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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上海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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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的世界终于平静了下来,一阵热闹的人声透过宛若帐篷一般的怀抱,传到我的耳朵里。

    见已经没有危险,宋灵猛地把我从他怀中推开,无比龟毛的梳理自己在方才的混乱中弄皱了的衣衫。

    “夏芊芊,你是猪吗?你说你刚刚怎么一个劲儿的往我胸肌上拱呢?你看你看,这都皱巴巴的了!让我怎么穿出去?”

    我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撇了撇嘴,刚欲出言嘲笑他的娘炮气质,可是话到嘴边又停住了。

    哎!不对不对!哪里不对劲儿呀!

    灵今天晚上不是穿了一个黑色的衬衫吗?怎么转眼就换成样式陈旧的咖啡色西装了?

    而且,他这个发型,怎么换成霸道总裁式的浪奔头了?还像模像样的带了一个金丝框的眼睛。

    这样一搞,真的很像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富二代贵公子。帅的别有一番风韵!

    你还别说,颜值高的人,就是什么样子的造型都能驾驭的了!

    宋灵抱怨着,也发现了异常,他抬眸,略有些迷茫的望了我一眼,又飞快的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接着,我们又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不远处的街道。

    这一次,我彻底懵了!

    我们,我们这是在哪儿呀!

    柔和的阳光洒在尚弥漫着化学原料刺鼻气味的柏油马路上,有轨电车在街道一侧的跪倒上缓缓的行驶,穿着破烂马甲和肥大衬衫的报童从等候上车的人群中小跑而过。

    微风中传来他轻快的叫卖声:“号外号外!著名电影明星李秋桐将同男星肖烨合作出演新电影……”

    很快报童的声音便淹没在了大上海街头的靡丽音乐和鼎沸人声当中。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直到一个穿着高开衩旗袍的女郎用异样的眼光看了我一眼,傲慢的挤了一下我的肩膀,从狭窄的人行道中闪身而过,浓浓的香水味从我的鼻尖扩散开来,呛得我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我这才从呆愣中回过神来。

    我对宋灵说道:“老板,我们这是穿越了吗?穿越到1935年的上海来了?”

    我指着前方绘着几个青年绅士的某男装店广告牌上所标注的时间,呆愣愣的眨眼睛。

    从现代穿越到这个时候,这巨大的时间穿越感带来的冲击力,让我对眼前所看到的事物有些应接不暇。

    “不是,我们看到的只是还原过去场景的幻境。”宋灵摇了摇头,说道,“也就是说现在的情况和程子柒那次差不多,只不过……又不同于那次。是血薇宝石的能量,强行打开了尘封于女鬼李秋桐心底的世界,还原那个时代最真实的幻影。血薇不愧是血薇,就算你脖子上的这块只能算是一个真正宝石能量的投影,也具有这么大的能量。真是伟大,就像它的主人!”

    我听出灵语气中的伤感,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么,真正的血薇宝石去哪了?”

    “不知道,或许已经不存在了吧。或许,它散落到了某个遥远的时代,找到了它新的归宿……”

    “就像我……我在这里又变成了那个时代的我。”灵的眼角溢出一丝怀念的感慨。

    “有意思。或许,以这样一种方式重新回到这里,还能碰到许多故去的旧人。1935年秋天……应该是我认识她的那一年。这样,我们便终于可以了解她的执念是什么。也能想办法对症下药,好好送走这位老朋友了。”

    “她是,李秋桐?”

    灵低声笑了笑,算是默认了,他抬起头,眼中苍茫的伤感终于在这老上海街头衣香鬓影的繁华之中一点点淡去。

    “走吧。我带你去见识见识八十年前的藏帅阁!”

    “哟!没想到藏帅阁也是一个拥有几十历史的老店呢!”

    “准确的说是三百年!”

