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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依旧能想起当时他摔得血肉模糊的样子,将她吓得够呛,差点以为他已经死去。
纪君阳在这之前有赛车的爱好,在国外玩过漂移赛和方程式赛,身手非凡,反应灵敏。可能那些人觉得他不会想到他们会在他熟悉的领域里动手脚,会一时大意,但同时又忌讳着这一点,觉得普通的刹车失灵耐何不了他,但是从上而下的盘山公路是他不熟悉的路状那就另当别论了。
“他没摔死,还真是命大啊。”海芋扁扁嘴,初时以为他们的认识无外乎一些暧昧的邂逅,毕竟纪君阳是个美男子,少有女人能抵挡得住他的魅力,却没有想到不是英雄救美,反倒是美人救英雄。
当然,在她海芋的眼里,千寻是大美女,但纪君阳可不是英雄,也许是只狗熊,一个抛弃女人的狗熊。
千寻道,“虽然没有缺胳膊断腿,但是撞到脑袋,伤了眼睛,导致失明。”
海芋听到这里,手掌在大腿上猛地一拍,“靠,你可别告诉我,你当年跟我借钱就是为了给那混蛋治眼睛。”
千寻并不否认。
海芋一声哀嚎,“喂,救他的人是你,他对你感恩戴德还差不多,怎么反过来,你以身相许上了,你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虽然那时候自己也很穷,借的不多,千寻家里说不上多宽裕,可她父母从来就没有让她在钱上发过愁,她突然的说要借钱,自己纵使有疑问,却也爽快地拿出为数不多的积蓄,又找其它几个朋友借了一些给她汇过去。人都有个急事的时候,这是自己当时的念头,却没想到钱的用途居然是这样啊,千寻她简直就是救了一头白眼狼。
在海芋的想法里,纪君阳肯定做了什么对不起千寻的事,要不然千寻怎么会带球跑路。
千寻将整个身体都缩在沙发里,神情陷入回忆里,“其实在这之前,我见过他一次。”
纪君阳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江城大学百年庆,她就在台下,在他演讲之前,学校的几位领导已经洋洋洒洒万言,听得她昏昏入睡,若不是因为她是学生代表,还真想一走了之。
他上台的时候,俊逸的外表在一群大腹便便的领导中间显得卓尔不凡。本来她对这种富家子弟并没有太多的好感,学校请他们来,说是校友,其实并不是他们本身有多荣誉,无外乎是想从他们的口袋里得到更多的捐助,而他们亦从这类慈善活动里得到正面宣传,哪怕平时私生活劣迹斑斑。
所谓双赢,不过如此。
在他之前,也有几个类似他这样身份的人浮夸了一通,但他一上台,发言却是精简而幽默,叫她精神为之一振,也忍俊不禁起来,她甚至在他的眸里看到了一抹戏谑之光。
那一刻,她觉得他们是同一类人,但从未想过她和他之间会有什么交集。
庆典后,学校做东请吃饭,她作为学生代表被挑选作为陪客,被安排坐在他的身边,间免不了觥筹交错。
她不是不甚酒力,只是挺讨厌这样的场合。正人君子背了公众,也就是一风流成性的种。有些教授,出了教室,就是一禽兽。学校安排她们几个女生陪席,傻一点的以为这是学校重视她,毕业时也许能得个好评,推荐份好的工作。当然,聪明一点的,会觉得这是一个麻雀变凤凰的好机会。自然,都是使出浑身解数讨好这些公子哥儿们。席间的话题,也带了些颜色。那些台上正儿八经的男人们,在此刻也撕下了君子的外衣,不时说着荤段子。
唯有她,觉得被出卖了一样,学校也不见得就是块净土。她坐在角落里不显山露水,安静得好像不存在一样。而他坐在她身边,话亦不多,不像他们那样相互吹捧,让她对他的好感又陡地生了几分。
桌上有人来敬酒,他也就笑笑,不推拒,但喝得不多,每次都是小小地抿一口,坐在那里就像一个局外人。
只是身在局中,又怎可全身而退。这不,领导很快就盯上了她。
“千寻,赶紧给纪学长满上酒杯啊,平时见你挺机灵,今儿个怎么像根木头似的。”
她无奈地起身,满上他的酒杯,忘了自己说了句什么话,反正引来全场轰笑。她发现他嘴角向上翘起的时候非常好看,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一不小心就喝了整杯的酒。
这下可不得了,男人堆里女人最好别喝酒,特别是在不怀好意的情况下。就算喝,也不能表现得太豪爽,最好是装作自己不胜酒力,以免被灌。她这么一口下去,气不喘脸不红的,男人们还不得起哄把灌醉了,理由很简单,她跟他喝了,也得跟他们过上一杯。
就算她从小喜欢偷喝父亲的酒,然后被发现,在父亲的熏陶下练出了一身酒量,可也经不起他们红酒白酒啤酒的混乱喝法,人没醉,就是肚子喝得胀。借口去上洗手间想到外面透口气,他们拦着不让,只说她是不给面子。
为难之际他开了口,“别为难小妹妹了,以大欺小可不是美德,上个洗手间而已,又不是不回来。”
那些人这才松了一把,她如得赦令,飞奔往洗手间,心中将他们一个一个诅咒了个遍,唯独咒到他时,心里微微动了一下,有那么微小的感动在心里流淌。
她在洗手间里足足呆了十分钟才出来,不太想回到包厢里,就在靠窗的走廊边玩手机游戏,也不知道他们要吃到什么时候,自己的包还在里面,真想即刻就走人。
“你没事吧。”身后忽然传来的声音将她吓了一大跳。
回过头,见是他,没大好气地说,“没事。”
“想不想离开这里。”他像是看穿了她的心事,嘴角勾着一抹笑容。
笑什么笑,要不是因为你这皮囊闪了本小姐的神,我能被灌那么多酒吗?但离开的念头那么强烈,这些话她也只能在心里暗暗腹诽一翻。
“能走吗?”
