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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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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大人他只是让我替你收着,吃什么飞醋啊。”秋云想,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微明这才喜笑颜开,跑到河边清洗油腻的手。

    “恩公,仔细有蛇,沁灵已经吃过亏了。”

    桑格浑厚的声音从后面传来,秋云和微明一起回头,桑格抱着已经恢复的桑沁灵走来。

    “爹,放我下来吧。”

    桑格倒是听女儿的话,桑沁灵一落地就朝微明走去,将一枚银徽章塞在他手心里,微明才洗过的爪子还带着水,桑沁灵触到他冰冷的掌心,递过自己的手绢,微微一笑,“小心着凉。”

    若隐若现的光中,微明涨红一张脸,不知道该不该接。扭捏了一会儿,在衣服上擦拭两把,拿起那枚银徽章,昂着小脸问道:“这是什么?”

    “我们族的令牌,有了它,到我们庆依族,随便吃肉随便喝酒,是我们永远的朋友。”桑沁灵一双眼睛泛着水光,小心翼翼的,她有点怕微明拒绝。

    “我又不去什么什么族。”微明一边嘟哝,一边朝衣兜里塞。他见不得这种眼神,就像姐姐捧着新做好的桂花糕等待他品尝,充满期待。

    桑格走到秋云面前,伸出另一枚徽掌。

    “送给你,你也是我们的朋友。”

    “桑队长,这……我差点要了沁灵的命。”

    “不,不是报答,是道歉。是我对你的歉意,我不该菲薄中原女子。你们中原女子的眼泪虽然掉的厉害,但心肠却说不出的软。”

    桑格弯下腰,他铁塔般的身躯,稍弯一点,就有绝对的诚意,让秋云不容推辞。

    “桑队长,谢谢。”

    秋云笑着接过,那是一枚纯银打造的徽掌,刻有庆依族的图腾,一只鹰从桑栀花丛掠过,那舒展的翅膀正朝着太阳飞去,自有股苍劲潇洒之势。

    “欢迎你们,随时来庆依族做客,微明,你一定要来啊。”

    临分别时,桑沁灵替微明摘掉头上的野草,轻轻的说。

    微明再一次红了脸,他牵住秋云的手,磨磨蹭蹭的催促道,“快走,快走!”再不走想起姐姐,他才不愿意在桑格和沁灵面前落金豆豆。

    再走三天,到达北回,建在草原上的城墙,像一把锋利的刀,在完美无瑕的绿缎子裁出道裂口。

    自从救下桑沁灵,桑格父女和秋云三人剩下的时间里,关系突飞猛进。

    桑格欣赏秋云虽是女子的大气,喜欢江一流的功夫,至于微明他口中虽称恩公,心里却总觉得是个小屁孩儿,和中原男人一样文绉绉的。但桑沁灵喜欢微明,待她就像亲弟弟一样,时常把微明闹的手足无措。

    眼看北回的城楼就在眼前,小舅和小舅妈牵着马车站在墙根下,一看见秋云就不住的挥手。

    秋云本以为桑格会同他们一起进城,没想到桑格辔马止步,挥举手臂,笑着与他们道别。

    “秋云姑娘,随时欢迎你到突兀来,庆依族是突兀响当当的氏族,你一踏上突兀的土地,闻着风就能找到。”

    秋云这才知道,原来桑格并非景国人。

    桑沁灵还握住微明的小手不肯放,再三叮嘱如何到突兀,如何到庆依族,又为他描述热闹的塔哒节上奶皮子是多么香甜,车轮饼有多美味,羊腿肥美的油脂包裹香脆的焦皮是何种滋味。馋的微明不停点头,圆鼓鼓的两腮包满口水,迭声做下一定会去的承诺。

    “桑沁灵,啰嗦个没完,是谁缠住了你的爪子。”

    在父亲的厉声催促下,桑沁灵不舍的松开微明,冲秋云和一流行礼,出于礼貌邀请他们,翻身上马,一步三回头。

    “秋云你们怎么识得突兀人?”

    小舅和小舅妈见桑格的人离开,才上前道。

    “小舅认识他?”

