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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出了俊疾山,寻到了苟延残喘的赤炎金猊兽,手持惯用的解剖刀,将它的尸身精准地拆卸,扒皮拆骨,有用的收入囊中。
一如她过去做过的一样。
锋利的刀划开皮肉肌理的时候,长歌甚至能感受到那种潜藏在骨子里的,隐隐的兴奋。真爽啊……如果用这把刀去解剖那些神仙……
随即,长歌立刻甩了甩头,将刀收起,深吸了一口气。这些日子以来,她好像越来越不对劲了。
无用的边角料,被长歌一把三昧真火烧掉,把那颗金猊兽火灵珠,从骨灰里扒拉了出来,也不嫌弃脏,吹了吹灰,当做糖果一般,放进了嘴里。
咔嚓咔嚓。
咔嚓咔嚓。
荒凉的俊疾山谷里,除了风声,唯有这咀嚼声清晰可闻,清晨的山雾阻隔人的视线,模糊的身影在谷中若隐若现,荒凉又恐怖。
咔嚓,咔嚓……
长歌捏着那火灵珠,一口一口,慢慢地嚼碎了,吞进了肚子。
随着火灵珠入腹,炽热熔岩般的功力从腹部直涌向四肢百骸,开始不断冲刷着她的经脉。
锤炼,冲刷,再锤炼。
整个人仿佛置身熔岩火海,从里到外燃烧起火焰。体内灵力飞速运转,眉宇之间又开始隐隐出现黑气。
一颗火种顺着她的经脉灵力,犹如雪花一般,飘悠悠地,落在了丹田,生根发芽。火焰忽大忽小,时而火红,时而雪白,时而幽黑。
许久,长歌睁开了眼睛。
眉间月轮白光一闪,眼底红光明明灭灭。
长歌耳边响起了机械音质的系统音:
“恭喜宿主完成子任务一,任务奖励已经发送至包裹,请注意查收。”
“子任务二已发布:消除天族隐患翼君擎苍。奖励:圣品九绝清心丸(永久性驱除戾气)×1,修为升级至准圣中期,功德50000,声望100000。”
系统空间里的东西,长歌没有一丝一毫兴趣,扔在那里看都不看一眼。
甩了甩带血的刀,收入掌心。
长歌办完事,正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天空中远远传来一声柔美女声。
“昭仁公主且慢。”
长歌顿了顿,心中一紧。
面无表情地抬头,看向了这个从天而降,衣袂飘飘的神女青丘女君,声音冷漠,眸底霜雪:“何事?”
“你的人。”青丘女君袖手一挥,将一条小黑蛇扔了过来,转身便飞走了。
长歌眼眸蓦然瞪大,眼睁睁看着那条小黑蛇朝自己飞过来。
为什么?为什么这对官配男女不去培养感情却跑来找老子?他们脑子有什么毛病???
夜华眼看着就要飞进长歌怀里,原以为,不指望她会出手抱住自己,至少会用个法术接一下。
而长歌却突然挪了一步,眼睁睁看着夜华掉在了地上。
“啪。”
声音不大不小,小黑蛇闷声落地。
这一声啪,犹如一个耳光,狠狠地扇在了长歌脸上:为什么?
是我高估了自己在她心里的地位。夜华趴在地上默默地想。
长歌垂眸看着地上的蛇:“……你是不是跟桑籍一样心盲眼瘸?”
夜华艰难地竖起身子,一双橙黄色眼睛看着长歌:“……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不跟着白浅?!”
“我为什么要跟着白浅?”
“你难道不喜欢她吗?青丘女君,四海八荒第一绝色,与你实力相当,门当户对,你他妈为什么不喜欢她?”
听到这里,就算夜华脾气好,也忍不住生气了。
说来说去就是要甩开他,就这么嫌弃他吗?!好歹他也是天族太子,自开天辟地以来,第二个以两万岁之姿飞升的天才!
“我他妈为什么要喜欢她?!你是不是有病啊?!”
哦豁,持重端庄,沉稳有礼的太子夜华被长歌感染,竟然也“儒雅随和”起来了。
绝望的长歌看着眼前这条因为生气而竖起了脖子的黑蛇,心道:
我真傻,真的。单知道门当户对更可能成就情侣,却不知道剧情一旦破坏就会脱缰狂奔。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青丘白浅绝色倾城,却不知道夜华可能是个眼瞎。
难道,这条爬虫,就这么砸在老子手里了吗?
