲娜之前,整日靠着坑蒙拐骗,拥有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眸,像是受伤的孤狼,谁也不敢接近他。
没有伙伴,也不需要依靠,自己一个人就可以行走下去。他曾经以为这是自己的命运,直到一场大病袭来,他倒在冷冷的地面。
行人三三两两,没有人对倒在小巷的他伸出手,他也没有渴望别人救,就想要那样躺着去死。
在放弃生存希望的他面前,叶莲娜出现了,将肮脏的他背到医馆治病。
他记得自己那时候非常抗拒,甚至讥讽说:你以为自己很高大吗?给我滚远点,我不需要你帮助。
这时,叶莲娜回头笑了笑:那等我有一天满身泥泞躺在地上,你也来帮我吧,这样我会很高兴的。
很开心啊,有生以来第一次没被人瞧不起,第一次没被人嫌弃。
如今,该是实现那份约定的时候,至于其她的话,他才不管那么多。
哒哒的马蹄声从左侧传来,宽敞的街道之上,载着司隶校尉的马车,在上百名家兵的护送下,朝回府的路上前行。
马蹄飞扬,溅起点点雨水。
牵头的家兵有二十名,个个披甲持戟,胯下骑着清一色的黑马。两侧各有二十名步兵持矛紧随,四十名佩剑家兵分为四排,尾随在车后。
如此浩荡的声势,换做晴天都没有人敢挡路。
下雨天,更没有碍事。
王越放缓自己的呼吸,小步向前。
轰!一声巨响,一道闪电劈开乌云,雨势更大。
牵头的骑兵过去,司隶校尉的马车从他面前穿过一半。
倏地,剑光暴起,撕裂雨幕,从左至右,三颗人头腾空而起。血和雨水混杂,三具尸体尚未倒地。
他人已经飞跃而起,剑锋一转,实木的车厢被斩开。叮的一声,坐在车内的司隶校尉仓促拔剑格挡。
点点火星从裂缝之中绽放,他目光一凝,左手抢过将要倒地的步兵长矛,狠狠朝车厢内部刺去。
一声闷哼,司隶校尉显然已经受伤。
“保护主公!”电光火石间,这一句话刚落,他们的主公已经受伤。
骑兵之中,有位机灵的家兵抬手投出单月戟。离得近的步兵举起长矛,直接往他身上刺去。
千钧一发之际,他目光眼眸更亮,抽剑,剑光回旋,宛如连成一片,荡开单月戟,挡开四把长矛。
与此同时,司隶校尉撞破另一侧的车厢板,滚落在漫天大雨之下。
他披头散发,浑身湿漉漉,右腰明显有流血的伤口,他面色铁青,咆哮道:“你们给我顶住,我先走!”
王越心下叫糟,他目的是挟持司隶校尉,进入司狱,将叶莲娜救出。
想不到那家伙如此机灵,一受点伤就跑掉了。
一念至此,他不愿在和小兵缠斗,纵身跃上车顶。
“小子太嫩啦!”瓢泼大雨之下,一道身影踏在车顶边缘,他发出一声厉喝,大步向前。
王越心下一惊,手下毫不慌乱,挥剑迎上。
“叮叮叮!”一连串剑影翻飞,雨幕震裂,王越剑似九天悬河,滔滔不绝,打得司隶校尉疲于招架。
最后,司隶校尉虚晃一招,身形猛地朝下跳去:“拦住,给我拦住他!”
这一次,他是认真说出这句话。
持矛家兵护住他,齐齐朝上捅去。
“挡我者死!”一声暴喝,王越人在半空,手中长剑如闪电般挥动。
家兵手中的长矛从中断裂,他尚未落地。再一转圈,六颗人头齐飞,喷出的血混杂着雨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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