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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朋没有做声,安心地享受着这小女孩的服侍,他只是把装有那菜刀丧尸脑丹的玻璃瓶,放在面前细细观察。
可仔细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什么。包扎好了,林朋走进房间,关上门,是的,他要吃掉这颗脑丹,等待又一次升级!
四肢像火一样燃烧起来,内脏也在燃烧!伤口似乎都要爆裂开来,这简直就像是在被凌迟处死啊!
无穷无尽的痛楚袭来,这升级进化的痛楚,可以让任何一个铁人惨嚎出声,可以让任何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崩溃。
偏偏这种痛楚,让人上的的感觉,敏锐无比,现在就算是有一片树叶掉在林朋身上,也会像被刀割火烧一样!林朋嘴里咬着毛巾,拚命地抵抗这种痛苦,呜呜咽咽地,却不想吼出痛苦的惨叫。
因为井上兰兰在外面,林朋不想让她担心,所以只能顶着锥心的痛苦,死死地咬着毛巾,直到将它咬的稀烂无比,才出一丝丝闷哼。
“丧尸先生,您怎么了?需要我帮忙吗?丧尸先生,请您快开开门呀!”井上兰兰终于觉得不对,在外面拍着门,细声细气地问道。
可是快要虚脱的林朋,哪还有力气回答她,眼前一黑,终于昏迷过去。
仰望星空,井上兰兰依靠在阳台的栏杆上,夏日的微风将她的丝吹起,淡蓝色的连衣裙也随着风儿飘舞得旖旎飞扬,幽幽飘动。那精致的脸,小巧可爱的红唇,弯弯如眩月般的蛾眉,让她在月光的照耀下,清纯的仿佛是画中仙子。
是的,她在思念,思念爸爸那宽阔的肩膀上,隐隐透着淡淡的烟草香味,好像是置身在那稻田原野,那么的让人舒畅。想起小时候,常常跟着爸爸妈妈,去公园里游玩,小小的井上兰兰,最喜欢的游戏,便是在爸爸妈妈的微笑中,无忧无虑地捕捉蝴蝶。让那碎花从天而降,让那粉色、黄色、五颜六色的小精灵,在手中扑扇着翅膀。
每次,爸爸都会让被捉住的小蝴蝶,重新展翅高飞,飞向那宽广的蓝天,让它们重获自由,而井上兰兰此时此刻,不就也像一只娇小的蝴蝶,被一个顽皮的孩童捉在手中,不肯让她自由么?
自由?自由!看着远方的星光,井上兰兰痴痴的,丝毫没有注意到,眸子中流出清澈的泪,以及,一直默默看着她,没有作声的林朋。
说实在的,林朋并不是那种天生的坏人,相反,他还具备很强的正义感与同情心,之所以囚禁井上兰兰,起初之是出于兽性,完全只是想留着新鲜的肉食罢了,后来,是因为需要有人陪伴,有人说话,排除那种可怕的孤独感,而现在,有了肌肤之亲后,更多了些对女人的依恋。
可是,看着伤感的井上兰兰,林朋能不知道,她在思念家人,以及向往自由么?
终于收起痛楚之心地井上兰兰,发现了林朋就站在她身后,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伸手搂抱住林朋地腰,把头靠在他地怀里,不一会儿,便打湿了一片。
也不知道是不是下定了决心,井上兰兰怯生生地,却是坚定无比地问道:“丧尸先生,您打算这样下去多久,囚禁我多久呢?我还有没有,有没有自由地一天?”
林朋沉默着。阴晴不定地脸让井上兰兰看着有些害怕。她很怕林朋一个不高兴。又捡回那根皮带!
可是,林朋没有这么做,他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仔细地想了想,抱着井上兰兰那妩媚动人地,那娇艳无双地红唇,深深地一吻。
然后,将藏在身后地几朵,在下面草地,带上来地野菊花。递给了井上兰兰。
有些迷惑不解。眼前这凶残无比地丧尸。居然会送花给我?井上兰兰充满了疑问。不是说丧尸都是没有意识地吗?为什么他会送花给我?难道有什么用意?
