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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二章 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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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安子说:身体出问题了,不能好好码字,积分光光,连假都请不起,可怜又是个没有存稿的,这就算了,我还穷,非常穷,迫切需要全勤,所以,为了抱住全勤,实在没辙了。

    这个月的安排是这样的——会抓紧时间码字,尽量每天都更新,但是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先把字粘上,等到有空,马上改回来,只需要刷新一下就可以看。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很抱歉,但是小安子保证,会尽可能的好好更新,谢谢大家,么么哒。

    注:保准在最快的时间内更新!

    “有人给你撑腰就敢为所欲为了吗?”

    咄咄逼人的声音响起,整个办公室登时安静下来,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看向了窗边。

    “当红女星苏韵瑶一夜之间失去所有通告和戏路,前途一片光明的未来影后遭到了比封杀和雪藏还要惨烈的下场……背后的事,背后的人……随便一个点都是前所未有的大新闻!我们却要因为你的一句话按兵不动,眼睁睁看着新闻被别家公司抢走!”

    素手一扬,百十张照片狠狠砸在窗户上,片刻之后,凌乱的落在转椅周围。

    照片上,全是苏韵瑶。赤着脚往前奔跑的,孤身一人行走在昏暗的道路上的,步履蹒跚的,神情呆滞的,每一张都拍得清晰非常。

    单是看照片就足够吸引人,何况是润了色的故事。

    “May是吧?既然你这么享受当记者的感觉,既然你的后台这么厉害,不如直接开一家公司算了,横着竖着都是你说了算,还屈尊来凌娱做什么!”

    纤细的食指指着面对窗户而坐的清瘦背影,语气愈发的盛气凌人。

    转椅上的人缓缓站起了身子。

    瘦削而高挑的身子包裹在暗灰色西装套装里,愈发欣长,气势本就张扬,加之齐颈的短发和双手插兜的动作,更是被衬托得干练不羁。

    往那儿一站,只是一个背影,便给人莫名的压迫感。

    这样熟悉的感觉让杜一合眉头一皱。

    “杜小姐,凌娱是你家的,怎么可能会是我说了算。”

    清越的声音过后,那人缓缓的转过了身子。

    细长的眉眼、薄削的嘴唇、清瘦的脸庞,加上不算高挺的鼻梁,称不上惊艳,却是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你……”杜一合瞳孔一张,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

    may说罢,看了一眼围在窗边的众人,不过刹那,众人不约而同朝两边散开,将中间的道让出来。

    高挑的身姿从人群中走过,面无表情,目不斜视,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却已是自带光芒万丈。

    待出去公司大门,may才懊恼的扶额。

    她怎么忘了海城这鬼天气!

    一年四季都在下雨的城市,前一秒晴空万里,后一秒未必就不会滂沱大雨。

    雨丝迅速往下坠落,在地上的积水里荡漾开一个又一个圆圈,一个还未散去,另一个便砸了过来。

    尖细的高跟鞋下去台阶将之踏碎,溅起大柱水花,步伐匆匆的往前跑小截路,拦了出租车,没等出租车靠边停下,便伸手去拉车门。

    年过半百的出租车师傅欲开口说道几句,见是个年轻女子,雨又确实下得大,好在也没几辆车,便将话咽了回去。

    只是后边的黑色林肯按了一次又一次的喇叭,十分的不耐烦。

    “先生……”程成无奈的叹了一声,“一到暴雨天气,海城的交通便成了这样。”

    后座的人穿着笔直的西装,修长的两条腿随意的交叠在一块儿,正捧着一份早报认真看着,闻言,抬头,狭长的眼眸透过打开一条缝隙的车窗往外看了一眼。

    雨帘中,只看见一双尖细的黑色高跟鞋进去车里,紧接着,车门关上,出租车离开了。

    也是在这时,搁在旁边座椅上的手机第五次响起。

    听到报纸刷的合拢,被甩到一边的声音,程成彻底噤声,小心翼翼的发动了车子。

    电话接通,只毫无感情的一个字。“说。”

    “黎风,你什么时候回来晋陵?明天就是你哥哥的婚礼了,你不能不回来……黎风,就当妈妈求你了,你回来晋陵一趟好不好?快五年了,爸爸妈妈都快五年没有见到你了,我们去了海城你不见,那你回来看看我们好不好?”

