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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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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送信使远去, 我的心忐忑不定,但急也无用,只好坐回亭中,与萧煜共用晚膳。山珍海味,俱食之无味, 我口干舌燥,只喝了几杯生津的茶水, 却也解不了渴。正在我疑心是不是体内那蛊作祟, 致我血瘾又犯了之时,萧煜的家仆送来一盘物事。

    布一揭开, 竟是两根去皮剥肉的大腿骨,还残留着些许血丝。

    我应会倒足胃口, 可嗅着那血腥味,不想吐, 反倒更加焦渴。我立即别开脸, 掩住鼻子:“快拿走,孤都要吃不下了。”

    萧煜却道:“皇叔帮我挑挑,哪根适合做笛?我听一位江湖术士说,取腿脚灵活的人的腿骨做的笛子, 吹出的乐音有奇效,这两年来, 我换了数根笛子,腿却毫无起色,想来是材料还不够好。”

    荒谬, 被冰刀划断了脚筋,哪还有可能吹吹笛子就好?

    我暗嘲,嘴上却道:“原来如此。你一说,孤也想了起来,《地经》上却有记载此种偏方,不过还差点东西,这笛子才有作用。”

    萧煜眼睛一亮:“什么?”

    我喝了口茶,“血,你…….取些血来,要童男血。”

    “童男血?”萧煜蹙了蹙眉,唤来一名侍卫,“你可是童男?”

    那侍卫一愣,点了点头,依照我的吩咐割破手心,接了半杯血,我装模作样倒在那两根大腿骨上,留了些许在杯中,信口胡诌:“你看,这腿骨哪根沁血性好,哪根就透音性好,适合做笛。”

    趁萧煜低头去看,我以袖掩嘴,喝了一口杯中剩余的童男血。

    哪知刚一入喉,我便觉一阵强烈的恶心,一口便吐了出来。

    见萧煜惊异地抬眼看我,我忙抹了抹唇畔鲜血,他却自然已经看见了,愕然半晌才道:“皇叔为何要喝血?皇叔是妖精变得么?”

    我斜睨着他,哂道:“你看孤像不像妖精?”

    萧煜点了点头,细长的鸾眼如飞鸟拂水,漾起波痕:“像狐妖。”

    我无声笑了:“荒唐,孤不过是与你一样,有些怪癖罢了。孤时常觉得身体虚弱,问过太医说是缺血之故,所以会想饮血。”

    萧煜凝视着我,抚掌而笑:“有趣,有趣,皇叔果然是妖精。”

    那侍卫吓得脸色惨白,伏跪下来:“殿下饶命,殿下饶命!”

    萧煜弯腰从他腰间拔出佩剑,浑手一剑割了他的颈子,血流如注。他伸手取了杯子,接了满满一杯递与我来:“皇叔,请用。”

    虽对萧煜的脾气早有耳闻,可见他如此暴虐,我心下也是骇然,推开杯子:“谢了,不过,这人不是童男,孤喝不惯他的血。”

    几人上来,将那侍卫拖下去,在阶上留下长长一道血痕。

    “可惜了…….我临幸过侍妾,也不是。”萧煜喃喃,将指尖蘸的一点鲜血舔去,似不喜血味,漱了漱口便吐在了脚边的金盂里。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我的焦渴丝毫没有缓解。

    我有些烦躁,侧头望向城墙之内金碧辉煌的皇宫。

    莫非,我离不了萧独的血么?

    难不成真得像他说的,要交欢才可解……?

    我避着他,又能避多久?萧独想要独掌大权,将我控制,必要在朝中掀起一场明争暗斗,我如何能坐以待毙,任他将我困住?

    “我很好奇,皇叔以前害我,如今又帮我,所求为何?”

    此时,萧煜的声音将我思绪拉了回来。

    我稍一思忖:“萧煜,不管你信是不信,你曾冒犯孤,孤确有惩戒你的心思,但冰媳大赛上,你会受重伤,却非孤所为,而是有人做了手脚。我知晓你会怪在孤头上,也懒得争辩。”

    听我提及他命运转折之日,萧煜脸色阴沉下来。

    “可我检查过当日穿的冰鞋,并无什么问题。”

    “冰鞋没有问题,其他地方也就没问题了?当日你横冲直撞,一心求胜,哪能察觉到什么不对劲?”我眯起双眼,“孤教你的时候,你有没有摔着?不是滑得挺好?还不是你练习时仔细从容…...”

