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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纪十四年
丁丑年八月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入夜,街头昏黄的路灯蔓延向远方,两边是高耸的石墙和荒废的房屋,枯叶被秋风卷起,狗吠声此起彼伏。
隐约听到窸窣的脚步声,一个身穿校服的少年走了过来,衣领竖起来遮住脖颈,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珠子来回滚动,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离近了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血腥味,手背上有几道抓痕,衣服也脏兮兮的,像是和什么东西搏斗过。
漆黑的夜幕中,一只黑猫沿着墙头悄无声息地跟着少年,淡黄色的眼珠死死盯着少年。
少年突然停下脚步,将背包扔在地上,轻叹一声,“还是被盯上了。”
黑猫后退两步,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弓着背,发出示威般的“呜咽”声。
少年从裤兜里掏出把水果刀,揪掉缠在上面的破布,飞步上墙,一把揪住黑猫的脊背,伸手划破黑猫的脖颈,暗红色的血液喷涌而出,顺着墙缝流下。
少年把水果刀上的血水蹭在猫皮上,将黑猫的尸体用塑料布紧紧包裹塞进背包里,背起来继续往前走,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大路的尽头是堵高耸的石墙,少年手脚麻利地翻过石墙,混入来往的人群中。
墙这边是片棚户区,破破烂烂的危房拥挤着泥泞小道,街上尽是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地痞无赖,阵阵恶臭伴着饭香味儿,蚊虫在路灯下嗡嗡作响。
左拐右拐转悠了好一会儿,确定没人跟着自己,少年闪身走进一条狭长的巷子,来到一间破旧的瓦房前。
推开虚掩的房门,正对门的太师椅上坐着位笑眯眯的老太太,手里捏着一杆大烟斗,不时抽上两口。
磕了磕烟斗,老太太咧嘴露出稀松的黄牙,“南君,今儿给青姨带了什么好东西?”
少年快步走进去,从里面将门锁上,拉开背包的拉链,取出两个密封的塑料袋,袋内是软踏踏的尸体,其中就有那只黑猫。
“小狼崽,”少年说话很简洁,“按您吩咐的,扭断了脖子,皮毛保存得很完整。”
稍大的袋子里装的正是一只微闭双目的狼崽子,胖乎乎的,灰白毛发顺滑油亮,模样很安详,像熟睡了般。
“冥畜?”老太太眼睛下瞥,眼神略显疑惑,“你被盯上啦?”
白炽灯发出的亮光打在塑料袋上,袋内的黑猫仰着脖颈,血迹斑斑,圆瞪的眼珠子特别吓人。
“放心吧,”少年脸上没有表情,默默接过老太太手里的银币,“我处理得很干净,不会牵连到你的。”
老太太也不做声,将少年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慢吞吞地站起身,拿起塑料袋,颤颤巍巍地走到墙角的柜子前,拉开抽屉放了进去。
手背在身后,老太太弓背驼腰的,踱步来到少年面前,吃力地昂起头,昏花的老眼显得很锐利,“南君,只要你点点头,我现在就能带你离开。”
房间里一片静寂,烟雾在空中缭绕,呛鼻的烟草味让人忍不住咳嗽。
“青姨,您是知道我的,”干咳一声,迟南君冲老太太微微欠身,打开门走了出去。
街道上冷冷清清的,除了几个被风吹起的塑料袋,空荡荡的半个人都没有:也难怪,毕竟快要宵禁了。
想到这,迟南君不由地加快脚步。
正要走出小巷,迟南君忽然感觉到有些不寻常,四周刹那变得阴嗖嗖的,心里一惊,忙侧身躲进墙壁的阴影中。
果然,一队阴兵悄无声息地飘了过去,身着破旧盔甲,手持长矛,脸颊没有血肉,全是皮包骨头,眼窝深陷,两排牙齿露在外面,相貌十分恐怖。
低头看了眼手腕上的表,迟南君屏住呼吸,密切注视着阴兵:这还没到十点呢,冥界的人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刚巧不巧,一个醉醺醺的酒鬼迎着阴兵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脑袋低垂,手里提溜着啤酒瓶,嘴里还叨叨什么。
真应了那句古话:酒壮怂人胆。这酒鬼瞅见阴兵竟不知道逃命,而是踉跄着迎了上去。
“你说你们算什么东西?!”酒鬼一拳挥在阴兵的头盔上,由于用力过猛,差点栽在地上,“啊!?算什么东西啊!”