    正要掐断电话,又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

    “黎风,回来一趟,我们谈谈。”

    “她在哪儿?”

    “机票给你订好了,还有两个小时登机。”

    “她在哪儿!”

    “要是自己开车回来,现在就可以出发了。”

    “沈居风,我问你她在哪儿?你把她藏到哪儿去了!”

    “你先回来……”

    咚的一声,手机飞出,狠狠砸在了车窗上,挡风玻璃上的裂痕勾勒成网,挂在上头的水珠也被一一掩去。

    程成浑身绷紧,大气儿也不敢出,恨不得立马成为透明人,消失在车里。

    偏偏那人还开口了,冷冰冰的问他,“都查过了吗,回国的航班里,有没有她?”

    程成摇摇头。

    又问,“水路和陆路呢,是不是忘记查了?”

    透过后视镜,程成小心的打量了一下后座的男人。

    例行公事一般,不,比处理公事还要执着得多,近五年了,每一天总要问上那么一回,回国的名单里,有没有她。

    每次问及,俊朗的五官不再生硬,像是蒙上了一层阴翳,那阴翳之后,是满目疮痍。

    一开始的时候,他会一遍遍的追问结果,问是不是哪里没有安排好,是不是恍惚了没有把她的名字看清,到后来,终于渐渐不纠结了。

    问了,就过了,除却眉眼低垂满含失落挣扎之外,似乎,真的没有哪里表现得在意。

    “先生……”程成低低的喊了一声,像是冒着生命危险一样的问,“林小姐,是真的么?”

    假如是真的有这个人,假如这个人还活着,为什么,那么长的时间了,从来没有人提起过呢?

    车窗降下,几株芭蕉树从眼帘一晃而过,在风雨中变得影影绰绰。

    正值盛夏,阳光热辣辣的照在地面上,已然滚烫,加之那此起彼伏的聒噪蝉鸣声,温度一下子又蹿上去许多。

    林晚抱着两个洗干净的白萝,费力的从看热闹的人群中挤进去院子。

    周文宇蹲在阴凉处,背紧紧的贴在墙上,看见林晚朝他走过去,咧着嘴笑,身子往里边挪了挪,给林晚让出了位子。

    林晚蹲下,随口说了句,“你放学了怎么也不等我。”

    没等周文宇说话,递过去一个萝卜,问,“王二姐家出了什么事了,连学校的老师都说要过来看看。”

    周文宇咬着萝卜,面上带着心满意足的笑,说,“什么事不知道,不过林晚,你看见没,村口的公路上停了好多辆车,听他们说,那样一辆车,比我们村所有房子加起来都贵。还有还有,你看那个站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傻子,穿得比电视机里的人还好看。”

    林晚顺着周文宇的视线看过去,看见一个漂亮的男孩子,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煞是好看,个子高高的,长得挺瘦,穿了雪白衬衣,黑色长裤,白色休闲鞋,像是插画里的美男子一样。

    沈黎风觉得自己被人当成了动物园里猴子,这个看了那个看,没完没了的看,正拧着眉头生气,察觉一道打量的目光看过来,眸子一冷,瞪了过去。

    却是个清秀的女孩儿,扎着高高的马尾,身上穿着和旁边男孩一样黑黢黢的宽大校服,脚上的白色帆布鞋洗得褪了色,正仰着脸对他甜甜的笑,右边脸颊上浮现一个漂亮的酒窝。

    干干净净的面庞,干干净净的衣着,连笑容都是干干净净的。

    沈黎风想,他会毫不犹豫的走过去,就是因为那个女孩子干干净净的,没有让他嫌弃,绝对不是因为她手里抱了个白白胖胖,一看就水分很足的萝卜。

    三两步上前,长腿一跨,横在了两人中间,檐下凉快得让沈黎风暗暗舒了一口气。

    “谁允许你看我了?”