    “够了。”萧煜将酒杯一掷,打断了我的话,似因忆起当年之事,情绪异常激动,双手攥紧膝盖,手背青筋都爆了起来。

    我旁观着,竟有些怜悯他。

    萧煜以前就不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他骄傲专横,言行嚣张,残废后虽性情大变,但脑子并不会因此变得聪明。

    “那日,你父皇也遇袭,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但那幕后黑手,并不是孤。”我起身,在他身旁坐下,按住他一手,“如今说什么也无用,孤心里有愧,会好好弥补你。孤其实别无他求,只望这天下太平,当了几年皇帝也当得腻了,只想尽心尽力辅佐一代明君。你父皇委曲求全,竟娶蛮人为后,不是明君,孤希望你会是。”

    萧煜闭着眼:“皇叔,你若真帮我登上帝位,我自不会亏待你。可这双腿的帐,我会一直记着,皇叔要弥补一辈子才行。”

    我拍了拍他的肩:“孤一世为臣,辅佐你治天下,你以为如何?”

    萧煜睁眼,笑了:“好极。”

    如我所愿,晚膳之后,李修被接进了府中。

    经我旁敲侧击的一番询问与李修的暗示,我知晓尚方宝剑暂时还未落到萧独手里,一颗七上八下的心方才落回原处,便假意让李修去自己住所取测量地形的器材,实则是要他回家取尚方宝剑来。

    眼下,尚方宝剑藏在哪儿都不安全,萧独既有意要它,必会去李修住所搜察,不如先取来,借修建神庙之机,暂时埋在萧煜府上。

    三更,在一队亲王侍卫护送下,李修顺利地瞒天过海,将尚方宝剑混在一堆测量器材中取了来,堆放在准备修建神庙的一处苑子中。萧煜对此事毫无察觉,不知这可以取萧独性命,也可以取他性命,助我劈关斩将的法宝,便藏在他以后日日祭拜神明之地。

    丑时,我才睡下,但渴血的感觉令我辗转难眠,到天亮也未合眼。

    次日清晨,白辰不期而至,身上带着残留着激烈打斗留下的血迹,想来是好不容易才摆脱了乌沙。见他掩上窗子,神色紧张,我知他肯定查到了什么,倒了杯茶水与他,命他坐下慢慢说。

    “怎么了,慌成这样?这里好歹是煜亲王府,毋需怕那乌沙。”

    “皇上派属下去查太子萧独的身世,属下查到了些线索。萧独其生母,却曾为荻花楼里的一名蛮族舞姬,确为魑人…..曾是战俘。皇上可记得二十年前先皇北伐,大胜而归,带回千名魑族战俘?”

    我点了点头。

    那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我那时虽年幼,也印象十分深刻。

    白厉继续:“在那战俘之中,有一名能征善战的蛮人女子,是魑族女王乌兰。被俘后,她不肯投降,便被药哑,卖入了青楼。”

    我震愣,萧独果然流淌着魑族王室的血,还是女王之子!

    “因蛮人女俘众多,也没人知晓这青楼舞姬曾经的身份。属下也是因年少时在冕京城内任过禁军长,亲自整理过战俘名册,看到那女子画像才想起来她的本名,难怪,属下见太子第一面时就觉得他眼熟。平澜王定然到现在都不知晓太子的生母曾是魑族的王。”

    说罢,白厉从怀里取出一个卷轴,展开来。

    画卷上赫然是一名高鼻深目的蛮族美人,虽是花魁打扮,眉宇桀骜锐利,嘴角倔强的上扬着,是种轻蔑的神态,令人过目难忘。

    这样的人,是极诱人的,难怪萧澜会替她赎身。

    “你是从哪弄来这画的?”

    “荻花楼放花名册的仓库里。”

    我点了点头,将卷轴收起,放进袖中。

    听闻萧独生母产下他便难产而死,萧独怕是连母亲的样子都没有见过,这样一幅画,对于他而言,应是极为珍贵的。

    “不过属下发现,这女子并非像传言中,产下太子就难产而死。“

    我疑道:“哦?怎么?”

