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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经熟悉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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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真正想干的是什么?”

    “我真正想干的事情啊,就是打游戏。”

    噗。

    正在喝水的林晓爱听到这一句话的时侯,一口水吐了出来,吐到了萧江的脸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只是...被水呛了一下。”

    “喂!我只是打游戏,有你这么惊讶吗?”林晓爱从兜中掏出了纸,给萧江擦了擦。

    “我去洗把脸,你们慢慢聊聊。”

    萧江将位置给腾了出来,自己去卫生间洗脸去。

    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神展开,之前还以为自己的饭碗没了...

    萧江心里暗暗道,在这之前,林庭晗曾暗示过要她甩了自己的女朋友,并且和她在一起,不然的话,饭碗就没了。

    即然事情是这样的,那么说不定她就能放过他。

    看到姐妹俩这么亲蜜的在一起,也不至于会做出那样的事。

    本来今天找她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情的,看样子这件事情不用说了。

    “你...喜欢玩什么游戏?”

    “自然是《英雄联盟》这款游戏。”

    (这本书可不是披着现言皮的电竞小说)

    “我知道,我底下有几本是关于这款游戏的网游小说。”

    “哇,那你能不能给我推荐几本好看的让我看看?”

    “几本的话,我推荐这一本《英雄联盟之虚拟现实》,讲的是你自己本人成为里面的英雄参与战斗的故事。”

    “对了,姐姐你是哪个小说网站的责任编辑?”

    “东阁文学网的,那本书网上搜不到,你只能去我们网站上搜。”

    林庭晗用自己的手机去这个网站上搜了这本书的书名,看了看简介,觉得还不错,然后创了个号,点了收藏。

    “那么你以后打算怎么做?”

    “怎么做?我自己的打算是想开一家俱乐部,然后做一个老板娘,成立一支职业战队的。”

    “可以啊,不过你这么做的话,在网文界会刮起一阵风。”

    “此话怎讲?”

    “你记不记得,曾经有个胆子很大的作者写了一本小黄书,作者就是你,不过是平行宇宙的你,经历...你应该知道。”

    林庭晗:“....”

    “你说的是那什么,叫《重生之婢女林庭晗》是吧?那本书我一个人的时侯偷偷看过,不过好奇怪,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的时侯竟然没有生气。”

    这下轮到林晓爱无语了。

    自己看自己的小黄书?而且还不生气?我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妹妹?

    “那个作者是我们网站的,当时有个编辑不知是脑子进水了,还是你的黑粉,竟然签了这本书,然后这本书书评区骂声一片,然后还上了娱乐新闻报。”

    “我知道,当时萧江还问我要不要起诉这个作者,我说没必要。”

    “这件事被你的粉丝闹大后,网站封杀了这个作者的书,然后炒了那个编辑的鱿鱼。”

    “炒什么,那作者写的挺好的,我还拖人用别的号在用我的钱给那个作者一个盟主呢,我的钱啊!”

    我可能有了一个假妹妹。

    这就是林晓爱此刻的心声。

    林庭晗似乎没有发现自己姐姐心里的想法,还自顾自的说道:“回头我亲自到你们网站老板那里说说,让他们把那本书放出来,看成不成。”

    “好啊。”

    她还能说什么,她觉得自己的妹妹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并不一定真的去。

    “那就下一星期一吧,我陪你上班去,然后你把你们老板叫出来。”

    “你确定?”

    “你觉得我像是在跟你开玩笑吗?”

    “你开心就好。”

    她已经无力吐槽了。

    先不说妹妹去自己工作的地方会给自己造成多不便的影响,就这个事来说,如果传出去...

    她已经不敢往下想了。

    “我觉得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比较好。”

    “考虑啥?你就说你愿不愿意带我去你们公司。”

    “可以。”

    虽然重逢是一件感动的事情,但是话说多了以后,就会索然无趣。

    “我们去原来去过的地方逛逛吧”

    林庭晗提议到。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不方便公开露面啊。”

    “你遮住自己的脸不就行了,我又不怕被别人围观,当然如果你想上报纸的话可以和我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别了,我不喜欢你那样的生活,把你那套装备给我。”

    姐妹俩人来到了萧江的客厅,林晓可将那套装备穿了上去之后立马就变了一个人似的。

    “如果没有我的话,说不定你就会被人当成我来着。”

    “阿江,我们出去玩了啊。”

    “好,那我就不送你们了。”

    跟着自己的妹妹,走到了街道上。

    夜,已经深了,沪海城真正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我想起了一首歌,《夜沪海》这首歌你有翻唱的打算吗?”

    “《夜沪海》?有啊,不过要等到我状态巅峰的时侯在去唱。”

    “这附近有间酒吧,环境不错,咱们去那坐坐,顺便在要几个小菜。”

    “好啊。”

    在街道上走着,不远处,酒吧里面的歌声传了出来。

    “人生只若初见,若见在这世间,缘起缘灭生烟,点点滴滴一篇...”这正是林庭晗自编自唱的《金丝雀》。

    不过,这是一个男歌手在翻唱她的歌,唱的还不错,很有张学友的味道。

    “走,我要见见这个男歌手。”

    拉着姐姐的手,朝酒吧奔去。

    这间酒吧,富丽堂皇,古色古香。

    室内的装室都是用红木做的。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

    过来询问的女服务员刚说完,一下子愣住了。

    她的瞳孔盯着林庭晗,声音有些颤抖。

    “你,你,你是你吗?”林庭晗笑了笑。

    “别这么激动,是我,我和朋友来这里玩的事情不希望别人知道,可以吗?”

    “当然可以,啊,能给我签个名吗?”

    “可以。”

    看到自己的偶像连点餐都忘了。

    过了一会,等那个女服务员拿了纸和笔后,签了字,女服务员颤抖着手从兜中掏出了苹果手机。

    “你能和我拍一张照片吗?你的每一部电影,电视剧我都看过,还有你的血型,生日,喜欢什么我都能倒背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