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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找点“烂货”好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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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饱饱的吃了一顿,撑得他只能躺在床上,翘着腿,闭着眼,思考人生。

    生命暂时无忧,也只是暂时,对方能下毒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想要彻底的性命无忧,必须有强大的实力傍身,他有不错的魔法天赋,就从这方面下手。

    先要找一套高效的冥想方法,快速提升精神力,精神力是魔法师的命根子,是一切魔法的基础。

    魔法就更简单,魔法池里有的是,而且都不用他自己练习的,“看”过就会,无论学的什么魔法,直接进入返璞归真的最高境界。

    实战经验方面他也不担心,同样靠魔法池,无数高阶天使千锤百炼出的战术,无私奉献、倾囊相授,同样的一学就会,直接返璞归真。

    “有这么强大、高效的人才培养基地,天界想不强大都难。”李卫明歪着嘴笑,“我也跟着沾光。”

    准备让天使分身回魔法池学习冥想,逆着池水流淌的方向,受到很强的阻力,回不去。

    “智慧池里应该也有冥想的方法,找找看。”

    天使分身感到一阵异常的疲倦,发自灵魂深处的虚弱。

    天使分身到底还是个婴儿,又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灵魂共鸣的方式学习大量知识,灵魂的承受能力已经到了极限。

    赶紧让天使分身返回圣光池。

    刚游到智慧池的边缘,一股强烈的吸引力从圣光池传来,流动的池水卷起小天使翻着跟头落回圣光池内,看来圣光池也判断他现在急需要休养。

    “圣光池肯定不会轻易放我走,下次去魔法池还是要找粗大腿抱。合适的粗大腿不好找,体型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太小的力量不够,太大我抱不住。”

    “速度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慢了本身就不容易摆脱规则约束,加上我估计出不去,太快……我撵不上,连抱大腿的机会都没有。”

    怀念那位合格的粗大腿。

    实力的问题不难解决,剩下的呢?

    农妇山泉有点田。

    “不是我贪于享受,修炼也要有物质基础。像现在这样,吃顿饭还要钻山林自己挖蘑菇摘野果,时不时钻出几头野兽,虽说顺手就能打发,可也需要时间,打扰我修炼不是?”

    “也不是我小富即安,没有上进心。有转生池这种全位面独一无二的超级人才培养基地,还是免费的,不需要进学院,不需要任何老师指点,也不需要历练,安安心心做我的十里坡剑神,练成之后大杀四方。”

    好歹也是个男爵,农妇山泉有点田的目标似乎太低了,不符合男爵的身份。

    “这具身体以前是个大地主,家有万亩良田,还有座城堡呢。”

    男爵的意识已经消散的差不多,唯独在这方面还有些残留,而且非常强烈。

    “你安心的去吧,我一定会把城堡和万亩良田都拿回来,男爵的爵位也肯定会保住的。”

    距离交男爵的“人头税”还剩半个月,必须在半个月时间里挣到五十金币,越快越好。

    “好像也不算难,这把剑就能卖不少钱,还有魔法杖。”

    锋利的单手剑,剑身被清洗得十分干净,可剑锷处难以清洗,又增添几道血迹。

    魔法杖由两根藤条缠绕而成,杖身便能感觉到和元素之力有着极强的亲和力,杖头的蓝色宝石荡漾阵阵水光,周围的水元素渐渐浓郁起来。

    两样东西都不是凡品,而这只是亡灵分身在骨头堆里随意扒拉出来的。茫茫不知边际的白骨堆,下面究竟埋藏着多少宝贝?无人知晓。

    “感觉穿越之后做什么都很简单,最难的就是开头,度过开头,后面一路顺风顺水,剩下就是混吃等死……哦不,忍受寂寞的煎熬,做一名优秀的十里坡剑神。”

    不知名的单手剑和魔法杖太过显眼,贸然拿出去卖难免引来有心人的觊觎,普通人他倒不怕,引来强大的战士和魔法师,现在他的实力不足以自保。

    还是让亡灵分身在骨头堆里扒拉点普通货。

    什么样的普通货?比如古董之类的,值钱,但是对提升个人实力没有帮助,有麻烦他也能应付。

    亡灵分身在骨头堆里奋力扒拉,找出来不少东西,普通的却不多。

    “烦恼啊,就不能来点大路货。”

    随手将一柄魔法杖丢开。

    两根褐色藤条缠绕成杖身,跟之前那柄法杖相同,只是杖头镶嵌的是一枚红色宝石,红光跳跃,如同烈焰熊熊燃烧。虽然没有固化魔法,但也绝非凡品。

    亡灵分身瞄向一把刀,两米多长门板差不多宽的大刀。

    干脆把它卖了!?

    可惜李卫明拿不动,亡灵分身也拿不动。

    亡灵分身的情况比天使分身稍微好点,体格是正常的,但只是一具骷髅,侥幸骨骼完整而已。

    门板大刀一看就属于某位在同阶当中也以力量著称的高阶战士,能砍、能劈、能砸、能拍,死重死重的,抡起来虎虎生风。

    亡灵分身的小体格,门板大刀把他“拿”起来还差不多,抡起来一阵风就够。

    继续在骨头堆里扒拉,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定能找到的。

    ……

    落风拍卖行,和落风城同名,可想它的背景。

    不仅背景惊人,它的实力一样惊人,拍卖行“四大名鉴”享誉全城,在周围的一圈城池里也是赫赫有名的。

    李卫明选择落风拍卖行因为他是这里的VIP白金会员,最早是买东西,他那些只能穿一次的礼服、手套、皮靴相当一部分都来自落风拍卖行,后来是卖东西,城堡、良田被骗之前,家里值钱的古董、家具、盔甲之类的东西,都已经卖得七七八八。

    今天拍卖行的“四大名鉴”都在,落风拍卖行不久后有一场重要的拍卖会,他们四个虽说不用事事亲力亲为,但也必须在拍卖行内坐镇。

    “男爵大人又来拍卖行,是打算在一个月后的拍卖会有所收获?不过据我所知你现在已经没什么钱了,拍卖行里随便挑一样东西,都比你全部身家值钱。”

    “差点忘记,你们家是世袭男爵,历史悠久,有好几百年呢,随便从家里捡几样破砖烂瓦也是古董,值钱着呢。”

    “瞧我这记性,又把一件重要的事情忘掉了,那座城堡已经不属于男爵大人你所有,好像……现在是我家的,每一块破砖烂瓦都归我所有。”

    “男爵大人现在是住在猎人小屋里的穷光蛋,我就想不明白,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光蛋,跑来落风城最出名的拍卖行干什么?过眼瘾?还是回忆过去?”

    油头粉面的胖子奚落的看着李卫明,最初神情有些吃惊,随后高昂起下巴,神情极其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