又或许,我他妈可能对男女恋爱有什么误解?
是了,不仅对男女恋爱又误解,而且被原剧情误导了,我他娘的是个鲨掉。
今天又是心平气和的一天呢。
“是啊,我有病。”长歌居高临下,绘制着精致铭文的绣鞋落在夜华面前。
夜华心弦一颤。他分明从长歌那漫不经心的语调里,感受到了一股无端的荒凉。
一步,两步,三步……
她那张精致美艳的脸上满是阴冷,初夏的阳光照不进她那双阴沉冰冷的眼。
她这副表情,是要干什么?夜华心头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你、你要干什么?”
长歌未答。
就在他以为长歌要一脚踩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尾朝天,头朝下被人拎了起来。
罢了。原本也没指望能通过白浅来达成目的。
“主人主人,咱们难得下凡,不如去凡间转转?”神府中的雪月轮突然建议道。
“去干什么?”长歌无声问。
雪月轮先嘿为敬:“嘿嘿……咱们去看看凡人们怎么谈恋爱呀~说不定还有机会把砸手里的东西给甩卖出去……”
长歌歪头一想:也对。
她将小黑蛇提到眼前,问:“你是自己回去,还是跟我去凡间转转?”
“……我功法尽失,现在哪儿也去不了。”
长歌沉默一瞬,把他扔进了自己的袖子里。
我不想呆在这里。夜华被无情扔进袖中,心底默默地说。但他没得选择,他不是不想说出自己的要求,却还是闭上了自己的嘴。
只因为,再也不想看到她被天雷劈得浑身是血的样子。
不过值得安慰的是,他发现长歌身上萦绕着浓郁的灵气,很适合修养,于是又安心地盘成蚊香,开始疗伤。
正值青黄不接之时,封建王朝的农民又开始了他们或乞讨,或流浪,或山林湖泊之间挖野菜捉虫充饥的生活。
刚下过一场雨。
泥土路泥泞不堪,到处都是积水。踩一脚,鞋子就会深陷入烂泥地里。
冰冷滑腻的触感令人头皮发麻,偶尔还会有些尖锐的小石子儿给你些此生难忘的惊喜。
身躯佝偻,皮肤黝黑的老人衣服已经烂成了一缕一缕,一拉就破。他背上背着一捆柴,赤着脚,拄着一根木棍,两眼无神地走在前往城里的路上。
他的头发花白凌乱,像是一颗刚从地里挖出来的芋头,木刻似的脸上,只有眼睛偶尔一眨,方显示他还是个活人。
像他这样的人,在路上还有不少。
城门口的卫兵一脸不耐地驱赶着流民,对每一个过城门的穷人搜刮最后一滴血肉。
长歌走过护城河外的大土路,脚边烂泥和牛屎狗屎混合,她甚至还闻得到屎尿骚臭混合着草木香的酸爽味道。
上交了三个铜板的入城费,长歌终于进了城。
低矮的城墙,木质为主的房屋,肮脏不堪的街道,面黄肌瘦、粗布褐衣的人们,11路为主的交通,充满了难以言喻味道的空气……
一脚踩在砖石路上,噗叽——
黑色泥水汤汁一样飞射在长歌的鞋面和裙角,她的脑子嗡地一下,脸色以可见的速度变黑了,浑身上下的汗毛一根根地竖了起来,一股难以忍受的战栗席卷全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逼死洁癖症。Firstblood。
就长歌被这突然的暴击整懵了,就在她愣神的瞬间,迎面撞过来一个满脸漆黑浑身污垢的半大小子。
那半大小子本想伸手在长歌身上摸,却被长歌的护体罡气反弹,直接飞了出去。
铺面而来的汗酸汗臭油腻体味挡都挡不住,一股呕意直冲脑门子,就在那一瞬间,眼神极好的长歌还看到了他头顶蠕动的虱子!
长歌浑身一哆嗦,弯下腰,干呕了一声。
呕。Doublekill
进入这座城市,这可能是我做的最愚蠢的决定。干呕着的长歌默默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