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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们心里住着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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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屋子里竟然出奇地安静了下来,只有窗外的雨打芭蕉。

    姑父猛吸了口烟,咳嗽了一声说:“没事瑞士银行也不会这么忽悠我们普通人,又送信又送花的。我琢磨着,是不是小砚他父母委托这个叫什么理查德的,给他带了什么东西,他们不是一直在国外吗?如果真是个骗局,那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北京可是法制社会,难不成大白天还能把小砚给拐卖了?”

    “哪也不许去!万一真有个什么事呢?”姑姑斩钉截铁:“再也别提他爸妈了,他们还记得有这个儿子?”

    沈梦蝶仔细看了信,终于搞明白了前因后果,说:“爸,妈,不管约表哥的人是什么意图,总得要让表哥去看看才知道啊。盘古大观我知道,挺高档的酒店,奥运会的运动员不就住在那里吗?说不定真是好事情呢。”

    “嗯嗯,”姑父伸出手投了一张赞成票,“小说的情节也有很真实的嘛!万一来个奇遇呢?当然了,这事还得小砚自己决定,毕竟他已经十八岁了嘛,成年人了。哈哈!

    “表哥,不行了我陪你去!”沈梦蝶拿出了女班长的姿态。

    “不行!”姑姑再次反对,但面对女儿态度就温柔的多,“小蝶你就再别添乱了,一个女孩子不能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你乖乖在家待着,这些天复习要紧,不能为这些事分心,我明个等雨停了,再找人给你买点燕窝去,得好好补补。”

    一家人说来说去,总没个结果,秦砚自己也有些发懵。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想起了自己从未谋面的父母,难道真如姑父所说,真是爸妈的讯息吗?

    “爸爸妈妈你们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不来找我?4月1号,这不是愚人节吗,难道这是谁给我开的愚人节玩笑?”秦砚胡思乱想了起来:“难道真是像哈利波特的情节,理查德律师就像海格一样,带我去魔法世界?还是像钢铁侠一样,父母给我留下了一个超酷的国际大企业,让我去拯救世界?或者,那里只是一份泛黄的妈妈写给自己的信。”

    想着想着,秦砚睡着了。

    睡梦里,秦砚看到自己还是很小的样子,在一栋白色的房子面前,爸爸将自己高高地举起来,转了好大一个圈,妈妈正在为花园里的花草浇水,在一旁安详地笑着。然后,突然闯进来了一辆黑色轿车,车牌的后三位是三个“4”,车上下来一个黑衣人,带着黑色帽子和墨镜,掏出手枪来蹦蹦两枪,爸爸妈妈倒在了血泊里。他分明看到了妈妈眼中那种绝望和对自己的不舍。

    梦醒了,秦砚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很小的时候,多少次他看到别人的爸爸将小伙伴们举过头顶,看到别人的妈妈亲吻自己的孩子,他都有种撕心裂肺的伤心。长大了,觉得自己已经麻痹了,无所谓了,可是十八岁的自己,想起爸妈来为什么还是这么心痛,觉得内心空空荡荡的,原来,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这份爱吗?

    秦砚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孤单。这些年来,他原来始终是一个人啊。如果就连父母都不要自己了,那么这个世界上谁会在乎自己呢?上初中二年级时,秦砚发了一次半个月的高烧,医生想尽了办法可就是高烧不退,医院都给姑父下了病危通知书。那时,秦砚也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可那是他满脑子想的都是爸爸妈妈。第一次,他哭的那么无助。

    人总是用自己的方式想尽办法排遣孤独,可事实上,仍是延续自己的孤独而已啊。正如马尔克斯所说:“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

    既然心乱如麻,秦砚就打算做做白日梦。每次遇到烦心的事,他只要想到那个女孩,总会面带笑意。

    能躺在床上去尽情地想一个女孩,对秦砚来说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不知道哪本书里说,每个男孩的心里总是住着一个女孩,她就是这个男孩的《圣经》,秦砚觉得这简直就是真理。

    她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夏沫,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些年大家一起去追的女孩。高一时候,班级组织去八达岭长城春游,说白了就是去捡垃圾。夏沫为了捡到一块零食袋,在长城的一处隘口上摔倒扭伤了脚。

    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火烧云点亮了长城的五彩缤纷,天蓝的就像一张画板。其他同学都已经下去了,秦砚因为是第一次去长城,正坐在城墙上看着风景踌躇满志,看到同学受伤,就自告奋勇背着夏沫走了下来。

    那是秦砚第一次和一个女孩亲密接触,两人都很羞红了脸,一路都没有说话。那段路,对于小身板的秦砚来说,终点就像天涯海角。从此以后,秦砚不知道为什么,经常会想起那天的一幕。夕阳西下,他背着夏沫步履阑珊地走下长城,天地之间似乎再也没有了别人,只有他们彼此。

    真正发现喜欢夏沫是在一个同学的生日party上。那是他们共同的朋友,一个阳光的大男孩欧阳夏。欧阳夏家境殷实,父母都是经商的,拥有一个集团公司,但最显赫的是,他的叔叔是北京市的市委领导。每次和欧阳夏走在一起,秦砚总觉得这是一个屌丝和一个高富帅的现实版接触。

    可奇怪的是,他们却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男人间的友情,有时候总是不可理喻。

    那一晚,他们在欧阳夏京郊的别墅里玩疯了,秦砚一口气吃了十二只大闸蟹,喝了七罐啤酒。最后,他们关了灯,奔跑着互相往脸上抹蛋糕。秦砚在卫生间里吐完,醉醺醺地刚出了门,一整块大蛋糕就砸到了他的脸上。一摸脸,他看到了一脸调皮的夏沫,那一刻,他傻笑着,忽然就觉得喜欢上这个女孩了。

    有些女孩,当你发觉你已经喜欢上她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无可救药了。

    从此以后,夏沫就住进了秦砚的心里,烦扰着他所有的梦。每天早上,在他无力起床去早自习的时候,只要一想起可以见到夏沫,就会一咕噜爬起来。课堂上,他可以不自觉地盯着夏沫一动不动。

    可是,经历过那次以后,两人再也没能说上几句话。秦砚喜欢穿白颜色衣服的女孩,可夏沫就像知道他的想法一样,从来没有穿过一件白衣服;秦砚坐在后排,夏沫坐在前排,总是无法交集,就像现实版的《向左走向右走》。有时候在一起了,也只是客气地微笑着说一句:今天天气不错。

    可秦砚还是喜欢,喜欢上一个人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让自己心动的死心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