    “她产下太子独后,又被逐回了青楼,在那里待到宣和元年,也就是皇上登基的那一年。皇上是否记得,你凯旋后大赦天下,放归了蛮人俘虏?就在那时,乌兰也随那些俘虏一起离开了。”

    “后来,孤担心那些战俘会带走冕国的技能知识,传播到蛮人土地上,让他们学了,遗祸无穷,便命白延之诱杀,一个不留。”

    我的心一沉:“太子会不会知晓此事?知晓他生母是怎么死的?”

    “属下不敢妄言。但,太子妃与乌兰同为乌氏,应有亲缘关系。”

    我吸了口气,心乱如麻。当年追杀战俘之事,我因担心会引起民心不稳,说我大赦天下又出尔反尔,便命白延之将那些战俘逼进深山,速战速决之后就地掩埋,对外宣称只是土匪做乱。

    而后,又寻了些蛮奴假扮成战俘,送出关外,没有多少人知晓。

    萧独会不会知晓。若这狼崽子知晓了此事,定会恨死我的。

    如此想着,我不禁记起萧独那夜看着花魁发呆的样子,心口一绞,有些难受。原来,如今被这狼崽子缠上,是冥冥之中的债孽。

    我竟是亏欠了他。

    “皇上现在出了宫,打算如何?”

    “自然是离远一些,坐山观虎斗。”我想了想,问,“你做暗卫多年,知不知晓什么法子能极好的隐瞒身份,见了面也认不出来?”

    白厉一愣:“人-皮面-具?”

    “你去给孤弄张来?”

    “属下这里就有一张。”白厉从怀中取出一张薄如绢纸的物事,“只不过,是女子的面相,是平时属下自己用的。”

    我接过,抖开来瞧了下,果然是张平平无奇的女人脸。

    “要帮皇上戴上么?”

    我点了点头,任他将这人-皮面-具敷在了脸上。不施粉黛,倒也不显得十分女气,说是宦官也过得去。平日行走,总归是宦官的身份方便得多,我便从萧煜那儿讨了套宦侍的衣衫来。

    拾掇一番,镜中已全然看不出是我自己,成了个面皮白净的小宦。

    我翘了翘兰花指,学着这些阉人行了个礼,白厉忍俊不禁,平日不苟言笑的一个人,竟然笑了出来。他三十有五,跟白家人一样,都不怎显年龄,看上去不过二十,笑起来如冰雪初融,甚是好看。

    不知怎的,我眼前一瞬闪过乌沙挑衅他的样子,竟觉有点暧昧。

    我忙摇了摇头,将这荒谬的念头甩去。

    当—当—当——

    上空钟鼓齐鸣,是萧澜北巡的送行典仪开始了。

    我自是不便出外观摩,便来到府内临城道的楼阁上。

    浩浩荡荡的送行队伍如潮水般没过城道,朝北门行去。

    皇亲国戚都在其中,依地位排列,紧随在御驾之后的便是太上皇的座驾,后方跟的便是萧独。见他远远行来,我虽戴了人皮面-具,仍不免有些紧张,放下窗帘将自己遮住。太子后方的则是王爵,我望见了七弟,他有意将马步放得很慢,吊在后方,在他侧方的车辇悬挂着红幔,一抹倩影若隐若现,是即将远嫁魑国的五姐。

    他们挨得那般近,近在咫尺,亦远在天涯,一句话也难得说上。

    生在皇家,便是如此,何况还是血亲。

    想要长厢厮守……只能求来世。

    我叹了口气,瞥见那红幔中探出一只纤纤玉手,握着一枚物事。

    七弟纵马而过,将那物事接在手里。

    竟是一个绣球。

    好似一个待嫁少女,站在楼阁上,将一生抛给了自己的如意郎君。

    七弟便抓着绣球,笑得灿烂,一如个傻傻的少年。

    饶是我铁石心肠,亦不免有些怔忡。痴人,真是痴人。

    情这一字,到底为何,会令人如此执着?

    许是见多了爱恨别离,种种悲剧,我才选择游离在红尘边沿,而不愿耽溺其中。此为明智之举。我不敢想,若我哪一日对人动情,纵身跳入滚滚红尘,会是什么样子。但愿…….

    我一辈子都不会为其所困。

    我失神想着,目光飘到前方一个挺拔的身影上,忙收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