    灵回头,对我眨了眨眼睛,骄傲的说道,随即他轻快的吹了声口哨,理了理气派的旧式西装,梳了梳气派的浪奔头,十分享受的接纳来自四面八方的路人向我们投来的目光。

    于是,在这样的精神鼓励下,某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的步履越发的自信,背挺得几乎僵硬的直。我跟在后面,无奈的看着他,这个人也太自恋了一点吧!不对,不光自恋,还人来疯!

    不过,我怎么觉得,那些路人的眼神这么不对呢?像是看笑话似的看我们。有的人,还对我们指指点点的……

    “哈哈哈哈,你看那个女人穿的是什么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衣服……还要你看她的裤子……破成那样!哈哈哈哈,看她丈夫穿的这么气派,身后领了个这么丢人的妻子。”

    “你确定那个英俊男人背后的女人是他的妻子?”

    “至少也是女朋友啥的,我刚刚还看到他抱她呢。”

    “况且你不觉得这男人和这女人很配吗?富家公子和贫家女的爱情故事!多麽像张恨水的《啼笑因缘》里所讲得那样!”

    “哈哈哈哈……”

    穿着旗袍洋装的少女们三两相聚而谈笑,我“不小心”听到一点,当真是听得满头黑线。

    这些人……这些人竟然是在谈论我?哎,也不怪她们,大概那个年代没有哪个女人前卫到穿宽松版的韩范大卫衣和破洞牛仔裤……

    可是,这也不能怪我呀?若是早知道会闹这么一出,我肯定穿的整整齐齐的,绝不落人话柄!

    算了,现在丢人就丢人吧!反正也不单单是丢我的人!哈哈,还拉着宋灵这个垫背的!也不知道这些旧时代的吃瓜群众是哪一点看出我俩有夫妻相的!

    灵听到这些议论之后,挺得笔直的被瞬间就有点垮,步伐也微微凌乱了一些。

    他扫了一眼街上的吃瓜群众,冷声回击道:“你们懂什么呀!她这叫时尚,比你们洋气多了!哼!”

    他这话,没毛病,我领先他们好几个时代呢!而且,宋灵今天真的很仗义耶,怎么也破天荒的帮我怼人了?

    他说话,不分场合,不管男女,那些娇滴滴的摩登女郎顿时气得双目含嗔,又是羞涩又是生气又是哀怨的看着宋灵。

    宋灵倒也不管什么绅士风度不绅士风度的,大踏步就向前走去。我只得一路小跑的跟着他。

    他绕到一个没人的巷子里,一脸嫌弃的打量了我一番,霸道的说道:“就在这等我回来,哪都不许去知道吗?”

    “为什么?!”

    “因为,你这一身实在是太扎眼!走在我身边会丢我的人的!”

    他的语气要多嫌弃有多嫌弃,搞得我的火气蹭蹭的往外冒。我咬着牙,一脸怒气的看着他,然而他才不管这些。

    甩掉我之后,步履轻松的向街对面的百货商城走去。

    就这样,我坐在青石板台基,一边等宋灵,一边数地砖,一连数了三个小时,把方圆十米的地砖数了上千次,宋灵还是没有从那座百货商城里出来。

    他给我挑衣服,可能挑三个小时吗?

    当然不可能!

    他现在只有可能给自己在里面狂买衣服或香水,买到高潮,买到忘我!

    真是气死了,这个人实在是太不自觉的!但凡现在我有一点点办法,我也不会坐在这干耗时间!

    别看现在这里已经是秋天,可是秋老虎也不是闹着玩的!

    头上的太阳越来越大,能够罩着我的树荫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最后一点儿阴凉也完全消失。

    我没有倒过时差来,现在这个点,本来就是我平时睡觉的时间,再加上热气腾腾的,又有无事可做,不知不觉间,我便靠着墙角睡着了。

    当我从迷迷糊糊的梦中醒来时,我惊悚的发现,我已经不在原来睡觉的那个地方了。

    我正躺在一个华丽欧式房间的,大型双人床上。

    更可怕的是,我的身边还睡了一个陌生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