    刘文神色不自然道:“他是突兀有名的大牧场主,突兀北部有句玩笑话,清晨骑马从桑格的牧场出发,月亮在额尔泰河升起,才刚刚跑完一半。我曾想从他的牧场进皮子,他的管家嫌我们作坊量小,没答应。”

    秋云看出桑格相貌不凡,绝非等闲之辈,却没想到他如此富有。

    “他又不缺钱?干嘛辛辛苦苦走关,和内陆贸易。”

    “这个……”刘文想聊,被妻子打断。

    吴氏嗔怪道:“知道你话匣子打开关不上,先让秋云他们上车,咱们回家慢慢聊,非得站在这城门口吃灰受罪。”

    刘文好脾气的笑笑,秋云趁机向小舅和舅妈介绍江一流和微明。

    刘文和妻子膝下无子,见了两孩子格外喜欢,吴氏更是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奶块塞进微明嘴里,刚好弥补他被桑沁灵勾出的馋瘾,美的给吴氏来了个熊抱,可把吴氏高兴坏了,一路上拉住他的小手,不停往他嘴里塞糖,直到秋云开口制止,两人还偷偷摸摸交易。

    马车过城门驶入北回狭窄的街道,两边挤满石楼,家家户户门口都摆开羊毡皮,兜售成堆的针织羊毛毯,牛皮靴,拳头大的玉石和核桃一样的玛瑙,有专门贩卖食物的摊位,风干肉挂在檐下像一串串风铃,才从牧民手中拖回的牛羊肉堆积成山,新酿的马奶酒装在枣树桶里,整条街都泡在浓郁的酒香中,那肆意妄为的酸枣树从犄角旮旯的石头缝中生长出来,寒酸的枯枝上缀满红彤彤的果实,赤脚的北回孩子,男童女童欢呼着将长长的竹竿射出去,将果实打落,然后一拥而上。

    生机盎然的北回街头,全是讨价还价的声音,有男有女,嘈杂跌宕。像是习惯了喧闹,从草原上飞来的雄鹰蹲在房梁上,用他那双锋利的眼睛,冷漠的注视着这一切。

    秋云有些后悔没早点来北回,活色生香的异族风情,让她现代人身上自由的天性在复苏,在这时候,她突然想起程渊,斯文俊朗的少年,应该不适合在这里生活,至于侯大人,他,总有本事在哪里都生活的很好。

    马车拐过无数个弯,人太多,房子也太多,马跑不起来,别人急,马儿却悠闲,在羊肠小道的街道上慢悠悠的走。最后停在一栋红门小院前,门口两条已经发白的春联,还保留有内陆人的传统。

    马儿刚停,来个包头巾的小厮慌慌张张的打开门,请众人下车。

    吴氏介绍:“这是石头,家里新买的下人。”

    不大的小院,打扫的很干净,沿墙角歇息的长廊,葡萄藤缠绕着石柱,蓝天下翠绿的叶子投下舒爽的阴凉,两边是矮房,正中立着北回传统的二层小楼,伸出的阳台上摆满了盆栽,屋檐悬挂的风铃,被微风撩拨的欢快直响。

    同样包着头巾的厨娘,从矮房探出头,满脸堆笑冲秋云问好。她和石头很像,都有北回人深邃的轮廓,被时间冲刷过的绿眼睛总是泛着淡淡的水光,像泥土一般黝黑的皮肤,给人踏实的感觉。

    刘文和江一流聊着马儿的话题,往屋后的马棚去,他要带江一流看看,新买的一匹枣红小马,是内陆没有的烈性。

    吴氏让厨娘上菜,抱着微明一面朝屋里走,一面和秋云闲话家常。

    “年前置办的房子,还买了两个下人,石头和他娘都是土生土长的北回人,当家人死在战乱中,母子两相依为命,我看他俩可怜,便一起买了。家里日子过的好,都得多亏你,秋云,要不是你,你小舅和我,在这孤独的异乡难以立足。好在,现在大家都过得不错。”她亲了口微明,叹息道,“可总是差点东西。”

    秋云知道她所指是子嗣,无可奈何,劝慰道:“舅妈,或许缘分未到。”

    吴氏也不愿多提伤心事,两人在正屋长凳上坐下,又说到别处。

    北回烈日当空,但一进到屋中,又凉气逼人,凳上还铺着厚实的羊毛毡子。

    趁厨娘上菜,秋云继续最初未说完的疑虑。

    “舅妈,你知道桑格为何放着富贵日子不享,还跋山涉水去内陆赚那点对他来说不足一提的蝇头小利吗?”

    吴氏和刘文共进退,男人该知道的事,她一件也不落。但桑格是突兀有名的贵族,隔着国界,又隔着阶层,到她耳边的都是些是是而非的传言。

    “听说过,并不是为了钱财。桑格一把年纪只得一个女儿,他们突兀的女子十五岁前是额尔泰河里的星星,想捞也捞不着,可过了十五岁,就是熟透的酸枣子,在路边任人摘取。桑格想娶百八十个女子为他传宗接代也不是难事儿,来往的人舌头里砸出的话,都是说,桑格看上了景国的内陆女子,并且在一个雨夜,从马车里抱出了他唯一的女儿。桑格把女儿看的比他最爱的土地还重,为她建了景国才有的宅院,里面曲水回廊,落樱吹雪,只有涟安的山水庭院可比,娇弱的景国风光,怎么能经受草原的烈风,一年下来,为修补这宅子,也不知道要砸进去多少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