阴兵完全无动于衷,没有发出丁点儿声响,一个个径直穿过酒鬼的身体,步伐有条不紊。
酒鬼发出凄惨的叫嚷声,能看出他的魂魄正在被阴兵撕裂、吞噬。
周围静极了,一双双眼睛躲在两侧的建筑里,屏息注视着眼前这惨烈的一幕,没有人会强出头,大家都已经麻木了。
酒鬼的叫声越来越小,阴兵身上的寒气越发强盛,虚无缥缈的躯体越发真实。
随着最后一列阴兵穿过酒鬼的身体,酒鬼“噗通”一声倒在地上,大睁着眼睛,面色煞白,身体冰凉冰凉的。
等阴兵走远了,迟南君从巷子里走出来,踢了踢酒鬼的身体,“这么一大坨,苍云岭的小妖们还不得乐个半死啊。”
想到自己曾在苍云岭吃过的亏,迟南君心里有些不平衡:可不能便宜了这群孙子。
“罢了,看在同族的份上,我就安葬你吧,”迟南君俯身拽住酒鬼的腿,拖着往前走。
夜色渐沉,迟南君寻了处乱坟岗,随便刨个坑把酒鬼埋了。
阴风飕飕,残月高悬夜空,一只猫头鹰“咕咕”叫个不停。站在半米高的野草中,迟南君望着远处的点点灯火,浓眉紧锁,稚嫩的脸颊写满了惆怅。
洪荒时代,世界还处于万物共存的状态,神灵、精魄仗着自身强大的实力,欺凌弱小、无恶不作。
伏羲为平衡各方势力,将世界分为三部分:天、地、冥。
神灵居天庭,统而不治;精魄居地府,专司生死;以人为首的弱小者独占天下,此乃三界之源、万物之本。
为防三界有作乱者,女娲以盘古之遗骨,炼就数百万条封印,以天条地律的形式约束万物众生,使之不敢轻易逾规。
三界相安无事几万年,奈何如今一切都乱了,天覆塌、地覆灭,天条地律崩解,神灵、精魄重返人间。
文明社会被重新瓜分,迟南君所处的燕国明面上保持中立,暗地里却早已依附于精魄,甚至明文规定精魄夜里十点后巡游各处,若有未归家者可随意吸食其魂魄。
掌权者说是为了清理社会渣滓,实则是在向精魄献媚。
燕国北部是一片绵延数千里的山脉-苍云岭,妖王领着十万妖众守在这里,由于妖族和神灵、精魄都有数不清的关系,倒没人敢得罪他们。
而且,为了讨好妖精,燕国会将精魄吸食掉的死尸丢进苍云岭,为其提供食物。
一阵秋风吹过来,迟南君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迈步走出乱坟岗:反正这些都和自己没关系,在这乱世,还是自保最重要。
静寂的夜晚听不到丁点声响,拐进一条狭窄的巷子,迟南君爬上一座二层小楼,楼顶有间低矮的储物间,迟南君称它为“安逸窝”。
迟南君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摸黑点亮桌上的蜡烛,火光昏暗,房间被各种杂物塞得满满当当的,墙角摆了张大床,上面四仰八叉躺着个人。
趴在地上从床底取出一个塑料瓶,里面有二十来个银币,迟南君从口袋里摸出两枚银币,小心翼翼地塞了进去。
迟南君举起塑料瓶,借着火光来回数,心里很是满足:等攒够二十个金币,自己就能和麦冬去齐国了。
齐国在神灵的治理之下,听说那里的生活条件非常好,有钱人都会拿着金币买通苍云岭的妖精,通过苍云岭逃亡齐国。
等等!两枚金币怎么不见啦?!迟南君心里一惊,将里面的银币倒出来,又仔细查了查,银币一个没少,单就少了两枚金币。
不用猜也知道是谁!迟南君将银币塞回瓶里,起身跨步踩上床,一脚踢在床上酣睡的青年腰上,“麦冬!你大爷的,给老子起来!”
床上的青年翻了个身,揉着头发坐起来,瞥了迟南君一眼,“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说,”把瓶子伸到麦冬眼前,迟南君言词逼问道,“我的钱怎么少啦?!”
麦冬一副打量怪物的眼神,特嫌弃地看着迟南君,“小学你都没读完,十以上的数你算得清吗?”
麦冬身材消瘦,一头乌黑的卷毛,一双小眼睛不带任何感情,总是一副不耐烦的表情。
迟南君气得脸色发白,恶狠狠瞪着麦冬,双拳紧握,牙咬得“咯嘣”响。
“还恬着脸穿校服,”麦冬越说越起劲,双手抱在胸前,一本正经地教训道,“装什么装啊,你个小乡巴佬。”
“我这是伪装!”迟南君肺都要气炸了,竖起一根手指,俯身斜眼瞅着麦冬,“你说,我为什么没有上完小学?!”
嘴一撇,麦冬不以为然道,“你笨呗,二十七个英文字母都背不全。”
“我再告诉你一遍,”抓住麦冬的衣领,迟南君瞪着眼,咬牙切齿道,“是二十六个英文字母,你丫的就是不想让我上学!”
掰开迟南君的手,麦冬打了个哈欠,躺下要睡,“知道你还问。”
迟南君背靠着墙坐在床上,生了老半天闷气,冷静下来后,伸手推了推麦冬,“喂,你拿我的钱干嘛啦?”
麦冬不耐烦地拂开迟南君的手,翻了个身趴在床上,脸朝着迟南君打起呼噜来。
知道麦冬在装睡,迟南君却颇为无奈:这都是命啊!
说起自己和麦冬,那可是一段旷古未有的孽缘!
打记事起,迟南君就是被麦冬大哥哥拉扯着,刚开始学说话的时候,还撵着人家喊爸爸,这王八蛋乐得白捡了个便宜儿子,高高兴兴地应了下来。
麦冬对自己的身世一直三缄其口,却很愿意讲自己如何在粪坑里拾到个奇丑奇丑的小破孩,想想这么丑一定是别人丢掉的脑瘫儿,索性抱回去自己养着,起名“迟南君”。
迟南君觉得这家伙就是在满嘴跑火车,和麦冬相比,自己更愿意相信青姨。
记忆的头几年,这位老妪一直照料着俩人,靠着老人的精明能干,生活得倒也还算不错。
后来迟南君稍懂事,麦冬却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和青姨闹翻了,俩人搬出了青姨的住处,生活愈发艰难。
这些年,青姨一直没大变化,她太老了,脸上的褶皱如同雕刻的般,惟有那根磨得发亮的烟斗证明她也在经历朝夕往复、斗转星移。
虽一直蒙受青姨的照顾,迟南君却不喜欢这个老妪,她太精明了,精明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