林朋从花儿上扯下一片花瓣,摆在桌上,然后敲了敲,转身回到沙上。
井上兰兰看到那血红的眼睛,似乎又有些更红了,里面有一种情感喷涌而去。她当然知道这丧尸需要什么,心底一声叹息,准备去迎接又一场狂风暴雨的碰撞,看着那花瓣,心中恍然大悟!
原来,原来他要我,再和他做,花瓣这么多次,才会放我走?
天啊,数了数花瓣,足足有四十多片,难道说,还要,还要和他四十次,才行吗?少女柔弱的心颤抖着,看着沙上,那忍耐不住的脸。井上兰兰缓缓靠近,将那一身的完美无疵、粉白雪嫩,扑进他的怀里,任由他轻薄。
是的,四十次,这是第一次!井上兰兰不再去想其它的事情了,现在的她,只能随着那可恶的丧尸,陷入让人害羞的风暴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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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手臂上原本苍白的没有血色皮肤,渐渐的有些黝黑了起来,形成类似铁甲似的坚固皮层,可能是和那菜刀丧尸一样了吧?林朋想到,这坚硬的皮肤,连锋利的手术刀都划不破!
手指相当有力度了,现在能轻易地用两个指头,便将一个易拉罐给捏瘪。站起来,摆了个李小龙的POSS,前后跳了跳,“霍”地一拳击出,将坚硬的墙面打出丝丝裂痕,嗯,不错,应该拥有以前70%的力量了!不由得怀念起从前的那根精钢打造的双节棍来,也不知道亡命狂奔的时候,掉到哪里去了,哎!
拿着那把菜刀,林朋不禁有些好笑,记得回国时玩的那个游戏,里面也有个大胖子丧尸,拿着把菜刀四下挥舞,见人就砍,呵呵,也罢,就把这个丧尸等级,名命为那个名字吧:“屠夫”!
现在的食量虽大,但吃一顿,倒可以一个星期不用再吃东西了,林朋在吃完了那具尸体后,趁着井上兰兰不注意,偷偷跑出去两三天,抓倒一个黑人男子,吃的很爽,虽然那黑黑的肉,看上去有些恶心。
但出来,是必须的。
小罗莉井上兰兰,虽然吃的不多,喝的也不多,但总有吃光喝光的一天。林朋拿着那把菜刀,慢悠悠地下来,那四十八层高的楼梯,已经不会再给他带来多大的烦恼了,恢复以前70%力量的林朋,甚至把这段路,当成了体育锻炼,让自己这看上去就比以前庞大的手臂,更加能储备能量。
强大,在哪个世界,都是不能少的东西啊!谁愿意自己的生命,遭受随时随地的危险?谁愿意匍匐在别人的脚下,接受别人的恩惠?
林朋也不愿意,自从他现,吞食强大的丧尸的脑丹,便可以进化,进化成更高级的丧尸时,他便下定了决心,要强大起来,强大到让每一个丧尸,都闭上那满口的尖牙,都乖乖的趴在脚下!
林朋觉得自己完全能够做到这点,拥用了人类的智慧,再加上强横的力量,只要再进化一、两级,他便能远超人类时,巅峰时的自己。
要知道,人类时的自己,可是全美截拳道冠军呢!寻常十几个小混混,都不是手拿双节棍,一身强横肌肉的他的对手!
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她呀!心底那张完美无疵的脸,精致的和瓷娃娃般的脸浮现,害羞地看着他,说道:“我会等你回来!”
嗯,被别人翘盼望,也是一种很有诱惑性的成就感呀!
大厦最近的这个超市,能吃的、能用的东西都让林朋给搬空了,只能去稍远一点的地方寻找了。
前往了不到二百米,林朋便现了一群丧尸围在一起,可能是哪个可怜的人,又被抓住了吧!林朋心底叹道,虽然自己也吃人,但跟井上兰兰在一起久了,人类的性格,人类的心理又开始占据上风,将那无比的兽性,埋在心里。上的欢娱,精神上的享受,已经让林朋很久没有怒了。
突然,一个小个子的丧尸出现,对着啃食的众丧尸就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咆哮,吓的众丧尸,捧着肉块,迈着小碎步,四散而逃。
很奇怪,那些丧尸中,不乏一米九几以上的大个子,也有很多都是肌肉达的“施瓦幸格”,可这些丧尸,看到那只有1米7不到的小个子丧尸,却掉头就跑!