    他居高临下看着明显被吓住的林晚,看着那双小鹿般温顺的眼睛,心里一震,本想再板着脸吓唬一下的,怎知目光飘然,直勾勾就落在了萝卜上。

    林晚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穿着打扮已然如画中人,一口顺溜的普通话更是叫她望尘莫及。

    她心虚的站起身,时常被人夸赞的长得高的她仰着头才能看到那人晒得发红的脸。

    她用蹩脚的普通话问,“你吃萝卜吗?刚从地里拔出来的。”

    沈黎风挑了挑眉头。

    一路上遇到许多人,莫不是叽里咕噜说着他听不懂的方言,没想到还有人会说普通话,虽说夹杂着方音,但每个字音都是抓准了的,对他而言,简直是天籁。

    林晚看一眼雪白雪白的衬衣,以为对方是在嫌弃,急急忙忙的把萝卜翻转一周,解释说,“我洗干净了的,洗了四遍的……你吃吧,可甜了。”

    萝卜递到面前,上头挂着水珠,还有拿着萝卜的那只手,白净修长,圆润的指甲盖儿透着晶莹的粉色。

    沈黎风接过,瞥一眼旁边一面看他一面啃萝卜的周文宇,有样学样的啃了起来。

    几个时辰后,太阳已经不如中午毒辣,看热闹的人也都一一散去,等沈妈妈蓝沁慌里慌张从屋里走出来找人时,就看见沈黎风和林晚并肩站在墙角。

    林晚侧头,微微扬起脑袋看着沈黎风说话,不知说了什么,正百无聊奈踢着脚下萝卜皮的沈黎风唇角一勾,竟是咧嘴笑了。

    蓝沁不由得收了脚步,对一边年过半百的男子说,“赵叔,黎风这样的笑容可不多见。”

    又说,“那女孩子长手长脚的,模样也周正,白白净净的,倒不像是这地方生活的人……”

    赵叔微微弓身,看了一眼低矮的泥巴屋子,终是欲言又止,迈步出了院子。

    夜深了,隔着车窗只听见夏虫的叫声,和晋陵灯火通明的晚上不一样,这里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不过好像有那么几分别样的宁静。

    躺在后座的沈黎风翻了个身,准备继续睡觉,说话声近了。

    “来这儿是做什么的!好不容易把居风的事情处理好,你又来生些幺蛾子!”是沈爸爸沈远山的声音,有些愤怒。

    “老姚家那女儿伤了两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与其等他们找人,不如我们自己找……

    再说了远山,那孩子去到我们家,好吃好穿的不比留在这儿好吗?我们家又不是养不起一个孩子,多一个孩子,晴风也有个玩伴。我看那孩子不错,模样身段都好,又是个懂事的,放在黎风身边,也放心些。”蓝沁说。

    “随你的便吧!但愿你不是引狼入室!”沈远山上去前面的车里,咚的关上了车门。

    沈黎风被这一闹,也没了睡意,他坐起身子,揉了揉发胀的脑袋,开始发呆。

    没一会儿,车门就被人打开了。

    “二少爷。”赵叔说,“这是先生和夫人领养的孩子,她可以和你坐同一辆车吗?”

    沈黎风看着赵叔身后的林晚,不知道是惊讶还是不解,好看的眉头皱了皱,但还是痛快的让出来一个位置。

    商业翘楚沈家从此多了一个养女,但这是一个秘密,不容被外人道,除了沈姚两家,并没有人知道这样一个存在。

    初到沈家,林晚是茫然的,不知道爸爸妈妈为什么左一句右一句的叮嘱她要好好听话,不要惹了人家不开心,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坐上周文宇口中昂贵的车,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叫那个漂亮的男孩子二哥。

    这一切的一切,在八岁的年纪,她看不清,也想不透,直到进去那个富丽堂皇的城堡。

    只一间客厅就比她家的院子还要大,里面摆放了许多东西,她从电视上看过,但她只是看过,根本叫不出名字。

    满屋子明晃晃的灯,美丽又璀璨,照得光滑锃亮的地板流光溢彩,想想自己穿着在田地里上蹿下跳沾满泥巴的破旧鞋子,她的脚步就下意识的往后退了退。

    “怎么站着不动了。”走在前端的沈黎风回过头,对她说,“进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