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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默老大,约会怎么样啊,小弟推荐的地方还是不错的吧?”
默哲回到家,便接到了一个电话。
“嗯,还可以。”
“喂喂喂,什么叫还可以,我可是用了两天的时间,一个一个的亲自体验。
且先不说花了多少钱——当然这你也不在乎,就单单是花的时间也是不可估计,不可挽回的,如果说你非要补偿……”
“行了,别臭美了,两个副本。”
“我说老大你也太不仗义了吧,就这烈日炎炎的天,我流的汗……”
“一个。”
“两个,就两个。谁要是不知满足的想抬价,我常安安第一个挺身而出,绝不答应……”
“行了行了。”默哲无情的打断他,“约个时间吧。”
“没什么安排的话,就今天晚上吧。”
“行。”
常安安,县附属中学初三学生。
也许有人会奇怪,为什么一个县附属中学的学生和镇中学的学生会有如此狗腿的关系?其实这也和常安安父母的工作有关。
常安安的父母和常安安的爷爷奶奶相处的不是很融洽,所以常安安的父母在经济一独立后两人便去了县城,并购置了房子,找了工作。
于是两人每个月不仅要还房贷,还要供常安安读书,一家人的日常开销也是较大。
这就造成了常父常母每天必须起早贪黑地工作——根本就没有时间来照顾常安安的现状。
所以,每周五,一放假常安安便一个人来到小镇爷爷奶奶家,一方面可以有人照顾;另一方面也少了常父常母在家做饭的繁琐。
从小就对电脑游戏有着迷之执着的常安安,自从在网吧里见了操作一流的默哲(相比在家玩,网吧里的人更多,显得不那么孤寂),便对其开启了舔狗模式。
而这种情况在见识到默哲不仅仅游戏打的好,而且还精通电脑操作的时候,就自动升级到了疯狂。
就拿上次的暑假来说吧。好不容易逮到了机会,常安安整天窝在默哲家:吃饭,睡觉,洗澡——俨然把自己当成了默哲的亲弟弟。
一开始,常安安的爷爷奶奶对这种住在别人家里的行为也是非常反对的,常安安就以默哲家里家电齐全为由,绝对不会麻烦到默哲。见二老由于,常安安又说默哲不仅成绩数一数二,而且行为端正云云。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成功地住在了默哲家里。经过了几天的“安然相处”,二老也就终于放心地将常安安放在了默哲家。毕竟人家的成绩好啊,说不定还能在思想上学点觉悟呢。
于是,常安安再编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理由,成功的成了默哲家里的“一份子”。
至于代价呢,则是承包了所有房间的卫生,一日三餐的准备,还有换下来的脏衣服清洗(装进洗衣机里)。至于端茶倒水的事更是家常便饭,当然,这里指的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
在近水楼台的先天条件下,常安安的计算机技术可谓是突飞猛进,俨然有超过师傅的迹象——当然,这仅仅只是他的错觉。
默哲在计算机上面的天赋比一般人高太多了。而且,小时候在国外留学的经历,也为他的英语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话说到了这里,就堂而皇之地交代一下默哲的身世吧。
五岁,交通事故,默哲是一家三口中唯一的幸存者。
在处理好父母的后事之后,默哲便随舅舅去了美国。默哲的舅舅,互联网应用的先驱者之一(国内最先接触互联网的一批人),不仅学了一身扎实的计算机方面的本领,还去了美国深造。
其在软件开发方面,更是有着一番作为。学成之后,又继续在美国工作了几年。所以在听到外甥的遭遇,一想到这孩子在国内无依无靠,干脆将其接到了国外一起生活。
从小家庭重大变故,异国他乡,造就了默哲孤寂沉稳冷清的性格。
在舅舅家,默哲接触到最多的事物就是和计算机编程相关的书籍和电脑了。舅舅见默哲对此颇为感兴趣,也很是支持,额外又给他买了许多互联网前沿的书籍……
时间一晃,转眼默哲11岁。至于默哲这六年在美国发生的故事,单独开一本书也是可以的,这里就不做过多描述。
11岁,国内许多同龄人刚刚小学毕业。在默哲同意下,舅舅也觉得毕竟是中国人,总归要落叶归根,于是便想要带默哲回国。
可毕竟是苦心经营了多年的事业,积累的人脉,还有工作环境和住房条件,哪儿有这么快说走就走。
再于是,默哲就独自回了国。在美国,舅舅有意的锻炼了默哲的自主能力,并且委托了在国内的朋友抽时间照顾默哲,示意默哲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第一时间去向这位朋友寻求帮助。
故此,虽然在小镇上是独自一人,却也过的无忧无虑,比一些年长的多的孩子过得还要明明白白。只是,在外人看来:这种表现,是默哲的家庭从小教育的好,现在也管的好。
显然不是。