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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打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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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南歌还未完成学业。除了高考后打了一次暑假工就再没做过兼职,现在是要开启打工的日子了吗?

    重云楼是尚京规模最大的酒楼,客人络绎不绝,来的几乎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普通人也消费不起。皇子皇孙、达官贵人经常三五成群到重云楼聚会或商议大事。南歌管的是账务,只需要算账、对账,不需要抛头露面招呼客人,而这一点正是她求之不得的。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呃......姑且就用这比喻吧。重云楼的员工福利还是很优厚的,比如南歌,有一间独立的房间,房内有书桌可以办公,虽然在一楼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但好歹有私人空间。休息时间就更不用说了,只要按时完成账本,随时可以离开。人身自由,这样她还有时间尽情享受古人的生活。薪钱是按月算的,每月五两,三餐在酒楼就食。

    不过有一点是余掌柜千叮咛万嘱咐的,那就是千万要保护好账本,不得遗失或给外人察看。这个南歌自然明白。如果商人的账本落入有心人手里,那岂不是泄露了一切!掌握了账本就等于掌握了经济命脉。尤其是像重云楼这样收入不菲的企业,免不了要做假账,做假账肯定得他们自己人来做,是余掌柜么?一个院长屈尊来做酒楼的掌柜,这后台得有多大呀。

    还有一点,把帐房先生这么重要的位置交给一个陌生的少年,他们是真的毫无顾忌还是另有目的?

    南歌没有去深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要害自己的躲也躲不过,不如顺其自然,静观其变。

    第二日早,余掌柜亲自把未完成的账本交给她,并嘱咐了许多,仔仔细细地像南歌解释其中关键,南歌脑筋转得快,很快就学会了。

    余掌柜目露欣赏,似是随口说道:“像南歌这般聪明,一点就通,就没想过进弘文书院?”

    余掌柜话题转得太快,南歌楞了一下,随即笑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比晚辈聪慧的人多如牛毛,弘文书院也确实能让天下学子受益匪浅,不仅能学到知识还能光耀门楣,而这也正是莘莘学子挤破头也要进弘文书院的原因之一。不过晚辈认为,通往成功的路不止一条,晚辈还是另外找一条清幽的小路吧”。

    “哈哈哈”听见南歌自我调侃的话,余掌柜不禁大笑了起来,眼中欣赏之意更浓。

    读了十几年书,如果在这里能不上学就尽量不上学。况且弘文书院是贵族学校,以南歌的身份免不了要遭到歧视,每年的学费应该负担不起。还不如另谋出路呢。

    ......

    “欸,三贵,书肆离这儿远吗?”

    三贵没停下手里的活儿,勤勤恳恳地擦着桌子。

    “不远,出门右转一条街就有好几家......不过,如果你要去看书的话还是去文渊阁比较好,文渊阁是整个尚京最大的书阁,那儿的书多,京城里有点儿才识的学子都去那儿。只不过,进去一次收的费用也比较多,得要五两。所以很多寒门学子也都只能趋之若鹜,有的为了省钱甚至一进去就是一整天,饭也不吃。”

    南歌道了声谢,还是去了最近的一家书肆。不过是买了一本最基础的识字手册罢了。谁叫她不识繁体字呢。

    买完书,南歌就顺便逛了逛。逛着逛着竟然发现迷路了。加上肚子有点儿饿了,就找了街边一家收拾得还算干净的面摊叫了一碗鸡蛋面条。

    看起来这家小店生意还算不错,来的大都是老板娘的老顾客,和老板娘有说有笑的。老板娘大约四五十岁的样子,面容慈善,温和可亲。一面飞快地切着肉丝,一面把一大把面条扔进热腾腾的沸水里。在她旁边的一个小角落里,蹲着一个穿着麻布衣衫的少女,正埋头洗碗。可能是老板娘的女儿。

    南歌找了个空位子坐下就开始思考今后的日子。在重云楼做帐房先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她想在这里打造自己的品牌。余光一瞥,看见邻座的端着粗碗喝着面汤。脑中灵光一闪。对了,酒、是酒!南歌突然想起那次在桃花宴上被打断的念头。

    这里的酒酒度太低,和现代的杂酒差不多,只能当个饮品或者保健饮料,寻常人喝个几大碗都不会醉,但若是南歌制造出酒精度高并且口感好、富有营养价值的白酒那将极具商业价值!对了,还有葡萄酒,各种果酒,以及面包、蛋糕。这一些上实验课的时候都做过,特别简单。想到这里,南歌真是兴奋不已。感觉一道通往成功的大门正在朝自己开启。

    “客官,您的鸡蛋面好了。”一声清脆而又熟悉的女声传来,打断了南歌的思路。

    一抬头,南歌一愣。对方也是一愣,旋即是无语凝咽,碍着这是大庭广众之下差点没痛哭流涕。

    原来刚刚蹲在地上洗碗的姑娘就是林晓蔓。

    “公子。”林晓蔓带着哭腔喊道。南歌也是又惊讶又高兴,高兴的是幸好林晓蔓没出什么事,在这么大的尚京能够再次遇见也真是两人的缘分。

    “干娘!”林晓蔓叫了一声,老板娘回头诧异地看了一眼林晓蔓和南歌,停下手里的活儿,“怎么啦?”

    林晓蔓跑过去和她耳语了几句,又回来坐在南歌对面等着她吃完面,然后带南歌去了林晓蔓的住处。

    穿过两个小胡同,才到了一处小院前。林晓蔓打开门后便忙进忙出,又是烧热水又是端板凳,南歌阻也阻止不了,只好认她去了。在林晓蔓忙碌之际,南歌打量着这个小院子,院子不大,甚至可以说很小,院里养着几只小鸡,墙边土壤还种着几株蒜苗和白菜。一颗石榴树孤零零地立在边上,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简陋至极。从院子里看出去倒是邻居家豪华得多,至少墙高砖瓦新。

    林晓蔓端着刚泡的茶出来就看见曾经那么熟悉的身影正背着手在院子里溜达。不由得眼眶又一热,见南歌回头生生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