这是为什么?
林朋有些奇怪,难道这小个子丧尸,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陡然间,那小个子丧尸炮弹一般急射而出,速度绝对在百米11秒之内,虽然速度比受过训练的运动员要差很多,但这是丧尸啊!是本来应该行动缓慢,像老头逛公园一般的丧尸啊!
怎么这么快?
心里未免一惊。林朋抓紧了手中地菜刀。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跑地飞快地小个子丧尸。
只见那小个子丧尸。瞬间便追上一个1米九多地“施瓦幸格”,灵活而又诡异地一伸腿,便将那肌肉达地丧尸跘倒在地,手中地鲜红肉块也摔出去好几米。
那小个子丧尸一扑而上,抓起那肉块便啃地津津有味,而肌肉丧尸眼见好不容易到手地肉块被抢,不禁急地大声嘶吼,抓起一块砖头便向小个子丧尸掷来,然后艰难地爬起来,红着眼朝小个子丧尸扑去!
一个撤步躲过砖头,小个子丧尸可能怒了。露出满口地钢牙,对着肌肉丧尸咆哮不已,三口两口把肉块吞进肚里,双手尖锐而又乌黑地指甲,猛然从一寸多伸展到三寸多长!
旋风般揉身而上,便在肌肉丧尸身上开出几条深达一寸地血口,血肉绽开,让那肌肉丧尸嚎叫不已。
短短地一招,林朋便明白了,这小个子丧尸跟自己不一样,他走地是另一条进化路线!那样地速度,自己是不可能达到地,但很明显。拥有这远超普通丧尸地速度地同时,那小个子地力量很差,如果换作是林朋自己,只要一刀便能将这肌肉丧尸开膛破肚!
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小个子丧尸,绕着肌肉丧尸飞速转圈,慢慢地,将他割出无数伤口,也许是玩累了,小个子丧尸嘎嘎冷笑,双手尖锐的指甲,破空而起,带着呜呜的风声,将那肌肉丧尸的颈部,抓住一条血痕!
是的,只有一条血痕!
黑色的血慢慢渗出来,肌肉丧尸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陡然间,一颗硕大的脑袋便掉了下来,离开脖子的支撑,喷泉般的黑色血液,直飞天空!
林朋不禁觉得自己的脖子也有些痒痒的,虽然这小个子丧尸力量不大,但要是利用那锋利的指甲,在脖子这种防备薄弱的地方,来上两三下,那任谁也是吃不消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是杀死一切可能看到的强力丧尸,夺取他们的脑丹,让自己更加具有力量,进化到更高级的林朋,哪里还会退缩?看到这强力的丧尸,林朋兴奋地,都直流口水!
要知道丧尸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进化的,遇到强力的丧尸,机率也非常的小。
而眼前,就有一只强力的丧尸,杀死它,便能升级!杀死它,便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林朋缓缓抽出了雪亮的菜刀,周身爆出惊人的气势,刀锋直指小个子丧尸,来吧!过来打一架吧!看看谁更狠!林朋心底怒吼着,对着那小个子丧尸便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咆哮!
小子个丧尸吃了一惊,妖异的蓝色眼睛,看着拿着菜刀的林朋,露出奇怪的表情,等现面前的这个拿着菜刀的丧尸对自己不怀好意之后,这小个子丧尸也怒吼起来,丧尸那嗜血的天性暴露无遗!
两只丧尸斗鸡似的怒目而视,缓缓地靠近,就当林朋想腾身而上,菜刀直取那小子个丧尸的咽喉时,“啪”的一声清响!
那小个子丧尸瞬间便被爆头,整张脸被打的稀烂!
来不急想那么多,林朋多年的警察身份,让他马上明白了一点,那小个子丧尸,是被巴雷特M82-A1重型半自动反器材狙击步枪,一枪爆头的!
从小就喜欢玩枪的林朋和大部份男孩子一样,进了能光明正大玩枪的警察局后,几乎把局里所有的枪都玩了个遍,这种巴雷特M82-A1重型狙击步枪,当年可是他的最爱!没想到,现在轮到自己被人用这种枪指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