“只要你想。”他神秘一笑,如笃定一般。
“当然想了。”什么破饭局,她可没有兴趣对着一群衣冠禽兽卖笑喝酒。
“好,那你在这里等会。”说完他便折回了包厢。
也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反正那些人便放了他走,出来的时候他还给她捎出了那只挂着hello-kitty猫的包。
其实出了酒店,他们就分道扬镳。本来她还怕他像那些男人一样私下有动作,都想好了说词要怎么脱身,结果一句也用不上,便看着他的车子扬长而去,她说不出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有些失落。
这种感觉很奇怪,困扰了她一路,回到宿舍的时候,她对着镜子笑笑,只当是自己喝多了酒脑筋有点糊涂了。洗了澡便睡觉,一觉睡到大天亮。
同饭桌的女生第二天过来问她昨晚跟纪少去哪happy了,她说她在宿舍睡了一晚上,有室友为证,她们皆露出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怎么可能,纪少明明就对你有意思。”
她这才明白他找了个叫人浮想连篇的暧昧借口,当然,那只是借口而已,却叫她莫名烧了耳根。但同时她又很清醒,自己与这个男人,不在同一个世界,断不可能有后续的故事发生,也就把这个人渐渐给忘了。哪知道三个月后,与同学去寺庙里游玩,走散了之后会在溪水边捡到重伤昏迷不醒的他。
山里手机信号很不好,她也不知道怎么去求救,幸而找到当地的村民,用简易的板车拖着他到了大马路才拦到车直奔医院急救。那一刻,她是真的怕他死掉。
他在医院昏迷了七天,醒来时眼睛失明,脾气暴躁无常,情绪一度低落。她想联系他的家人,他却告诉她家中出内鬼,行踪不能暴露。那时候她便知道,有钱人家也不一定是表面上的风光,得时刻防备着那些觊觎财产的本家或者亲戚。人情冷漠,有时候是最亲近的人也不可以相信。
海芋听到这里,也不免唏嘘,“所以你就大发善心,义无反顾地照顾起他来了。”
她太了解这女人,心软,更何况是对着一个颇有好感的男人。
“他需要人照顾,然后我们便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千寻淡淡地,就像陈述着一个事实,却从没有想过当时帮他有可能把自己卷入一场危险里。
海芋一叹,“我一直以为你对感情是个天生迟钝的人,却没想到你居然还玩起了一见钟情,赶潮流啊。”
这潮流到底没有赶好,千寻苦笑了一声。
“那后来,他眼睛好了,你们怎么又分开了,把你当完救命稻草利用完之后就扔了,混蛋。”海芋还是这么地急躁子,骂骂咧咧地。
千寻道,“事实上,他并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我也没有告诉他我是谁。照顾他的那一年,虽然过得很辛苦,可是我觉得我开心。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并不减他的睿智。”
海芋不以为意,“切,恋爱中的女人,通常脑子是烧坏的,就算是看着男人的缺点也觉得是好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要是个好男人,这辈子都应该感激你,居然忘恩负义,一脚把你踹开算个什么事,长副臭皮囊有什么好看的,亏你还对他念念不忘五年,我看你是疯了。”
千寻沉默了一会,道,“海芋,还记得发生在咱爸身上的那场车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